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道

社會問題源於製度;製度問題來自文化
正文

告訴你一個真實的穆斯林社會!

(2013-05-11 18:04:50) 下一個

在某個論壇看到了,分析的很徹底,這篇文章仔細的從曆史、政治、經濟、法律、人類的思想價值觀等分析了穆斯林的問題!並且對伊斯蘭教的內在價值觀作了很充分的評論!

非常有深度!看完絕對不後悔,

聲明:我個人不讚作者對中國儒學的評價

一定要耐心仔細看完!看完!!比較長,看的很累,但是希望大家一定要用耐心仔細看完!看完!!

看完了,就明白穆斯林的世界(包括中國XJ)為什麽會動蕩!!
看完了,憤青就變成政治家!!
看完了,模糊的世界突然變的清晰!!!
看完了,你忍不住回貼!!!

特別是版主,不要看了開頭就刪貼!

穆斯林(MSL)的“真理”和西方的“普世價值”

一,“真理”和“道理”

當今的穆斯林(MSL),是一群矛盾的人,他們在世界各地與其它文化交匯的地帶製造衝突和混亂,製造恐怖,於是有人說:伊斯蘭是邪教,哪裏有穆斯林,哪裏就有暴力。

可是穆斯林會告訴你,那樣不對,那是由於對穆斯林的不了解造成的。他們說伊斯蘭是最講和平,最講正義,最講平等的宗教,不信你可以翻開《古蘭經》去看看裏麵說什麽,當你真正翻開《古蘭經》裏,就會發現,裏麵寫滿了和平,正義和真理。

穆斯林(MSL)的意思是:順從。順從什麽?順從真主,順從和平和正義。這樣的信仰怎麽可能跟暴力與恐怖沾邊呢?

於是,穆斯林認為:伊斯蘭教並不是造成這些混亂的原因,而剛好相反,它是解決方案,隻有回歸伊斯蘭真理,才能真正解決這些問題,順從和平和正義。

與之類似,中國的儒棍們認為:儒家並不是造成中國落後以及世風日下,道德淪喪的原因,而剛好是解決方案,隻有恢複儒家仁義道德的傳統,才能複興華夏民族的道德的正義。

這是兩家在矛盾之中思考和掙紮的文化,盡管它們內部理論差異很大,但麵臨同樣欲進不能,欲退不成的無奈和尷尬。

他們的共同點是:它們都是追求“真理”的思想,區別在與它們各自認同不同的“真理”。

古希臘的哲人早就看出“真理”並不存在:

他們說:“假使匯集古今人類全部的智慧集合,也無法窮盡自然之奧妙”

因為我們的思維受到我們思維載體的限製,我們永遠無法超越承載我們思維的這些腦殼提供的能量去思考問題。

因此他們說:“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我很無知”

他們認為人世間不存在絕對的“對錯”和“善惡”,一切善惡對錯都是根據人的需要而定的,你需要的就是對的,你不需要的就是錯的,惡的。這完全視呼你的需要,跟那件事情本身的性質無關。

與古希臘原始理性哲學的觀點類似,中國的道家。也持這種“絕對真理”不可認知的觀點。

老子說:道可道,非恒道也:一切確定了邊界固定下來的道理(絕對真理),都不是永恒的道理。

因此道家認為,世上沒有絕對的真理,沒有絕對的對錯和善惡。一切都隻是個相對的概念。

道家說: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意指你不要用你主觀的善惡之心去幹擾事物自身的運行規律,與善與惡持持同等態度,即“無為”。

古希臘的理性哲學和中國道家的相對性哲學,是人類古典哲學中,少有的兩家持“絕對真理”不可認知的學派。

它們與其它儒家也好,伊斯蘭也好的根本區別就是“真理觀”上。

穆斯林(MSL)和儒家認為,“真理”是可認知的。那麽,什麽是絕對“真理”。

穆斯林(MSL)認為“真主”的意誌代表“絕對真理”,具體落實在《古蘭經》裏,因此對真理其它過多的思考都是多餘的,應該被禁止。儒家其實大同小異,隻不過它的“真理”是儒家的倫理道德。但是在“絕對真理”可知性上,兩者沒什麽區別。

跟穆斯林朋友聊天,他問我“信仰”是什麽,我說大約是對某種特定思想的認同,形成特定的思維方式。

他說:不對,信仰對穆斯林來說,絕不僅僅是一種思想,而是穆斯林的整個生命,兩世的生命。

他說:我不拜祖宗不敬鬼神,不畏強權,隻相信真理和正道。

他又說:必要的時候,我們會用生命去提衛真理和正道,因為信仰對穆斯林來說,比生命更重要。

我想從這裏,我們知道了“恐怖主義”的原理,那些恐怖分子,其實在他們自己看來。他們的行為,隻不過是在用生命去捍衛“真理和正道”的正義而已。

追求真理,捍衛真理並沒有錯。問題在於到底什麽才是“真理”?有沒有絕對正確的“善與惡”?什麽才是絕對的正義?

