淡淡鄉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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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往事——政教分離的實踐者:羅傑·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

(2014-03-07 07:18:04) 下一個

政教分離的實踐者:羅傑•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

“此為上帝的旨意和命令,即……允許所有國家的全體人民保持異教、猶太教、土耳其教或反基督教的理念和信仰……。”

—— 《迫害良心的血腥教旨》,羅傑•威廉姆斯,一六四四年。

曆史上的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美國對自由理解的透徹,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象美國這樣賦予自由如此高的價值。美國的憲法精神就是捍衛其公民的自由,熱愛自由是美國人民最大的特點。但是,美國人民的自由來之不易,它不是上帝的禮物,也不是曆史的遺產。北美大陸人民為了自由,奮鬥了四百多年,付出過血的代價。自由 的內涵也在隨時代的進步而不斷地改變,每次對它的更深一步的認識,都有美國人民為它付出的代價。

一六三零年建立的馬薩諸塞灣 (Massachusetts Bay)殖民地,清教徒中的純粹派(Puritan)在此獲得了自由,而非純粹派則失去了自由。天主教,猶太教,教友會 (Quakers),浸禮會(Baptist),和其他基督教派,被視為異端,遭鞭打、驅逐、甚至被送上絞架。和歐洲的宗教迫害沒有什麽兩樣。

一 六三一年二月五日,二十八歲的純粹派學者羅傑•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和妻子瑪麗從英國來到波士頓。馬薩諸塞總督約翰•溫特洛普 (John Winthrop)請他擔任波士頓(Boston)教會的助理主教。這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職位。但是,年輕人拒絕了總督的邀請,還譴責了純粹派在馬薩諸塞的作為。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的年輕人究竟是誰呢?

羅傑•威廉姆斯是北美殖民時代的著名人物,羅德島殖民地的創始人。他於一六 零三年,出生於英國倫敦(London),父親詹姆斯•威廉姆斯(James Williams)是史密斯菲爾德(Smithfield)的裁縫,母親阿 麗斯•潘伯頓(Alice Pemberton)。他的出生記錄毀於一六六六年的倫敦大火。

威廉姆斯有極高的語言天賦,精通拉丁語、希伯 來語、希臘語、荷蘭語、法語等九種語言。他曾給約翰•密爾頓(John Milton)上過德語課。少年時代的威廉姆斯,曾師從愛德華•科克爵士(Sir  Edward Coke)學習法律。一六二七年,威廉姆斯由劍橋大學(Cambridge University)畢業,成為名重一時的神學家。在劍橋上學時,他成了純粹派。威廉姆斯學問出眾,為人厚道,還盡可能幫助周圍的人。因此,他深受人們的尊敬和喜愛。一六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羅傑和瑪麗•伯納德 (Mary Barnard)結婚。他們共育有六個孩子,都出生在美國。羅傑很虔誠,恪守教條,認為《聖經》中的上帝是真正的、唯一的造物主。

劍橋畢業後,威廉姆斯開始了傳教生涯。他曾親身感受到宗教戰爭給歐洲人民帶來的苦難,親眼目睹了英國教會的腐敗與專製。他從研究和實踐中形成了自己的宗教觀。當他踏上北美土地時侯,他已經成了“分裂派”(Separatist)。威廉姆斯拒絕總督的理由是:北美純粹派教徒與英國國教的決裂不夠徹底,它仍深受英國國教的影響。

一六三零年底,威廉姆斯因無法忍受英國國教的腐敗與專製,和妻子登上了前往北美新英格蘭(New England)的船隻“利奧”號。

十七世紀的所有歐洲國家都是政教合一的,君主統治的合理性來自“君權神授”;每個國家都有“國教”,法國和西班牙是天主教,俄羅斯是東正教,英國是新教,等等。沒有國家有宗教自由。威廉姆斯的觀點不但驚世駭俗,而且大逆不道。他竟然公開指責馬薩諸塞沒有宗教自由,而且政府與教會的關係過於密切。從威廉姆斯踏 上北美土地的那一天起,他就形成了他堅持了一生的信念:“分裂主義”、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

