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積極向上的、富有創意的社會公約在人類曆史上或許是絕無僅有的。愛好思辨的哲學家認為,那是政府合法存在的唯一來源”
——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ency Adams),1802年
提起美國曆史,就得從就“五月花”號(Mayflower)說起。“五月花”號是一艘往來於英國和歐洲大陸各國之間的普通商船。一六二零年九月十六日,“五月花”號載著一百零二名乘客和不到三十名船員,從英國的普利茅斯(Plymouth)港出發,駛向大西洋對岸的美洲。“五月花”號在海上漂流了六十六天,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到達北美。漫長的航行中,一名乘客死於疾病,一個嬰兒在海上誕生。到達北美時,船上還是一百零二名乘客。他們在這片陌生的土地上建立起了一個新的殖民地,普利茅斯。就是今天美國馬薩諸塞州普利茅斯鎮。
“五月花”號的一百零二名乘客中,有三十五人是清教徒(Pilgrims),其他人是英國倫敦公司招募的殖民者(Colonists),他們是到新大陸尋找機會的。Pilgrims原指長途跋涉的朝聖者。五月花”號上的清教徒領袖,普利茅斯殖民地總督威廉•布萊德福(William Bradford)在日記中,認為此行是“舍棄了舒適的城市”,去“山頂上”建立“天堂的國家和精神的平安”的朝聖之軍旅。這批清教徒是當時英國教會中的分裂派。
講“五月花”號在北美殖民的故事之前,讓我們先來看一下歐洲新教改革對英國的影響。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德國天主教士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發表了不滿天主教會的《九十五條論綱》(The 95 Theses)。該文風靡歐洲。對天主教會的不滿和抗議引起的新教改革由此開端。
一五二五年,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愛上了妻子凱瑟琳的侍女安•鮑琳(Anne Boleyn),要和凱瑟琳離婚。離婚的另一個原因是凱瑟琳隻生了女兒瑪麗,亨利擔心身後沒有男性繼承人。亨利向羅馬教皇提出離婚請求。教皇沒答應,亨利堅持離婚。於是,亨利敦促議會討論新教改革問題。一五三三年,議會立法,讓亨利八世成為英國教會(Church of England)領袖,並於一五三四年脫離羅馬教廷。亨利如願以償,但是,安也隻為他生了一個女兒伊麗莎白。這段改變曆史的婚姻隻維持了三年。
一五四七年,亨利去世,他與第三任妻子珍妮•西默(Jane Seymour)的兒子愛德華六世(Edward VI)即位。九歲的愛德華是新教徒,他進行了一係列改革。愛德華在位六年,不到十六歲就死了。一五五三年,亨利的長女瑪麗一世(MaryI)即位。瑪麗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她上台後馬上宣布英國為天主教國家,全麵顛覆了愛德華的改革。近三百多名新教徒被燒死在火刑柱上,她因此成了血腥瑪麗。一五五八年,瑪麗去世,亨利的次女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I)即位。伊麗莎白在位四十五年(一五五八年——一六零三年),是為英國曆史上最偉大的君主。
伊麗莎白信仰新教,但她心中,國家占據首位。因為兩任國王的宗教改革,讓英國走到了分裂的邊緣。伊麗莎白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協調各教派,並實行包容政策。她先廢除了瑪麗的天主教立法,但沒有完全恢複愛德華的新教政策。她把新教的基本信念融入到了教會的實踐。在伊麗莎白的領導下,英國新教走上了一條中間路線。同時,英國新教中也產生了一個以淨化教會為目標的純淨派(Puritans)。該教派認為,當時的英國新教與天主教仍有聯係,並沒有奉行《聖經》的教義。他們主張教會改革,使其更純潔,最終完全切斷與天主教的關係,成為真正的新教。一五七零年後,純淨派分成兩支。主流要進行循序漸進的教會改革。另一支則比較激進,認為要馬上改革,他們認為多年來的教會改革收效甚微,而他們與英國國教之間的分歧已不可調和。他們要和英國國教分離,追求自己的信仰。這就是分裂派(Separatists),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後來隨“五月花”號來到北美,是為北美的第一批清教徒。