一隻狼吃了一隻羊,狼是正義的嗎?羊很無辜憑什麽被它吃?可是不吃羊,狼一家老小老會餓死,它隻不過為了生存,它有什麽錯嗎?如果它是正義的,天經地義的,那無辜的羊難道天生就應該被吃嗎?到底誰代表正義?

八國聯軍進中國,搞殖民統治,殺人放火。這很不好。

可是沒有侵略戰爭,如何摧毀封閉的閉關鎖國體製?你去講道理他們會聽嗎?

你說可以采用更好的方法,建立遊戲規則,大家公平競爭。可這隻能等大家都認同了遊戲規則才行,沒有前期的強迫認同,會有現在的遊戲規則嗎?

對那些被殖民者殘害的國家和人民,殖民主義當然是邪惡的。

可是對那些侵略者國家經濟發展來說,這個主義完成了現代社會發展的原始資本積累,使它們獲得了發展的第一桶金,對它們來說,這是一件正確的事情,因而是一件好事。

而它們的發展在後期客觀上帶動了整個人類社會發展的加速,再過一千年,等人們的情緒因素降低以後,就會客觀的評價,那隻不過是人世間發生的一場優勝劣汰的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不存在對錯,也不存在善惡,它是必然要發生的。

如果因為它客觀上“促進了人類整體文明的發展”我們就認為它是正義的,那被他們殘害的人,難道是邪惡的?

如果肯定了這件事情主觀上是邪惡的,那難道以後人類不需要優勝劣汰了?我們幹脆倒回去不要發展了好不好?

其實狼吃羊和殖民主義,都是必然要發生的自然法則。大自然它永遠是優勝劣汰的。這個沒有辦法,用我們的主觀去確定它的善惡,從自然的角度來看,是沒有太大意義的事情。

可人總是有感情的,總是有願望的。那我們怎麽辦?

其實世界隻按它自身的規律進行,也就是自然法則。它並不按人的主觀願望進行。

所謂“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天地並不考慮我們喜歡不喜歡,它隻考慮它喜歡不喜歡。可是它到底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它從來也不會告訴我們,我們隻能去試,通常隻有事後才知道。

換句話說,所謂“真理”和“正義”,是因各自所站的立場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而不同的,不僅不同,而且是矛盾的,針對一個主體的正義,針對另一個主體則是邪惡的。

去糾纏誰的真理才是真理,根本沒有意義。

可是人們很久很久並不清楚這一點。

早期希臘的理性被基督教“真理”所取代,走入了黑暗時代。東方道家的“無善無惡“被儒家的倫理道德的真理取代,同樣走入了黑暗。

在真理的世界裏,其實隻有更黑沒有最黑,何必再去爭論誰最黑?

當“真理”把人類帶入黑暗時代後,各種不同的“真理”開始了撕殺。

各自希望用自己的真理征服世界,讓真理傳盡人間。可是真理帶給人類的除了屠殺還是屠殺,永無休止。

基督徒要搞東征,穆斯林(MSL)要搞聖戰,要用自己的真理去征服對方的真理。

中國的儒家要搞教化,其實也還是要征服,你不征服誰讓你教化?