作為“分裂派”的一員,威廉姆斯認為英國教會腐敗而專製。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必須與它分離,並建立一個真正的純潔的上帝的教會。威廉姆斯認為,人人都該有宗教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信仰自由(Liberty of Conscience)是上帝賜給全人類的禮物,是天賦人權。人們應該用自己的心靈去選擇宗教,沒人有權將信仰強加給他人。“強迫的信仰讓上帝臭不可聞。”威廉姆斯還認為,為了保證信仰自由,必須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威廉姆斯認為,“基督的花園”(教會)與“野生的世界”(政府)間應該有一道隔離牆(Wall of Separation)。政府管理人間事物,教會處理人與靈界間的關係。信仰是個人行為,不是政府行為。政府管理人間的世俗事務,無權幹涉人民的精神信仰。教會不該介入政府管理。他說,上帝從未說過要用“鋼鐵之劍”(Sword of Steel)去幫助“精神之劍”(Sword of Spirit)。

溫特洛普總督對威廉姆斯的言論非常吃驚,他無法理解這個前程似錦的年輕人怎麽會如此離經叛道。威廉姆斯隻好離開波士頓,來到普利茅斯(Plymouth)殖民地。在那裏他受到了威廉•布萊德福特(William Bradford)總督的歡迎,開始傳教。普利茅斯與馬薩諸塞灣的信仰是一樣的。盡管他們的教派不同,但沒多久,威廉姆斯就發現他們沒什麽區別,最致命的是他們的專製作風如出一轍。

一六三三年,威廉姆斯回到了馬薩諸塞灣的西冷鎮 (Salem)。西冷鎮的教會比較寬容,為威廉姆斯提供了宣教的場所。但威廉姆斯又提出了一個更激進的觀點。他說,英王無權把北美的土地分給殖民者,因為北美不是英王的領土。英王應先從印第安人手中買下土地,才能合法建立殖民地,否則英王的“特許證”(Charter)隻是一張廢紙。一六三四年八月,威廉姆斯成為西冷鎮教會代理主教,並繼續宣揚他的激進的觀點。

按照威廉姆斯的理論,北美殖民地都是偽政權。一六三五年十月,馬薩諸塞議會 (Geneal Court)對威廉姆斯進行了審判,認為他在散布新的、不安分的、危險的思想,並要將他驅逐出馬薩諸塞,押回英國。一六三六年一月,在執法人員來到他家前三天,威廉姆斯在齊膝深的大雪中,步行了一百零五英裏,來到了那拉甘塞灣(Narragansett Bay)。那裏的“汪帕諾” (Wampanoags)部落印第安人救了他。並把他帶到了首領馬薩索(Massasoit)麵前。馬薩索就是那位曾幫助過清教徒,並和他們一起慶祝豐收的印第安人首領。馬薩索熱誠款待了威廉姆斯,讓他養病,並把他安頓了下來。他們成了親密的朋友。威廉姆斯很快學會了印第安語。接觸中,威廉姆斯發現印第安 人一點也不比英國人差。他認為在上帝麵前,印第安人與英國人是完全平等的。

一六三六年,在馬薩索的幫助下,威廉姆斯從當地印第安人那裏 買下了一塊土地,與十二個同道一起,建立了一個新的殖民地:普羅維登斯(Providence),就是“神意”的意思。後來又合並了兩個小殖民地,改名為 羅得島殖民地(Colony of Rhode Island),這就是羅得島州的來曆。

從一開始,羅得島殖民地的殖民者就由其多數人的選票來處理世俗事物。一六三七年,他們一致通過了政府隻能處理理世俗事物的嚴格規定。一六四零年,他們又通過了一個有關政府職權的決議,確立了近代史上的第一個公民權與信仰分離和政教分離的政權。

