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說誰應承擔三十年前那場風波的責任?
常樂俠
開篇之前,先講一段與評價曆史有關的小插曲:
美軍1942年中旬經過血戰,取得了二戰太平洋戰場中關鍵性的中途島戰役勝利。其中參與了該海戰指揮的美國海軍將領弗萊徹麵對戰後各種有關海戰的評功擺好,無論對自己有利或不利,全都不置可否。隻是到了1964年其老朋友史密斯為了撰寫該海戰的指揮權問題時,弗萊徹再也無法拒絕。他說了一句一語雙關的話。他說:我請你注意一句評論,法國約瑟夫·飛霞元帥曾經說過:“誰打贏了馬恩河戰役我說不清楚,但打輸了會算到誰的頭上,這是毫無疑問的。”
關於曆史評價,確實常會出現一些爭功諉過、沽名釣譽的小人。但是,曆史學家總會從其中敢於承擔敗績責任的人身上找到那些與勝利榮耀相匹配的承擔者。隻有那些敢於承擔失敗責任的人,才堪當曆史成功的美譽。
察中共曆史上,從沒有一樁曆史事件像1989年6月4日發生在首都北京那場舉世矚目的重大事件,在其發生之後拖延了三十年之久,卻至今在所有官方曆史記載中均閃爍其詞,仍然沒有由共產黨自己出麵明確應該由誰來承擔這一曆史事件的政治責任,並且將正式結論永遠載入史冊的先例。這與中國共產黨這樣一個具有光榮革命傳統,敢於對人民、對曆史、對未來負責,深度自信、勇於承擔曆史責任的執政黨地位極不相稱。
“醜媳婦終當見公婆”。在人民、曆史、輿論這個“公婆”麵前,無論“6·4”事件背負著多麽沉重的道義或領導責任的包袱,今天都應該撇開重重顧慮,明確責任所屬,放下包袱,輕裝前進。否則,自鄧小平以降的曆屆黨和政府的領導核心,都會背負著不明不白的道義包袱而承受人民、曆史、輿論的質疑與責問,就像一件沒有卸載蜂鳴器的外套被一代一代傳承者繼承加身,但每到一定時期這個蜂鳴器就鳴響一次,在質問著執政黨的合法性。
無可置疑,那場重大事件是在其後被曆史書寫者稱之為“鄧小平時代”的背景下發生的,而且曆史書寫者還將鄧小平列為“黨的第二代領導核心”。顯而易見,那個時代沒有誰能夠挑戰鄧小平的領導核心地位,就像在毛澤東時代沒有誰能夠挑戰毛澤東的領導核心地位,“文革”的曆史責任就當然不讓地落到了毛澤東的肩上一樣。胡耀邦曾經在政治理念上與鄧有過分歧,被鄧罷免了。其後任者趙紫陽也因在政治理念上與鄧有過分歧,也被鄧罷免了。再後任者江澤民隻因政治理解力及執行力稍微遲鈍,差點又被鄧擼了下去(見鄧小平南巡講話:“誰不改革誰下台!”)。可見鄧小平掌握著不容他人置喙的絕對領導權力。盡管鄧小平從來就沒有擔任過那個時代黨和政府的最高領導職位,隻出任了中央軍委主席、國家軍委主席的職務,卻絲毫沒有影響鄧小平在黨內一言九鼎的權威。由此推斷,“6·4”事件中向軍隊下令開赴進城、下令向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開槍的命令出自鄧小平之授意當無懸念。然而就是這麽一件毫無懸疑、無可推卸的重大曆史事件的責任,卻至今沒有誰被指應當出麵承擔。相比於前蘇聯解體時那芸芸眾生“竟無一人是男兒”來,站出來擔當“6·4”事件的責任不過是茶杯裏的風波。我們的“男兒”何在?
行文至此,我眼前浮現出兩幅曆史性鏡頭。
一幅是解放軍全副武裝進城隨時準備開火的畫麵:
另一幅是學生和市民們冒著被槍擊的危險營救受傷學生的畫麵:
相信讀者們立馬可以做出判斷:是解放軍呢還是學生和市民更堪配“男兒”的名號?倘若說有資格承擔“6·4”事件的人不敢站出來做出擔當,那麽許許多多的中國男兒都有勇氣出麵擔當。問題是:這些男兒們有什麽資格擔當,誰又擔當得起?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那場風波之後,一頂罩著改革開放總設計師光環的帽子被實實在在舒舒服服地戴在了當事人的頭上。這一次,沒有躲躲閃閃,沒有含乎其詞,沒有拒不認賬,隻有理所當然、欣然領受。這裏且借用本文開篇引用過的約瑟夫·飛霞元帥的話說:誰應承擔“6·4”事件曆史責任他說不清楚,但改革開放的功勞算到誰的頭上,他是毫無疑問的。一個時代的功勞由誰獲得,那個時代的過失就應由誰負責,本是合情合理的曆史邏輯。不幸那個時代出現了一個見利就上、見過就讓的精明“諉人”。
“6·4”事件過去半個甲子了,共產黨自己不出麵做出合乎事實而令人信服的結論,莫非要假他人之手來為這一重大曆史事件做最終結論嗎?
很簡單,既然中國共產黨在《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中可以讓毛澤東承擔“文革”的曆史責任,為什麽就不能、不該、不敢讓鄧小平承擔“6·4”事件的曆史責任?既然其後改革開放曆史功名的桂冠都戴在了鄧小平的頭上,為什麽發生在同一時代的這一重大曆史事件的責任就不該由鄧小平承擔?難道就因為他不曾出任過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職務,他就可以貪功諉過、因職卸責?
