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媒體采訪賀紹強案的幾點看法
(2005-01-08 15:35:52)
下一個
1。看來問題出在賀與貝克家簽的協議上,特別是第二次的撫養協議。如果第一次賀夫婦不懂得將來女兒可能要不回來的話,第二次應該知道潛在的法律糾紛了。至今中文媒體沒有講清楚這兩份協議的性質和內容,而這兩份協議恰好是法律依據。
2。中文媒體和華人社區維護自己利益時不能帶有盲目性。從這個案子的報導過程來看,所犯的錯誤恰好就在這裏。這個案子比較容易引起華人情緒性反應,一見孩子要不回來了,就不顧其它方麵的考慮一擁而上來打報不平,這時最容易激化的是齊曉軍一方的反應,而且她的任何解釋辯白都有可能被貝克一方當成懷疑賀人格的有力證據。相反,華人不問青紅皂白的支持卻有可能更加促使賀方情緒化,並在官司細節上輕敵。
3。華人社會和媒體到底應該支持什麽?華人有一個不好的傳統,什麽人一番奮鬥後成功了,或者一件事情鬧大了,大家蜂擁而上跟上來。必須知道如果華人單打獨鬥的話,要成功也是經過一番波折的,其中也許有過一些事情做得不盡人意,你今天看他成功了蜂擁而上捧場,明天負麵的事情暴露出來了怎麽辦呢?再一窩蜂地罵人家?我想如果要在海外形成新移民的互助機製,首先要從自己周圍做起。我們周圍不是缺乏願意為大家服務提供幫助的人,隻要大家齊心協力,互助支持,建立自己身旁的互助團體絕不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4。與西裔非洲裔少數民族相比,海外華人畢竟居住分散,在各地占比例較低,華人媒體如果找很讓人激動的大新聞的話可能比較困難,相反倒不如多報導一些周圍的人和事,協助當地華人社會建立一個互助機製,多講周圍華人所關心的問題。記得賀案剛傳出來的時候,是其一個朋友在網上寫了一篇文章,後來華文媒體就基本按這篇網文來報導了。如果仔細想一下的話,當時是否有更好的辦法來同貝克一家協商,而不是打這場官司呢?如果當時他們簽訂的就是一份撫養協議而沒有涉及賀家可以在一個時期把孩子要還的話,那份協議就是把送孩子給人的協議,賀隻靠打官司多少年也贏不了。我看到那篇網文後就覺得其中有很多問題沒有說清楚,幾年過去了,當時的一些疑問現在仍然沒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