它們象盲人摸象一樣,用耳朵的真理去攻擊尾巴的真理。紛紛認為隻有自己才是最正確的。可是誰都沒有成功,即使在已經征服的地區,也還是會產生新的“真理”試圖去摧翻舊的“真理”。

每一個人都是唯一的,人的認識永遠不會統一,這世界永遠了不會有“統一真理”,因此征服和被征服,屠殺和被屠殺永無休止。

在這個過程中,歐洲人打了最多的仗,殺了最多的人,他們發現,人永遠也殺不完。他們打累了,於是開始懷念人類早期那些沒有“真理”的幸福時光。

於是,他們開始搞“政教分離”,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盧梭用了一生的時候“把基督改造成人”。於是他們確立了“一個上帝,各自解釋”的精神。

他們放棄了“真理”,開始講“道理”,於是他們進化了。

道理不是真理,真理講善惡,講正義和邪惡。道理不討論這些,道理隻是一個平台。你喜歡把什麽當成真理,隨你喜歡,可是你絕對不可以因為你喜歡就強迫別人也喜歡。

道理不分善惡,隻講對等和平衡,你逼良為娼肯定不對,可是你非要逼娼為良,那也不行。道理隻考慮你“逼不逼”的問題,不考慮你“善不善”的問題。

道理給善與惡同樣的權力,道理給對與錯同樣的機會。於是人們不在爭論,安靜了下來。

對個人來說,每個人還是可以把各自認同的道理當成“真理”,可是對他人和社會來講,那隻是他的“個人愛好”,於善惡無關,於社會無關。你喜歡什麽是你的事,別人不喜歡,不關你的事。

所謂民主社會的基礎是:它講道理,不講真理,真理隻屬於個人。

與之相反專製社會的基礎是:它隻講真理,不講道理。

所謂世俗社會,政教分離的原則是:道理高於真理。

集權社會的信念是:真理高於道理。

遺憾的是:儒家和穆斯林還沒有認識到這一點。

因此,蔣慶和蘇小康等中國儒棍還在高喊要把儒教定為國教,其它文化在中國必須向儒教低頭。

西北的穆斯林(MSL)還在叫囂“向十三億中國人傳翻伊斯蘭真理,綠化中華”。它們會得逞嗎?當然不會。

恐怖分子之所以恐怖不是因為他們沒有正義感,而是因為他們的正義感比一般人更強烈。

如果“真理”可以確認,可以絕對化,那恐怖分子都會成為聖人,可惜真理無法確定,那麽,這個時候,到底什麽是真理已經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理”的正義衝動,已經使穆斯林(MSL)失去理智,失去思辨能力,失去自我覺醒的能力,在它們看來,一切都是絕對化的。隻要他認準了的東西,絕對是正確的。

按照王力雄先生的解釋是這樣的:極端的民族主義一定程度就是這樣產生的,它提供一種精神上的正義性,幫助複仇者用更為神聖的道德壓倒良心層麵的道德。盡管那正義和神聖可能虛假(引用)。

這裏我改造一下王力雄先生的話,由於“絕對真理”和“絕對善惡”的不可確定性。那些“神聖的正義”,不是可能是虛假的,而是它一定是虛假的。“真理”的神聖化隻能帶來邪惡。

至善=至惡

二,“禮”比信仰更重要

宗教或者某種理論性的信仰,如果單單是一種純粹思想上的信仰,對社會的破壞性是很小的,不僅破壞性很小,由於這種神聖性的自我約束,反而會對社會的穩定性形成經常是良性的作用,不管它的理論是對還是錯,一個人們相信與人為善,崇尚道德的社會是相對穩定和平的社會,至少起到輔助性作用。

但問題是,在一些宗教信仰極為嚴重的地區,往往是受教育水平極低的地方。這些信徒,信息非常閉塞,所見所聞相對較少。那些宗教或者主義,別說去信仰,就是去讀完都非常困難,一般百姓即不是神學家,更不是哲學家,都隻不過是些過日子的人,那些複雜的理論他們根本沒有能力讀完,弄懂,談何信仰?

無論理論是對是錯,你對一個你並沒有讀完,也根本搞不清楚的理論去信仰,不是迷信是什麽?

所以,這些宗教也好,主義也好,無論它的理論深刻還是荒謬,對一般普通人來說,那不是信仰,隻是迷信。

要求人們達到思想上的高度統一來完成某種信仰的推廣過程,這個工作顯然是無法完成的。於是需要一些輔助性手段。也就是“禮”。

由某種主義或者宗教思想派生出一係列行為操守和生活規則做為做人做事的標準,這些按中國儒家的話來說,就叫“禮”。

中國儒家有非常龐雜的“禮儀”體係,萬幸的是,經過數次“禮壞樂崩”,這些東西基本都被拋棄了,要不然咱們得活活累死。

可穆斯林的“禮”還保留的很完整,比如飲食和禮拜等等。

實際上,做為一種宗教,那些理論層麵的東西,跟一般普通信眾,是沒有多大關係的,沒有幾個人真有時間的耐心去悟通那些大道理。跟大部分人有直接關係的不是做為思想的“信仰”,而是這些做為生活方式的“禮”。