純淨派和分裂派同宗同源,都希望英國能得到上帝的保佑,都效忠英王。純淨派理性地看待宗教,強調團體的重要性,追求公平與正義的社會。分裂派強調個人的作用,不惜分裂來追求個人信仰。伊麗莎白後的英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比女王強硬了許多。他禁止分裂派成立教會,囚禁了一批分裂派牧師與信徒。英王同時也是教會領袖,對英國國教的不忠就是對國王的不忠,因此,分裂派受到了來自國王的迫害,在教會內部,他們也受到了純淨派的反對。於是,分裂派隻能逃離英國。一六零七年,分裂派領袖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約翰•羅賓遜(John Robinson)、威廉•布魯斯特(William Brewster),和威廉•布萊德福率領分裂派教眾開始遷徙。
分裂派的首選目標是荷蘭。詹姆斯一世開始不許他們離開英國。一六零九年,他們獲得許可,來到荷蘭的萊頓市(Leiden)。幾年後,荷蘭政府與英國結盟;教眾們發現自己的後代漸漸失去了對英國身份的認同,而成了荷蘭人;同時萊頓城也漸漸無法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教眾們的生活越來越困難。分裂派的領袖們隻好尋找新的棲息地。一六零七年,英國在北美建立了第一個殖民地——弗吉尼亞(Virginian)。分裂派從中看到了自己的前景。於是,他們決定去北美。他們派代表和英國政府談判,要在弗吉尼亞以北殖民。倫敦公司(London Company)也願意資助他們,以換取在北美的利益。談判並不順利,直到一六一九年底,分裂派才獲得在弗吉尼亞以北的殖民許可。
由於對北美的情況不熟,他們決定由年輕力壯的家庭參加第一次遠航。威廉•布魯斯特和威廉•布萊德福兩家就在其中。約翰•羅賓遜留在萊頓。他們租了兩條船,“五月花”號,和“佳速”(Speedwell)號。他們與“佳速”簽了一年合同,想讓“佳速”留在北美。“五月花”號完成了這次航行後兩年,就被拆了。後人猜測它是當時常見的商船,一百英尺長,二十六英尺寬。“佳速”號因船員故意讓它漏水,沒有成行。
一六二零年九月十六日,“五月花”號從英國普利茅斯港出發,駛向北美。這些分裂派教眾們,為了自己的信仰,多年來離鄉背井曆盡艱辛。這一刻,他們懷著對宗教自由的向往,又一次背井離鄉。“五月花”號精神和“清教徒”的故事從此成了美國文化的主流。美國人民對自由的熱愛和冒險精神,源於“五月花”號精神。
最初,“五月花”號的航行順利,走了一多半後,遇到風暴,船上的橫杆被吹斷。一個船員被掀入大海,他抓住了船上的繩子,才幸免於難。很多人想返回英國,後來他們修好了船,繼續前行。風暴改變了航向。原本他們與英國政府約定,在哈德遜河(Hudson River)口上岸。但大風把船吹到了馬薩諸塞。六十六天的漫長航行中,一名乘客和一名船員死於疾病,一個嬰兒在船上誕生。
一六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五月花”號見到了北美大陸。乘客們知道,他們到達的不是預定的目的地,他們與英王的契約不再有約束力了。麵對陌生的北美大陸和毫無準備的絕對自由,一些殖民者建議隨心所欲地安排在北美的生活。但清教徒領袖們看到了自由的另一麵,那就是沒有約束的自由會帶來所有人的不自由,殖民也會因此失敗。為了順利殖民,船上的四十一位成年男子,討論產生了一份文件,《“五月花”號公約》(Mayflower Compact):
以上帝的名義,阿門。我們,下麵的簽名人,作為偉大的詹姆斯一世的忠實臣民,為了給上帝增光,發揚基督教的信仰和我們祖國和君主的榮譽,特著手在弗吉尼亞北部這片新開拓的海岸建立一個殖民地。我們在上帝麵前,以莊嚴的麵貌出現,現約定將我們全體組成政治社會,以使我們能更好地生存下來並在我們之間創造良好的秩序。為了殖民地的公眾利益,我們將根據這項契約頒布我們應當忠實遵守的公正平等的法律、法令和規章,並視需要而任命我們應當服從的行政官員。
