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是儒家治史的原則和態度
出處
“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此語出自《春秋公羊傳·閔公元年》,這是孔子編纂刪定《春秋》時的原則和態度。這一態度是儒家“禮”文化的體現。
案例
中國古代講求“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即避諱名字。為尊者諱,俗語“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指避田燈的名諱;為賢者諱,古人把孔子的“丘”字念成了“區”;為親者諱,司馬遷把《史記》中所有諱其父的“談”字都去掉了。古時候有很多關於避諱的趣聞。
原則
孔子對於當時那些事件重大的,不好定論的史實,往往欲言又止,采取諱而不言的態度。即不明記其事,隻以三言兩語作蜻蜓點水的手法以褒貶,這就是所謂的“微言大義”,讀者自我體味,毋庸點破。而他所諱者是有原則的:“為尊者諱恥,為賢者諱過,為親者諱疾。”“諱莫如深,深則隱。”
所謂為尊者諱,簡言之就是對那些長者、有身份地位的人,他們的豐功偉績可以大講特講,而他們幹的過的不太體麵的事或者壞事不能提,不能講,否則就犯了大忌。對於最高統治者來說更是如此。如為李世民諱,當時書裏將“民”寫作“人”,這種情況叫做名諱。他們的缺點、錯誤、罪惡,不僅不能提,不能講,而且簡直成了碰也碰不得的禁區。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就有性命之虞。
影響
那些至高無上的掌權者,就是尊者。中國曆史上的每一次經過血腥戰爭所取得的立(複)國建朝之始,就是皇帝對開國大臣們實施削權罷官、驅逐流放以至殺戮之時了。何則?“權傾天下”、“功高蓋主”等等都可以成為理由。更重要的一條,就是知尊者之不足,知尊者之弱點,知尊者之隱私,一言以蔽之,知尊者之諱事!有失尊者體麵之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這樣的話,尊者就成了完美無缺的“至尊”者了。越王勾踐如此,漢王劉邦如是。故文種必死,韓信斬首就不足為奇了。而識得為尊者諱,急流勇退者,乃識時務之俊傑也。範蠡識趣,散發五湖,留侯識趣,辟穀學仙。唯吾不甚識趣,把此秘笈揭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