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和一位小朋友聊起起我們彼此過去讀書情形。我小時候,從六歲開始,就自己走路去幼兒園和學校,小孩子的步伐短,走一趟至少二十分鍾,有時候早上還會花上一毛錢左右,在路邊吃頓油條饅頭配豆腐漿的早飯。如今回到故鄉,有時候再走走那條老路,彷佛這個城市已經變得微縮了許多。那段膾炙人口的移民理由,“我就是希望他能回到我小時候那樣子——上下學自己去,走幾條馬路就到學校,遇見陌生人也不害怕,不用家長去接,路上沒那麽多汽車,汽車知道避讓行人,不用給老師送禮拍馬屁,就這麽簡單。”
其實,這是寫給我的童年,而不是今天的英國,至少不是我的孩子正在經曆的英國。英國教育環境,遠沒有那麽理想化,也是問題很多,我的問題是父子關係。若幹年前,我在紐卡斯爾火車站等車,看到一位女士帶著兩個孩子,衣著很中產階級,在等一列緩緩駛入的火車,火車上下來的男人,手上掛著一件外套,下車就蹲下來,把兩個撲過來的孩子迎進懷裏,妻子等了幾秒再走過來。那一幕我印象極深,而如今更加能夠體會這其中的滋味。
火車、分離、孩子和職業,對現在的我來說,有著特別的滋味,這滋味長期縈繞不去,變為一種特異的趣味。我喜歡的一部英國老電影,叫Moonfleet,講述了一位參與走私的紳士和他情人的孩子的曆險記。影片結尾,紳士重傷將死,他為了不讓孩子難過,悄悄地獨自坐船出海死去,影片之中沒有說明他們的關係,我卻認為他們是父子。英國這種硬邦邦的父子關係,常常讓我癡迷。
我和孩子在一起時間,是如此的少,以至於我喜歡和他一起經曆有點不一樣的生活。有時候,我去接他放學,碰到下雨,常在暮秋時分,我和他一起淋雨回家,有時候他還穿著運動短褲,在前麵跑。我們出去野營,一起開著車大燈搭帳篷、在夜涼裏受凍、餓了烤香腸、脫光了曬太陽,此時的他,還不足五歲。
一個人的時候,我常想他也許在問媽媽“爸爸去哪裏了?”但願他現在已經不問了,這樣的分離,已經成為他所要理解的生活一部分。有一年,為工作所迫,我們送他回國生活了一年。後來,我碰到英國作家布雷克•莫裏森(Blake Morrison)。他寫過一本書,追溯了1993年英國一起虐殺兒童案件,一名三歲兒童被兩名10歲兒童誘拐並虐待致死。而那天,他談的是自己與他父親的關係,據說他寫作目的之一就是疏解自己與父親緊張關係。後來我買了他一本And When Did You Last See Your Father?找他簽名,寄回了國。母親收到了這本書,但是沒有特地向我提起這件事情,也許她太不明白我給一個一歲多的孩子寄一本英文書,目的何在。
對我來說,那本書名就是一個交代。也由自己的孩子,想起了我的童年,乃至青年時代。父親迫於生計,在國內很多地方輾轉,以至於我們見麵時間極少,後來他回到家鄉,我卻離開家,去了北京讀書,之後出國。直到有一天,我打電話回家,他接的電話,說話很大聲,反複強調,我說的意思你是否明白,我突然間知道他老了,而我卻一直沒有認真地思考他是什麽樣子的一個人,同樣的思考或者揣摩,你也許會用到身邊的同事或者朋友,卻很少針對自己的父親。
關於父親在哪裏或者是個怎麽樣的人的問題,周末和我聊天的小朋友,也說起來他的爸爸。小朋友小我二十歲,我們都來自溫州。我們兩代人,都承受過“爸爸去哪兒了”的問題。我越來越擔心,命運是會遺傳的。好在,我現在已經看清了“爸爸去哪兒了”這個問題,他不在家,在回家的路上,隻不過這條路有時候有點長,要走一天,一個星期,一個月,或者一年,甚至很多年。但我知道它一直通向我的心裏,他到的時候,我也成了他了。
這個道理可以遺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