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亂彈 —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禮教的溫柔和殘暴
(——在母親節來臨之際,謹以此文獻給天下所有的母親和女性。)
一個社會要維持其正常的運轉,總要製定一係列的製度和法規,所謂“家有家法,國有國法”。法律是對那些嚴重違背社會規則,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犯罪行為進行懲罰的依據。作為法律,曆史已經證明它不能過於嚴厲,“約法三章”代替“暴秦苛政”就是明證;也不能過於寬鬆,否則盜賊四起,民不聊生。因此,人們的很多行為是法律所無法觸及和規範的。為解決這個問題,禮教就應運而生。
禮教提倡的“仁義孝慈”創造了一個和諧有序的社會氛圍,讓人如沐春風。然而禮教除了提倡“仁義孝慈”,還在鼓吹什麽呢?讓我們從紅樓裏看看:
“這李氏亦係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為國子監祭酒,族中男女無有不誦詩讀書者。至李守中繼承以來,便說‘女子無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時,便不十分令其讀書,隻不過將些<<女四書>>,<<列女傳>>,<<賢媛集>>等三四種書,使他認得幾個字,記得前朝這幾個賢女便罷了,卻隻以紡績井臼為要,因取名為李紈,字宮裁。因此這李紈雖青春喪偶,居家處膏粱錦繡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無見無聞,唯知侍親養子,外則陪侍小姑等針黹誦讀而已。”
無須多言,一個封建禮教的犧牲品,一個被用來宣揚的供像或牌坊,立然擺放在我們麵前!單從這“青春喪偶”,“竟如槁木死灰”,“一概無見無聞”的字眼就完全感受到李紈所承受的悲苦。還需要說什麽呢?!然而,曹公似乎覺得這樣的“控辯”還不夠, 又從她的名字上作了文章—“因取名為李紈,字宮裁”,“紈”諧音“完”,“宮裁”諧音“棺材”!活生生的青春佳人,竟被整成“活棺材”,作者的憤怒是何等的強烈!
一直有個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
歐洲在十四至十六世紀就爆發了轟轟烈烈的“文藝複興”,提倡“天賦人權”,反對“神權”,實現了被稱之為“人類再生”的偉大創舉。而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的中國,為什麽直到1919才爆發了類似的反對禮教,追求自由的“五四運動”呢?
這裏麵有很多的因素,我想中國禮教一直提倡的“男尊女卑”在一定程度上起了很大作用。歐洲中世紀的神權思想,是對所有人的壓製和迫害,不分男女的。因此,一旦有人覺醒,發難,就很容易得到大眾的相應,一舉成功。而舊社會的中國是一個“男尊女卑”的“父權”體係。男人通過千百年的禮教宣揚已經給自己創造了一個享有更多自由和權利的社會體係。這也就是為什麽很多人說“中國社會對男的更寬容”的根本原因。讓我們在第四回裏看看賈珍、薛蟠之流在做些什麽:
“薛蟠起初之心,原不欲在賈宅居住者,但恐姨父管約拘禁,料必不自在的”,“誰知自從在此住了不上一月的光景,賈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認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紈絝氣習者,莫不喜與他來往,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漸漸無所不至,引誘的薛蟠比當日更壞了十倍。”
顯而易見,占據強勢,統治地位的男人們,總是會通過各種辦法,維持他們的強權。鼓吹各種維護他們權利的“理論”。絕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力和強勢。隻要不觸及他們的根本利益,男人們是不會登高一呼什麽“男女平等”的。這從“小辮子”辜鴻銘為“納妾製”所作的“一壺配四杯”的狡辯,就可以看的一目了然。因此,也就直到西方列強打到了家門口,國家處於生死存亡之際,才爆發了“五四運動”。然而遺憾的是,現在竟然還有一批人在叫囂著“反思五四”。
相對於“頑固”的清末“腐儒”辜鴻銘,比他早生很多年的曹雪芹就顯示出了超凡的偉大和開明。他痛恨那些殘害婦女的禮教,反對“男尊女卑”,借賈寶玉之口,喊出了震耳發聵的呐喊。隻有在這時,你也許才會真正明白那句“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見了女兒,我便清爽,見了男子,便覺濁臭逼人。”所包含的意義和千鈞份量!就憑這句話,《紅樓夢》也足以傲視群書,流芳千古!
於05/0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