這份隻有不到二百個英文字的文件,是北美第一份成文的社會契約,是為北美未來政治體製的基石。公約首先表達了對上帝的信仰和對英王的忠誠;其次,為了這一目標,大家達成契約(Covenant),結為一個社會團體(Civil Body Polotic),製定並實施有利於公眾利益的公正、平等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及管理製度;公約的第三層意思是,全體成員保證遵守和執行上述契約。
公約是在沒有人指導、沒有人強製下形成的社會契約,由此產生了自治的社會管理體製,用簽約人的自律來保證簽約人的自由,成為後來北美英屬殖民地的榜樣。後來,公約精神被寫進美國憲法,融入了美國人民的血液。這種自由與自治結合的社會契約,是現代民主共和製國家的象征。
公約隱含了民主共和製的基本理念,人民通過公意決定集體行為,以自治的方式,管理自己的生活;統治的合法性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人民通過公議的契約建立秩序,而不是由人民之上的權威強加的。公約以理性否定了君權神授思想,否認了統治權無須被統治者認可的現狀。公約是後來無數自治公約中的第一個。它的依法管理、民眾自治的理念為後來殖民地效仿的模式,對《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公約在樹立美國精神的同時,也標明了文明尺度和國家道德。在人類史上,這是一份劃時代的文件。此後,人際關係除了征服和奴役之外,多了一個選擇——基於契約的合作。公約是美國的立國基石,信仰,自願,自治,法律,法規的等理念涵蓋了美國的立國原則。這些簽約人相信文字的力量,相信他們的文字契約能帶來充滿希望的生活。契約是新文明的開端,對視他人為地獄的個人來說,契約是約束、製衡和保護,契約讓人類脫離了弱肉強食的世界。清教徒們沒有去征服和統治非清教徒,沒有將信仰強加給別人,而是通過磋商談判,達成了一份公約,這是文明與野蠻的區別。隻有理性才能達成公平與正義的製度設計,權術和陰謀是人類的墮落。隻有契約社會才是文明社會,否則就無法達成公平與正義的社會。公約的意義不僅在於契約本身,還在於對契約的信任和遵守,而帶來的政治文明。簽署了公約的人們無論在什麽情況下,都謹守公約,支持他們的自治政府。沒有任何人和團體可以淩駕於公約之上。
“五月花”號乘客上岸後,把該地區命名為普利茅斯殖民地,並基於公約組成了自治委員會。約翰•卡沃(John Carver)當選為第一任總督。他們發現了一個空無一人的印第安人村莊,裏麵有玉米和幹草垛。清教徒們還沒來得及蓋好房子,冬天就來了。短短的三個月中,二十七名男子、十三名婦女、和十個孩子被疾病奪去了生命,船員中有一半喪生。北美的新生活在痛苦中翻開了第一頁,自由向人們索取了昂貴的代價。整個冬天,他們白天蓋房子,晚上回船休息。直到一六二一年三月,房子才蓋好。三月三十一日,五十三個幸存者離船上岸。一六二一年四月十五日,“五月花”號返回英國。不久,約翰•卡沃去世,威廉•布萊德福當選為殖民地總督。
這批勇敢的清教徒們捱過了第一個冬天,但仍麵臨巨大的考驗,最致命的是饑俄。他們從歐洲帶來的給養很快就消耗殆盡了,往後怎樣生存下去呢?就在這群人瀕臨絕境的時候,他們的救星出現了。
一天,殖民地來了一個印第安人。他用英語對他們說:“歡迎你們,英國人。”清教徒們被他的英語驚呆了。印第安人接著說:“我是薩莫塞(Samoset),從英國漁民和商人那兒學會了英語。過幾天我帶部落的人來見你們,我願做你們的朋友。”薩莫塞說到做到,帶來了六十多個印第安人,包括部落首領馬薩索(Massasoit)和英文很棒的斯冠圖(Squanto)。總督約翰•卡沃以國王的禮節迎接馬薩索。並用所剩無幾的美酒款待他們。他們簽了和平協定,互不侵犯。會後,斯冠圖留在了殖民地。他少年時被賣到歐洲為奴,十年後逃回故土。為奴的十年中,他學會了流利的英語。斯冠圖教清教徒們種玉米、捕魚、打獵、製做皮毛製品。清教徒們稱他為“上帝賜給我們的最意想不到的禮物”。
一六二一年九月,在斯冠圖的指導和他們的辛勤勞作下,清教徒們迎來了第一個豐收年。他們邀請了馬薩索和他的部落成員來一起慶祝,並表達感激之情。這就是感恩節(Thanksgiving)的由來。清教徒們準備了超級奢侈的宴會,九十個印第安人和五十三個清教徒載歌載舞地歡慶了三天。