威廉姆斯和那拉甘塞部落的印弟安人

同一時期,新英格蘭與印地安人的皮寇特戰爭(Pequit War)爆發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馬薩諸塞彎的殖民者被迫求助於威廉姆斯。他成了馬薩諸塞彎殖民地的耳目。威廉姆斯利用他和那拉甘塞部落的關係,使那拉甘塞部落沒有參加印地安人的皮寇特聯盟。一六三七年至一六三八年間,在威廉姆斯勸說下,那拉甘塞部落站到了殖民者一邊。皮寇特戰爭結束後,那拉甘塞部落和羅得島殖民地成為新英格蘭殖民地的共同敵人。

一六四三年,馬薩諸塞、普利茅斯和康涅狄克(Connectict)聯合起來,企圖瓜分羅得島,為此,威廉姆斯親赴倫敦,為其爭取合法地位。當時,英國內戰(English Civil  War)打的正火,“純粹派”控製了倫敦。馬薩諸塞派人在英國議會遊說,企圖阻止英國承認羅得島。情況十分艱難,威廉姆斯利用他因出版的《美洲語言入門》 (A Key Into The Language of America)一書獲得的巨大的聲譽,成功地從英國政府那裏取得了殖民特許狀,羅得島從此獲 得了英國法律的保障。《美洲語言入門》是第一本印地安語詞典。

一六四四年,威廉姆斯出版了他名著《迫害良心的血腥教旨》(The Bloodby Tenent of Persecution For Cause of Conscience)。該書在同年八月引起了騷亂,英國議會命令將該書燒毀。此時,威廉姆斯已經離開了英國。

威廉姆斯回到北美後,和印第安人合作,消除了周邊幾大殖民地的威脅。威廉姆斯多次當選為羅得島總裁(President)。一六七六年的“菲利普王戰爭”中,七十多歲的威廉姆斯還被推舉為羅得島民兵總司令。

一 六八三年四月一日,八十高齡的威廉姆斯去世了。他的一生,都在為建立一個能擺脫宗教戰爭與宗教迫害的政治體製而奮鬥。他的思想被認為是危險的異端,這是因為他的見識遠遠地超越了時代。十八世紀末,美國開國先賢們徹底實踐了威廉姆斯的思想,為美國的憲政奠定了堅實的製度基礎。

北美殖民地,因其嚴峻的自然條件及人力的缺乏,逐漸建立起了宗教寬容和宗教自由。他們深信個人良知是神聖的,是社會秩序和道德的源泉。他們認為四海之內皆兄弟,因此具有最初的民主意識,他們反對教條的宗教權威。因此,嚴守教規的馬薩諸塞殖民地因害怕他們的影響而將他們逐出。這實在是北美人民的一大幸事。

建立了羅得島殖民地的威廉姆斯,是羅得島的靈魂,為了羅得島,他獻出了畢生的精力和全部財富。威廉姆斯在羅得島實施了“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他是虔誠的“分裂派”教徒,但他對不同信仰的人一視同仁,包括被視為洪水猛獸的“教友會”和“猶太教”教徒,及無神論者。盡管他與印第安人有過命之交,但威廉姆斯堅決反對強迫印第安人信奉基督教。“政教分離”並不是威廉姆斯最早提出來的,但他是第一個在一個有相當規模的地區實行它的人。羅得島殖民政府按照民主程序 管理其行政,政府不幹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在威廉姆斯的領導下,羅得島具有了現代國家的雛形。這個繞一圈隻有四小時車程的美國最小的州,在美國的製度的演進 史上,是貨真價實的巨人。

威廉姆斯的思想超越了時代。後來的美國國父們,如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等,在構 建美國政體時,曾多次引用威廉姆斯的隔離牆概念。一七八七年製憲會議後,美國國父們幾乎是全盤照搬了威廉姆斯的思想,把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寫進了《美國憲 法》的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這就是有名的人權法案(Bill of Right)。憲法第一修正案是美國人民自由的基本保障, 它讓這個以基督教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國家否定了基督教(以及其他一切宗教)成為“國教”的可能,避免了歐洲宗教戰爭在北美的重演。它為美國帶來了長治久安, 為人民的自由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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