在宣傳上“禮”是一定要跟一些人們感情上的訴求掛勾的。這樣利於幹擾破壞人們的邏輯思維。比如儒家的“移忠入孝”,等。

一旦你陷入了這種思維,就很難再分清楚,哪些是思想,哪些是情緒。有人批評儒家的時候,你的第一反映不是考慮人家說的對不對,而是認為對方汙辱了你祖宗,這樣已經沒辦法再思考了。

在整體上,儒家是采用了“移禮入祖”的方法來解釋其禮的合法性。

而伊斯蘭則是采用“移禮入神(真主)”的方法來解釋其禮的合法性的。

其實你整體的去看某個宗教體係,就會明白,那些理論性的說教其實隻是個道具,對錯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使人們去相信,那是絕對正確的。

完成了合法性的基本解釋之後,下麵的工作是如果去強化信仰。

一.用人們的“情緒訴求”掛勾來完成“禮”的合法性解釋。

二.用“禮”來約束人們的基本生活方式和行為,使之形成習慣,然後再用已經習慣的人去控製還不習慣的人,把他們變成習慣。

三.把已經形成“禮”的習慣的群體置於封閉係統中,進行不斷的心理暗示和群體暗示,並形成互相監督。

這些是信仰組織和教義普遍采用的方法,傳銷組織也會采用這些方法。

如穆斯林(MSL)的孩子們,從一生下來,就被家長用各種行為進行約束,通過飲食等習慣,使得孩子們在心理上形成一種“自我識別”。等於在不斷的告訴孩子們“我們是我們,他們是他們”。這樣形成心理暗示和排斥性差異。進而形成孩子的“自我暗示”習慣。

以阻斷其成長中跟其它群體交流恢複思維辨證能力的信息渠道。不再對這些禮的“合法性”進行質疑,則無法交流,一旦你去對這些禮的合法性不要說是進行批駁了,隻要你不遵守,盡管你不信MSL教,就會在對方心理上就會形成“你汙辱對方祖宗或者某位真神的效果”,在情緒上和心理上無法與你自由討論。

完成了這些生活方式的差異性培養之後,就會產生這樣一種效果。當穆斯林孤身生活在其它群體中的時候,由於差異性的心理暗示,穆斯林常常會感到自己被排斥,缺少理解,產生挫敗感,並逐步形成仇恨心理。遇到困難就想sha死幾個非MSL人,之後仍然覺的自己很無辜.........隻有當他們回到自己的小圈子裏心理才能得到平衡。

其實主要因為這些“禮”的影響而非思想上的信仰影響,穆斯林總是聚居的,即使在城市裏,也更喜歡獨立出一個社區,完全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否則心理無法平衡。

而在自己的社區裏,通過互相監督,“禮”不斷被強化,而不是被釋解。

如果隻是純粹思想上的“信仰”差異,其實每兩個人的思想都是不同的,但這並不影響生活的交際,真正形成衝突的並不是思想和信仰,而這些“禮”,和維護這些“禮”的社團組織(宗教團體)。

所以,當我們看某種宗教或者主義是否構成嚴重衝突時,重點不是看它信仰什麽,而是看它的“禮”形式是什麽。那些教義隻不過是摧眠師手中的一塊懷表或其它東西,具體信仰啥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你摧眠,讓你相信,他是絕對正確的。

中國的佛教和道教也是宗教,但這兩家主要追求自我超越,也就是所謂“出世信仰”。

儒家是非常世俗化的信仰體係,它是入世的,因此它對社會構成嚴重衝突。

基督教本來也是入世的,但是宗教改革和政教分離後,基督教被迫“出世”,不再構成嚴重衝突。

但是伊斯蘭教目前還是一種嚴重入世的宗教,對社會的衝突是非常大了。

用穆斯林的話講:伊斯蘭並不僅僅是一種信仰,它還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

有一個杜撰的小笑話:說陳近南把韋小寶叫到室內,對他說:“小寶是你個聰明人,我告訴你為什麽要反清複明,滿人搶了漢人的銀子和女人,所以我們要反清搶回來。至於複不複明,關我屁事。可是外麵這些教眾,你必須讓他們相信,我們做的事情,是絕對正確的”

做為一種思維摧眠手段,伊斯蘭教從技術上是非常成功的,它成功的把人們摧眠。入了眠的人把什麽當成真理,當成正義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他們把什麽當成真理,他們都會認為,那是絕對正確的,從而失去思辨能力。

四 信仰自由和“法”的嚴肅性

為什麽說目前的伊斯蘭教和穆斯林無法成為“多元一體”社會的一元,而隻能在

隔離狀態下生活呢?

