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周山夜話

曆史如小姑娘出門,任人打扮; 未來像大姑娘待嫁,世事難料
個人資料
布周山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文革中“打、砸、搶”等野蠻行為的源頭在哪裏?

(2019-01-21 05:05:19) 下一個

文革中的某些階段,出現過一些野蠻行為,比如,打、砸、搶、兩派武鬥、甚至動槍動炮大打出手等等。雖然這些現象很快就被中共用“軍管”等方式製止,但還是對社會、對老百姓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改革開放後,鄧領導的中共高層和一部分知識分子,把這些野蠻現象的責任歸結到文革身上,最終還是歸結到了毛身上。這種指責有沒有道理?曆史事實又是怎樣?

早在中共軍隊創建時期,毛就提出了著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就有“不打人罵人”的規定,甚至對放下武器的敵人,也要求“不虐待俘虜”。文化革命這個名詞中雖然有“革命”兩字,但毛仍然堅持這個一貫的主張。文革伊始,毛在《文革十六條》中的第六條,對文革應采取什麽樣的方法,做了明確的規定:

“必須采取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對於持有不同意見的少數人,也不準采取任何壓服的辦法。要保護少數,因為有時真理在少數人手裏。即使少數人的意見是錯誤的,也允許他們申辯,允許他們保留自己的意見。”“要用文鬥,不用武鬥”。

顯然,毛要求“采取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的方法”進行文革,特別是“對於持有不同意見的少數人,也不準采取任何壓服的辦法”。最後毛還強調“要用文鬥,不用武鬥”。因此,把文革中出現野蠻行為的責任,推到毛身,推到文革身上,是不公平的。道理很簡單,如果都按照毛的要求進行文革,“打、砸、搶”,武鬥,等野蠻現象是不會出現的。

那麽責任在誰身上?野蠻行為的源頭在哪裏?有許多文革研究者認為,文革初期北京的一部分中共高層走資派子女,率先用毆打等手段對待“批鬥對象”,甚至還造成了非正常死亡,開了文革中野蠻行為的先例。在後來幾年文革期間,在全國各地,一些品質參差不齊的人紛紛效仿,特別是一些對中共不滿的人,甚至中共內部少數對文革不滿的人,渾水摸魚,火上澆油,造成某些地方打、砸、搶、武鬥等等不斷升級,這才是文革中野蠻行為的源頭。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