一六二一年的感恩節
馬薩諸塞的氣候寒冷,土地也不肥沃。但上帝待清教徒們不薄:當地的印第安人和他們建立了友好關係。這裏雖然不適合耕種,但森林密布,河流眾多,動物繁盛;出產的皮毛,深受歐洲人喜愛,殖民地的木材和皮毛生意一年內就有了起色。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為捕魚業帶來了豐厚的利潤;勤勞互助的清教徒們很快站住了腳。總督布萊德福強有力的領導也起了重要作用。一五九零年,布萊德福生於一個富裕的農民家庭,他沒受過高等教育,但在生活中練就了高超的生存技巧和領導才能,還很擅長處理糾紛。他十二歲時成為分裂派信徒,信仰堅定意誌堅強。布萊德福擔任殖民地總督三十一年之久,他的回憶錄《普利茅斯定居地》(Of Plymouth Plantation)是清教徒曆史和早期新英格蘭殖民地最重要的第一手資料。《“五月花”號公約》也是他起草的。
一六二五年,詹姆斯一世去世。詹姆斯一世的幼子查理一世(Charles I)即位。查理一世不允許任何異議的存在,並傾向於天主教。這時連純淨派都要考慮離開英國了。很多純淨派教徒受過高等教育,畢業於劍橋(University of Cambridge)或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有些還是傑出的學者。家境比較富裕,他們的領袖約翰•溫特若普(John Winthrop)就是律師,富豪。純淨派的領袖在劍橋開會決定移民北美。他們與查理一世談判,要求國王的允許和授權。查理一世慷慨地把公司憲章(Charter)授予了純淨派的新英格蘭馬薩諸塞灣公司(Compaby of Massachusetts Bay in New England)。殖民者們根據憲章組成自治政府。憲章使他們合法地在北美建立殖民地,還讓他們能合法地與英國進行貿易。這是殖民地的生存基礎。很多英屬北美殖民地都是根據公司憲章建立起來的,後來這些憲章演變成了各州憲法,並在此基礎上產生了《美國憲法》。
人們很少有機會能看到一個國家從無到有一步步地成長起來。美國,作為曆史上的第一個現代國家非常幸運地讓政治學家們看到了一個國家的形成、發展、和成熟。
關於國家的起源,有著各種不同的理論。政治學之父亞裏士多德是國家起源自然說的先驅。持這一派理論的人認為人是天然的社會存在,人會自然地聚集在一起,並因彼此互動形成了社群。國家則是正式的人類社群組織。這一派人堅信,國家是社會的自然環境。在亞裏士多德那裏,國家還是個體達到道德完善的媒介。
最古老的國家起源理論是神權說。它的依據是:有些人是上帝的選民。在中世紀,該理論被神學家們用來謀求自身的利益。他們認為宗教權力和世俗權力對於人類的生活都是不可或缺的。這兩種權力的主要功能是幫助人類獲得拯救。國家的功能在於協助鋪設通往天堂的道路,提供和平與秩序。而教會則負責發展出真正的精神教義,引導人們通往神聖的道路。
歐洲中世紀,最為流行的國家起源理論是君權神授論。這一學說是世俗君主為對抗神權說而提出來的。法國思想家讓•波丹(Jean Bodin)提出的國家起源理論和主權理論,是該理論哲學基礎。該理論主張上帝明確地選定了國王,並授予他絕對主權,不受臣民節製的權力。這一理論的影響力極大,拒絕服從國王的人被視為異端和叛逆。
與現代國家最為相符的國家起源理論是社會契約論。該理論的理念可追溯到數千年前。產生於十七、十八世紀的社會契約論以人民主權概念為基礎,即主張人民是國家權威與合法性的最終來源。社會契約論稱,當全能的擁有主權的人民協議創建一個國家並賦予國家的統治者某些權力時,契約即成。該理論認為國家權力的合法性源於人民,任何沒有人民認可的國家權力、法律、規章、和製度都不具備合法性。該理論不認為國家來自人類的自然衝動,也不認為國家是由上帝授權而成的。該理論認為國家是由社會中的人群以深思熟慮和理性的行為所創造的。
美國曆史的源頭和美國的立國精神發端於這份由四十一位“五月花”號乘客簽署的公約。這是人類史上第一份由一個全體社會成員簽署的社會契約,美國這個現代最強大的國家的產生、發展、和成熟見證了一個由社會契約組成的國家的成長。從實證主義的觀點來看,國家起源的社會契約理論就是一個被證實了其有效性的國家起源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