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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長公開電話摘要(一)
(2014-08-12 17: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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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遠方的家》係列報道(十六)
一, 背景 我遠方的家 --- 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揚名鎮揚名街道盛北許巷16西(位於太湖廣場旁的京杭大運河的西邊),在2014年6月26日深夜(中國時間)第四次被嚴重偷拆,似乎已被毀成一堆廢墟(詳見《我遠方的家》係列報道6)。 數日後收到了可能故意張冠李戴的“立案告知單”(詳見《我遠方的家》係列報道7和8)。為此我數次電話無錫市南長區公安分局(立案單位)交涉立案問題,第一次我被告知他們要“了解情況”,第二次我被告知他們要“向領導匯報”,第三次他們不直接回答我的問題,第四次(7月28日)我被告知“由於你的身份不能確定,所以請委托你家屬或你的律師去派出所或這裏來麵談,我們會當麵給他答複。”這三次的通話詳情見《我遠方的家》係列報道9至11。 為此,對於南長公安分局的上述推諉和粗暴行為,本人打了無錫市長公開電話(0510-12345): 二, 無錫市長公開電話摘要 第一次電話:7月28日-7月29日 (美國時間 10:50PM – 0:50AM) 我主要向市長公開電話反映了二方麵的問題:一是投訴了南長公安分局有關人員在最近幾次電話中的推諉和粗暴行為。二是再次要求南長公安分局直接回答我他們在最近幾次電話中不肯回答我的(八個)問題和要求(詳見《我遠方的家》係列報道10至11)。 市長公開電話說他們已詳細記錄了我的投訴和要求,並要了我的電話號碼,最後說他們會轉交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並會打電話告知我他們的調查和處理結果。 第二次電話:8月3日 (美國時間 9:45PM – 10:00PM) 打市長公開電話詢問他們的調查和處理結果,我被告知他們已在7月30日將我投訴和要求交由無錫市公安局作調查和處理,公安局現在正在調查和處理中,需要5至10個工作日,一有結果他們會電話通知我,但可能他們的電話線路不太好打不通我的電話,如我沒有接到電話,建議我在8、9號左右打電話去問一下情況。 第三次電話: 8月10日 (美國時間 9:45PM – 10:05PM) 我再次打市長公開電話詢問他們的調查和處理結果,市長公開電話告訴我:他們已做了工作回訪,但由於他們那裏打不通我的電話,所以沒有聯係上我。由於我的房屋在拆遷過程中涉及到刑事案件,根據規定(隻能)由我反映,但由於我的身份目前他們無法得到確認,所以建議我委托在無錫的親戚或律師和公安機關當麵溝通,公安機關會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 這令我十分驚訝:無錫市長公開電話的“調查和處理結果”似乎跟南長區公安分局的“調查和處理結果”一模一樣!不過我向他們闡述了我的一些觀點和建議: 這六年多來,我的房屋被屢次偷拆,我給公安部門打了估計有幾百次電話,他們以前從來沒有懷疑過我的身份,怎麽現在反而說我的身份不能確定?這六年多來多次報案,但我似乎得不到任何立案和辦案的信息,因為公安部門說他們不能告知我而隻能告知報案人,但報案人說基本沒有收到立案和辦案的文件。我說我要親自回國來報案,他們說要討論研究,但到現在還沒有給我結果。我上了六年“委托”的當!所以原則上我目前不能再“委托”。 不過,除了“委托”以外,還有其他方法可以確定我的身份,我建議可采取下麵的任何一種方法: 1.用可視通話工具(如Skype)我可與你們和/或公安部門進行可視通話,你們可叫一些我無錫的同學(我有幾個同學就在你們南長區政府部門工作),當著你們的麵讓他們來認一認我,問一些很私人的問題,從而來確定我的身份。 2.你們或公安部門可把給我的答複寫成書麵材料,交給市(區)外事部門或市華僑辦公室,讓他們寄給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由中國駐紐約的總領事館來確定我的身份後再將材料轉交給我。 3.我以書信的形式提出我的問題和要求,先把信拿到美國州政府作公證和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作認證,而後寄給你們或公安部門,你們或公安部門以書信形式給我答複。 市長公開電話說: 他們已詳細記錄了我的要求和建議,他們將轉交有關部門討論研究我的要求和建議,他們會打電話告知我他們的答複。 三, 結束語 意圖越來越明了,方法越來越相似: 拆遷部門刻意避開我(被拆遷人):以前不把拆遷通知書直接發給我而發給我已故的母親、後來又說電話裏不好談要我委托我親戚跟他們談。 公安部門刻意避開我(當事人):過去說案情不能告知我而隻能告知報案人,現在又說我的身份不能確定要我委托我親戚或律師跟他們談。 但願"無錫市長公開電話"不是"南長區公安分局公開電話"。 但願我的"身份"能被早日確定。 三鞠請安 2014年8月12日 於美國新澤西(2014/08/12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