其實這很簡單,一個國家有兩個政府兩套法律的話,所有的事情都沒有了最終解釋權,最後隻能私鬥解決,社會公共法權被架空。這個社會隻能破產。

不湊巧,穆斯林是這樣一群不承認社會公共法權的人。按穆斯林自己的話來講“

伊斯蘭教不僅是一種信仰,它更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

也就是說,伊斯蘭教做為一種宗教,它是一種社會綜合體,而不僅是一種信仰。

《古蘭經》:是一種神學理論,是這個宗教的信仰部分。

“禮”:也就是各種清規戒律和行為操守,是這個宗教的生活方式部分。

宗教組織:由阿訇毛拉等負責監督評判人們對“禮”的執行情況,並通過人們互

相監督形成它的社會製度部分。

我們知道,那些深奧的神學理論,一般人是搞不大清楚的。這種宗教的信仰部分,跟普遍人是沒有多大關係的。

跟普通穆斯林關係較大的是“生活方式”部分和“社會製度”部分。

生活方式裏靠自覺來完成的部分,也不會對社會構成多大影響。

但是,完全靠自覺是很難做到的,所以,要依靠一整套的社會管理方法來實現互相監督,如神職人員的話語權,解釋權等等,再加上,由這種宗教認可的,父權(由父親決定孩子的信仰),等等一係列的權力解釋架構,這樣構成一個封閉的“權力自解釋”係統。

在純伊斯蘭社會,這些宗教權力用國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在非穆斯林社會,由於自小養成的與他人很難相融和生活方式,穆斯林很難跟非穆斯林生活在一起,互相感到歧視感。於是隻能生活在一個個孤立的聚居社區裏。那麽,他們就在在自己的社區裏依照自己的權力解釋係統,行使潛在的治外法權,形成互相監督的潛社會製度。

歐洲封閉的穆斯林社區越來越強烈的要求用法律認可社區內的穆斯林教法的呼聲,加上不斷製造的騷亂,終於還是引起了歐洲學界和法學家們的警覺。

因此,西歐輿論普遍認為,迄今為止,各國政府推行的融合政策是失敗的。伊斯蘭移民沒有融入西歐社會,而是形成了一個個對外界封閉、對內自有一套規則的“平行社會”。

法國製度著名的“頭巾法”禁止在學校出現宗教標示物。

德國法學界人士說:我們必須知道,宗教信仰並不高於法律。德國總理施羅德所指出的,國家和移民兩方麵都要付出努力。民主國家不能容許存在平行社會,一個開放的社會的興旺是建立在對所有人都有約束力的基本價值觀的基礎之上的。(引用)

什麽是施羅德所說的:“對所有人有約束力的基本價值觀”,這個就是我們前麵說過的“道理”。在所有人共同信仰並認可“道理”(公共契約)的基礎上,保持各自不同的真理,並由於建立起對所有人形成約束的法製體係。這才是一個完整的“多元一體”社會。

由於西方的現代法製社會是由世俗力量和基督力量進行妥協而形成的。在這個妥協過程中,雙方做出了讓步,基督教對自身進行了改造,自願退出“社會製度”領域,退守純粹的信仰,世俗給與基督教充分的自由和權力,雙方相安無事,達到一個平衡狀態。經實驗成功後,被西方人認為,這是一個完美的“信仰自由”體係,確認成普世價值觀。

穆斯林對這種僅談“多元”不談“一體”的信仰自由體係的衝擊,使人們發現,它其實是有致命缺陷的。體現在它完全沒有給出“自由”的邊界,因為一個人的自由必然會對他人造成影響,這需要一個邊界。

“多元一體”社會成立的前提是一種共同信仰――道理高於真理。

隻有當所有人認同這一信仰時,這個社會才是完整的。

然而穆斯林的信仰是:真理高於道理。所以,它隻能分裂社會。

舉個簡單的例子:穆斯林是講清真的。那麽我現在成立一種宗教,宣布:“所有的清真食品都是不潔的東西,必須禁食”。並在我們教的經裏寫上“要用戰爭把所有不是清真的,變成不清真的,否則必須消滅他們”。

這裏請問,我的教有沒有“信仰自由”,如果我沒有,憑什麽穆斯林有?

