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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與主權孰大?

(2014-07-31 13:54:25) 下一個

人權與主權孰大?

        人權與主權孰大?有人說主權大於人權,有人說人權大於主權。各執一詞,互不相讓,難以達成共識。

        什麽是人權?簡言之,人權就是個人或群體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包含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基本權利。這一解釋,我認為較為客觀全麵,容易被各方所接受。具體而言,人權可以細化到人的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工作(勞動)權、居住權、言論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出版權、監督權等等。人權,作為社會形態的客體,客觀上有著強調其外延的傾向,即盡可能地爭取擴大其在社會生活中所有權利的空間。人權的這種要求是人性的欲望所決定的。當人權與人權沒有產生交集時,人們的各自利益沒有衝突,自由得以盡情發展。當人權之間產生了交集時,利益有所衝突,人權必然受到限製,彼此之間的自由空間於是產生了邊緣。尊重人權不僅是尊重個人的自由意誌,必然也應包含尊重他人的自由意誌。問題在於,作為普世原則就應該是普惠於所有人、保障所有人都享有這一基本權利,而有人偏偏就將這一普世原則僅僅隻惠及部分人、部分國家和地區,而不是普惠於全世界所有人;他們隻強調自我的自由意誌,卻極端忽略他人的自由意誌。這就使普世原則失去了其普世性和客觀性,甚至使其成為了某些人侵害他人、侵占他人利益的擋箭牌和道德理由,從而使受害者難以認同其普世性。這就引致出到底存不存在普世價值的問題。尤其是當提出普世價值的正是加害於別人、別國的強權、強人的時候,受害人、受害國一旦從道德的高度認可、屈從這種價值觀,就意味著自己被侵害、被搶奪、被分割、被盤剝的事實成為合理和合法行為,因此這個世界上就出現了強烈反對所謂普世價值的意識形態。如同中國舊時的一則笑話:“昔有孝子,遇其父病,聞股肉可療,而自怕痛,執刀出門,執途人臂,悍然割之。途人驚拒,孝子謂曰:割股療父,乃是大孝,汝竟驚拒,豈是人哉!”這位孝子是以“大孝”的普世之名,拔刀強割路人的屁股肉用以為其父治病。孝順而為父治病當然是被普遍認可的價值觀,但問題在於你不割自己的屁股而讓路人代你受割盡孝,是何“孝道”?當以“人權”、“自由”、“民主”的名義對其他國家進行政治、軍事、經濟侵占時,我們就要看清楚主事者要謀取的是什麽東西。看清楚之後,我們就不會驚異於當今世界湧入反對普世價值潮流的人數為什麽會不在少數了。

        什麽是主權?簡言之,主權就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也是對內立法、司法、行政的權力來源,對外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誌。如果說,人權是一種個人性權利,反映著個人意誌的話,那麽主權則是一種集體性權力,反映著一個特定的國家意誌,是眾多個人利益、有時甚至是極大多數個人利益的集中體現。主權,作為社會形態的主體,客觀上有著強調其內延的傾向,即盡可能地保障其管轄區域內所有人安全、有序、合理地發展,由此就不能不有所規定和限製。國家的法律、法規,實際上就是體現著主權對人權自由度的上限。從邏輯上說,主權包括了人權,沒有主權的國家人權必然不會有保障;當然,有了主權的國家,人權不必然就有保障。所以,主權雖然不是人權的充分條件,但卻是人權的必要條件。從這個意義上,我認為可以毫無疑義地肯定:在主權和人權兩者相衡之下,主權大於人權。或者換一個說法:主權是基礎,人權屬於更高層次的追求。現如今有些人為了所謂一己的人權,寧肯拋棄主權,以讓外權幹涉主權的方式達到一己的目的;實際上在外權幹涉主權的時候,他的國人和同胞的人權就已經受到莫大的傷害了。我不能不說,當一國之主權淪喪之時,她的國民的人權也就蕩然無存了。到那時候,你還會認為人權大於主權麽?

        美國是一個非常強調人權,對於主權卻極為惜墨的國家。美國的地理位置非常獨特,東臨大西洋,西瀕太平洋,左右都是天然屏障;北有加拿大,南有墨西哥,這兩個國家曆史上對美國都沒有野心,或者說即使有野心也沒有能力覬覦美國的主權。借助於天然優勢,建國二百餘年來,美國從未受到來自外來勢力的大規模侵占,即使受到像珍珠港事件那樣的突然襲擊,也隻是本土之外的一時之痛,並沒有形成對本土的威脅。曆史上隻有美國獨自、糾集或隨從他國侵占或進攻其他國家的記錄,絕沒有其他國家對美國侵占或進攻的記錄。這就形成了美國對於主權意識缺乏切膚之痛的淡漠。由於沒有強烈的主權意識,美國自然而然將其意識形態注意力轉移到樹立其人權價值觀方麵,成為美國一道亮眼的國家風景線,由此而形成了一種所謂人權大於主權的潛意識。特別是當別國的主權阻擋了美國在世界上我行我素、獨來獨往、為所欲為,或者美國得不到別國的資源、利益以滿足維持美國國內人權的需求時,以人權打主權的理由就來得尤其順理成章,在國際間把人權的普世價值喊得震天介響。

        話說中國古代有一位晉惠帝。一次全國鬧饑荒,餓殍遍地,這位從未經曆過饑餓之苦的皇帝居然問:那些老百姓“何不食肉糜”?天天花天酒地、腦滿腸肥的皇帝,哪裏知道民間疾苦、哪裏體諒百姓需求呢?就像有人對那些連主權都無法獲得的人,質問他們何不爭取享受人權!如果問誰有評價主權的資格,那答案應該是曆史上被侵略、被分割過多次的國家;最沒有資格談論主權的,是不僅沒有被侵略過、而且反而多次侵犯別國的那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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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棄與本土化 回複 悄悄話 當美國接納所有想到它那裏生活的各種移民(包括黑民)的那天,我才相信人權大於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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