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故事7 再嫁之妾
有一個靠賣書畫為生的遊士,在京城納了一個小妾。
遊士非常疼愛這個小妾,每逢參加宴會,一定會偷偷把席上好吃的東西藏在袖子裏帶回來給小妾吃,兩人的小日子過得相當和美。
沒多久,遊士得了重病,快要死了。遊士死前對小妾說:“我沒有家,你無處可歸。我沒有親屬,你無依無靠。我靠筆墨為生,我死之後,你琵琶別抱,是時勢所趨,也在情理之中。我沒有留下債務拖累你,你也沒有父母兄弟阻攔你,你可以隨心所欲,自己做主。我隻希望你不要收對方那點聘金,但要與對方約定,你每年都來給我掃掃墓,這樣我就死而無憾了。”
小妾哭著答應了遊士的遺命。
遊士死後,果然又有人納她作小妾。這個納她作妾的人也很疼愛她,也答應了她每年去為前夫掃墓的要求。然而,小妾心中總是鬱鬱寡歡,思念著舊日恩情,夜裏經常夢見前夫與她同床共枕,夢話中常常呢喃著前夫的名字。
第二任丈夫察覺後,偷偷請來術士,用符籙來鎮邪。此後,小妾就不再說夢話了,卻開始生病,且病情不斷加重,最終奄奄一息。
小妾臨死前,用額頭叩擊枕頭,對第二任丈夫說:“故人的情義深重,我實在不能忘記,這點您是很清楚地知道的,我也不想隱瞞。昨晚他又托夢對我說:‘我已經被符籙驅離很久了,現在又能夠回來了。你病成這樣,為什麽不跟我一起走呢?’我已經答應他了。如果能蒙您格外施恩,將我的屍體送回去葬在我前夫的墓旁,我來生來世,一定會結草銜環相報。我知道我這請求不合情理,隻希望您能夠成全。”說完,她就斷氣了。
這第二任丈夫也是個豪爽的人,慨然歎道:“她的靈魂已經跟隨前夫去了,留下這具軀殼又有什麽用呢?古代楊越公能夠讓樂昌公主破鏡重圓,我又怎能阻止他們在九泉之下團聚呢?”於是,他就按照小妾的請求將其與前夫合葬了。
這件事情發生在雍正甲寅和乙卯年間。我當時十一二歲,聽別人講述,但忘記了遊士和小妾的姓名。
我的看法是: 再嫁,是辜負了前夫;嫁了人卻又心有二意,是辜負了後夫。這個婦人有點進退失據。
何子山先生也說:“因為思念故人而死,為什麽不直接為故人殉情而死呢?”
何勵庵先生則認為:“《春秋》的原則是責備賢者,不能用對待士大夫的道德標準來苛求普通女子,還是哀憐她的遭遇同情她的心誌更恰當一些。”
(選自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