如果我也有“信仰自由”請問,我們的教跟穆斯林的教,有可能構成一個“和諧社會嗎”?

顯然我們隻能在隔離狀態下生存,那不是一個社會,而是兩個分離的社會。

如果伊斯蘭教不象基督教一樣進行改造,去除其“社會製度”部分,隻保留“純信仰部分”,那是沒有辦法跟非穆斯林構成一個“多元一體”社會的,因為它會破壞整個法製體係。要麽整個社會執行穆斯林教法,要麽徹底取消伊斯蘭信仰特權,要麽分裂成兩個社會,沒有其它選擇。不是你打倒我,就是我打倒你,這個矛盾無法調合。

五 自由經濟的瓶頸與民主的困境

西方人的現代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創造了一種理論,他認為:經濟要造市場自行調節。政府不應該幹涉市場,隻負責秩序。這是現代自由經濟的理論基礎,俗稱看不見的手(市場杠杆原理)。

這個理論不僅應用與經濟,而且應用與政治。由於推演出了:不幹涉主義。管得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等等理論。應該說,初期的資本主義社會,是全部采用“自由市場”理論的,並且認為,自由度越大,經濟發展就會越快越好。

這在初期也得到了驗證。

但是,後來問題出現了。當自由競爭的勝出者撐握了大量社會資源之後,形成龔斷,那麽一個超大型的龔斷企業或者幾個通過協定形成拖拉斯之後。就會形成對市場的完全控製。他們可以利用手中對資源和市場的控製把任何新興的挑戰者消滅在萌芽狀態。龔斷形成,“自由競爭”變得不再可能。這種市場龔斷有人說是帝國主義形成的經濟基礎,並造成嚴重的貧富差距,因為龔斷之後,市場的杠杆原理失效,價格不再由市場控製,而是由龔斷者自行定價,其它競爭者無力挑戰,自由市場對龔斷完全無可奈何,沒有辦法自行調節。

既然在經濟領域無法解決問題,最終隻能把問題擠壓到政治層麵來解決。

於是,龔斷所造成的嚴重貧富差距由於得不到市場自行調節釋放,最終隻能通過革命的政治暴力手段重新劃分財富。

麵對龔斷,出現了三種選擇:

一。馬列主義革命手段。
二,法西斯國家社會主義納粹手段,把火引向外部。
三,羅斯福式的新經濟政策(國家調控手段)。

十 伊斯蘭到底是什麽?

我們知道,這世上是沒有絕對善惡的,同一件事情,你從無限多個角度去看,會看到無限多個善惡,所謂“善惡”隻跟你的立場和看問題的角度有關。

但是在伊斯蘭的境界裏,“正義”和“邪惡”,“真理和謬誤”,則是不共戴天,根本對立的。它一旦認準一件事情是真理,與之相對的就被認定成邪惡,並永恒的去仇視,這樣形成一種極偏執的人格,而他們恒認為,自己是絕對正確的,絕對正義的,這就跟受了鼓惑的天地會教眾是一個道理,俗稱中邪,基本是一種心理病態,可是卻被人們當成了“信仰自由”去尊重。

中國老子說:

失道而後德――迷失了道的混蛋,就會在德上糾纏不休

失德而後義――迷失了德的混蛋就會在義上糾纏不休

失義而後禮――連義都迷失了的混蛋,就會在禮上糾纏不休。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其實根本的分歧在與對“真理”這個概念理解上的分野。中國的道家也好,古希臘的古典理性哲學也好,雖然細節上千差萬別,在是在這一根

本性認識上,是沒有分別的。那就是――事物的多麵一體性,終極真理不可認知,沒有絕對善惡。

黑格爾把這個表述為“存在的,即是合理的”,這裏的合理,並不指合人們的願望,而是指它自然有它自身的道理。

按照道家的表述叫做:不以善惡定是非。

所以,任何理性思維,它看問題總是習慣從多角度去看,它總是不斷辨證的,不會形成絕對,任何事物都有相對性。

但是,主觀感性的思維習慣不是這樣看問題的,他們習慣用自己的“心”也就是情緒去看問題,用直觀得出結論,這樣就失去了辨證性和相對性,形成片麵觀點。從而失去了道(辨證思維)。