今天的明白人心中都有一杆秤:鄧小平在那個時代手握什麽權,就相應地要擔什麽責,而不是僅僅看他出任了什麽職務。否則,以“鄧小平”冠名那個時代就是笑話。
三十年後的今天我們回頭看“6·4”事件,一些枝節、經過、對話等等都不那麽重要,也無謂糾纏了。僅就“6·4”事件發生在那個節骨眼上,執政者應對、處理、解決的立場、方式、方法是否存在著重大的失誤,中國共產黨人必須自己站出來做出明確的反省和政治曆史結論,以此證明對這一時代的中國人民,也對自己的曆史有所擔當有所負責。
要做出一個合乎曆史事實、經得起曆史檢驗,又能夠嚴格劃歸執政者責任,讓全國上下都心服口服的嚴肅結論,就必須回答但不限於下述問題:
第一,“6·4”事件的發生到底是曆史的必然還是純屬偶然?如果說是曆史必然,那麽當時的執政者在執政過程中有什麽值得深刻反思以警醒後來者引以為戒之處?
第二,北京的學生和市民們出於什麽目的要上街遊行?是出於為人民、為社會、為國家乃至為執政者負責還是出於與之對立並欲打倒這四者的目的?如果回答是後者,為什麽他們的行為居然會得到社會廣泛的同情和支持?
第三,黨和政府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當然是必要而且是及時的。但是學生和市民們在六月四日之前是否出現過打、砸、搶、燒、奸、殺的暴力行為?他們手中是否持有武器甚至重武器與政府對抗,需要執政者大動幹戈,調動大批全副武裝的軍隊、甚至動用重型武器來對付他們?動用國家機器對付手無寸鐵的人民,這在中國共產黨軍事曆史上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明目張膽踐踏甚至改變黨、政府和軍隊政治基礎的嬗變,是一次奇恥大辱。當政者是否除了以武力鎮壓,就沒有其他任何一種方式、方法可以較為睿智地處理這一事件?說到這裏,可能有人會極力抬出前總書記趙紫陽,認為趙的主張就是其中一種較為睿智的方式方法。趙紫陽當時的某些處理意見確實有值得采納之處,問題是趙紫陽本身在整個事件中就扮演了一個並不光彩的角色:追究起因,事件的兩大導火索即通貨膨脹與官倒腐敗都與趙紫陽有著脫不開的關係;探討結果,倘若沒有趙紫陽及其所謂智囊在其中摻和的小動作以圖渾水摸魚,事件也不會發展到後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事後從趙的一些隨從者撰寫的《改革曆程》中可以看出,趙的核心思想無非是拾西方政治體製的餘唾,他在整個事件中不過是充當了某些西方勢力代理人的角色而已。
第四,“6·4”事件的結果,到底是對誰有利?可以肯定的是,執政者、人民(包括學生、市民)都是輸家。最大的贏家是覬覦中國出現動亂、切盼中國分裂及製度坍塌的那些勢力。為什麽執政者會做出這種令親者痛而仇者快的蠢事?誰敢說執政者當年的應對措施是正確的?
第五,“6·4”事件因反通貨膨脹、反官倒腐敗而起,但風波平息之後,在發展經濟大於一切的華麗外表粉飾之下,整個社會卻反而被懲罰性地推進了持續二十餘年腐敗大規模蔓延、通貨進一步膨脹、社會道德水平直線墮落、價值觀不斷向歪門邪道惡性傾斜的快速發展通道。人們看到,經濟發展的同時伴隨著種種沉重社會代價,還誤以為這是發展經濟所必然出現的衍生現象。而最終受到這種發展態勢禍害的,還是社會大眾。到底是不是當時的執政者有意將社會導向大麵積深層次腐敗,製造在腐敗麵前人人參與、普遍容忍,從而綁架社會大眾共同墮落,逐漸形成一種視為常態、見怪不怪乃至理解、追求腐敗,使之合法化的社會基礎,從而淡化、稀釋“6·4”事件的曆史陰影?這是值得人們深深質疑的一個曆史性問題。我們今天很難揣測鄧小平當年何以默許容忍甚至鼓勵腐敗(軍隊經商就是典型的例子)的初衷,但隨著社會腐敗不斷向廣度、深度發展,鄧家公子當年腐敗的領軍地位很快就完成了小巫向大巫、小貓向老虎的讓渡——被後起之秀超越、洗白,以致腐敗大軍的浪潮迅速令鄧家公子一切不法惡行被淹沒、被淡化、被忽視、被健忘。這一可悲可歎可恨可惡的社會發展結果,與鄧小平當年默許容忍鼓勵腐敗的初衷之間,有沒有什麽邏輯關係,誰說得清?
三十年過去了,當年經曆了“6·4”事件的一代年輕人如今已經五十歲上下,正當壯年。為什麽中國共產黨不能出麵給“6·4”事件做出一個嚴肅的曆史結論,給自己的政黨一個恰如其分的自我鑒定,給那一代的學生和市民一個公正的評價,給整個時代的人民一個合乎情理的交代,為這一重大曆史事件畫上一個既有擔當又有睿智的句號呢?
沒有這樣一個曆史結論,外界的評頭品足就不會中斷。與其不斷經受外界的種種惡評,實在不如自己主動做出負責任的結論來得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