於是,在德上苦苦求索而不得的時候,就需要設一個標誌在把“德”固定下來,比如神,比如祖宗之類的東西,以證明“德”的合法性,因為除此他們沒有辦法說明“德”的合法性。

當德越搞越複雜,糾纏不清時,他們幹脆憑自己的樸素“正義”感,直接把“義”定為真理。

連“義”也搞不清楚的時候,就隻剩下一些習慣性的教條的規矩了,這就是禮。

這個過程,是人的思維和智商逐步降低的過程,也是一個失去思辨能力的過程。

有位台灣學者說:“道家是給上等智慧的人解易的書”

“儒家是給中等智慧的人解易的書”

“墨家是給下等智慧的人解易的書”。

這種說法雖然有失公允,可它也反映了一個思辨力逐漸降低的過程。

有一種說法是:道家是中國人的智慧,墨家是中國人的良心,儒家是一種和稀泥的東西。

這反映了兩家的異同。儒家是個比較模糊的東西,個性不太鮮明,它講道德,但是主要靠吹,並不主張類似穆斯林和墨家一樣,用生命去捍衛

自己認為的真理,搞出一些中庸,和而不同之類的東西來平衡自己,顯得很虛偽。

儒家是這樣一種東西:儒家對中國2000年的貢獻是:不排斥其他文化,統統染色了以後變成自己大醬缸的一部分肢體。這種貢獻能力來自於

他沒有邏輯性,因此不會發覺其中有很多本質矛盾根本不可調和,儒家硬是調和了!

儒家的罪惡在於:這個大醬缸把中國人腦子全搞壞了,還自以為很聰明。其實除了小聰明,連基本的思辨能力都沒了,這民族早就徹底廢了。謊言漫天飛而毫不在意,隻有這個民族做得到這一點。(引用)

脫胎於儒家的墨家看穿了儒家的虛偽,同儒家決裂。儒家雖也講“正義”“道德”,但那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是要維持秩序。

在墨家裏“正義”和“道德”不再是手段而成了真正的目的,是墨家理想的本身。

墨家思想對真理和正義的追求是執著的,主張和平,反對戰爭,反對君權……

與墨家相比,其它各家思想者更象是知識分子和學者,它們鼓吹宣傳各自的主張,然而他們的主張是必須通過當時的君權或者社會的認可,通過社會”公權”的形式才能實施的.

墨家則不同,墨家除了是一個思想流派之外,它更是一個組織嚴密的組織.有嚴格的律條<墨法>和組織關係.有人形容象現在的黑社會.,全盛時期組成天下聞名的”墨家軍”.東征西伐.

墨家紀律嚴明,上下講絕對服從” 赴湯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說,不管前麵是刀山火海,向前衝時腳跟不能後轉,否則不佩做墨家門徒.

墨法要求墨家人犯了死罪,要按墨法處死,即使已經得到了君王的寬恕,也必須按照門內規矩處死.墨家門徒擔任了國家公職人員,但仍然必須按照墨法施為,否則視為背叛,要受到門內嚴曆報複和處罰.

與之相比,當時極端的法家信徒,對法家律條的權威性同樣是不容質疑的,同樣有記載法家門徒出於無奈違背了律條,向君王請死,在得到君王的理解和寬恕之後,仍然勸說君王處死自己,並耐心講解”法”的嚴肅性和不容挑戰性,在法家看來,”法”的律條是不應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動搖的.

隻有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才能服眾,才能構建一個令出必踐,強力而高效的行政主體.

在對自己信條的崇拜上,法墨同樣是近呼偏執的,但是這裏有一個根本性的不同,法家是維護王權的,它必須在王權下去赴死,而不得私自組成一個組織,動用私刑了斷,如果他這樣做,就構成對法家主張的絕對權威王權的挑戰,那是違背法家精神的,所以它必須勸說君王殺死自己而不是自行了斷.相反,墨家是反對且根本不在呼王權的,它可以用自己門內的私刑做出判決並執行.

按照現代的標準來看,王權是未經公眾認可的權力,它沒有合法性.,不應做為社會”公權”,.但是,在古代社會,王權是被視為社會”公權力”象征的,雖然在現在來看這是一種”偽公權”,如果按現在的標準,從對”王權”的態度上看,那麽墨家是反對王權,主張平等的思想.而法家則是對王權絕對孝忠的思想,它是反動的.但是事物是有兩麵性的.如果我們不考慮”王權”的合法性問題,暫把它視為一種唯一的社會權共權力,或者用現代的民主社會的”公共契約”後形成的社會公權力來取代王權之後,事情是另外一個樣子.,法家顯然對社會公共權力的唯一性和權威性是孝忠的,它不會另搞一套.而墨家則隻信仰自己的律條,凡是不附合自己標準的價值觀均被視為非法而隨意挑戰,也就是說,在信仰上它是完全不遵守公共契約的,因為它認為自己的”正義’比公共契約更重要.

無論其內部的理論差異有多大,僅從思維結構和精神崇拜上來看,在華夏源發文化裏,同伊斯蘭情結最為接近的,就是墨家精神.

墨家被視為中國文化裏至善和至義的象征,它有幾個與眾不同的特點

一,自組織性,它不象其它各家一樣,隻通過宣傳鼓吹自己的學說,以期得到社會的認可,而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自己搞一個組織,在內部執行自己的製度.

二.信仰高於社會公權.,實際上,這種情結,它不管你是偽公權的王權,還是經過公眾認同的現代社會權權,隻要不附合它自己認定的”真理”和”正義”,它是一概反對的.也就是說,它不管你是集權的還是民主的,它不認為政治上的政體有合法性,它隻認同自己的信仰性”真理”,而不認可契約性”道理”.

信仰高於社會公權,真理高於道理.

三,強烈的律他性. 墨家的主張並不會象比如佛家一樣自己用來修心養性,而是帶有強烈的社會約束願望的,主張用實際行動去改造社會.”義戰”更是鮮明的表達了其主張.

在來源於<墨子.所染>的<當染>裏,更是鮮明的提出了主張以”義兵,義戰統一天下””誅暴君而振苦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等等主張,並有”選帝王”等要求.

我們看墨家這些特點,也剛好全部附合穆斯林的特點.

人家研究穆斯林(MSL)社會發現,”國家”,”政權”這些概念,在穆斯林眼裏,並不具有象其它信仰裏那麽神聖,穆斯林並不歸屬於某一特定的政權和國家,而是歸屬於伊斯蘭世界,在他們眼裏,信仰是高於國家和政權的,他們常常會為了伊斯蘭信仰而不理會國家和政權的差別,並把這視為”正道”.當年的墨家軍於其它軍隊的最大區別是,,其它軍隊都是歸屬於特定政權的,無非是為了權和錢而戰.而墨家軍,東征西伐的目的則是為了”非攻,也就是不讓別人打仗而戰,是為了和平而戰,結果他們成了當時最能打的人.他們最大的興趣是推行其主張的”和平與正義”,而對自己建立一個政權和國家並沒有太大興趣,象這樣隻為了信仰而戰的戰士,估計隻有伊斯蘭聖戰者才能相比.區別隻是墨家叫”義戰”,而穆斯林(MSL)叫聖戰,墨家要用”義戰,義兵統一天下”,而穆斯林要用”聖戰,和聖戰者統一天下”.

墨家不象其它一樣隻是學者和思想家,他們是真正的實踐派,它不需要通過社會認同和契約來推行其主張,而是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去捍衛其主張.墨家有”墨辨”(理論派)和墨俠(實踐派)之分,墨俠成為秦漢俠客文化的鼻祖.他們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犧牲去捍衛他們自己認為的”真理”和”正道”,維護社會公道和正義.穆斯林顯然也喜歡這樣做,如果當時有炸藥的話,墨俠們搞出自殺性襲擊來是一點不奇怪的.

四,墨家不僅僅是一種思想,也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製度.,且這種製度不需要通過國家政權認可而自己執行.

它們有自己嚴密的組織和紀律性,並有自己嚴密的刑罰製度不得違抗.”墨”這個字,本身也是一種古刑名,顯示了墨家的刑罰特點和製度特點.

這後來成為中國幫會文化的鼻祖,當然幫會早就不講和平了,但是幫會繼承了”義”字.

顯然,墨家組織,它不接受所在國家的刑律製度和文化管理,它在內部自成係統,自成一個社會,於任何所在國形成獨立的”平行社會”,伊斯蘭也是這樣墨家由於完全不接受當時王權社會的合作,和主張個人主義道家楊朱學派一樣,由春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的天下兩大顯學,成為了被王權和儒家滅絕的最為徹底的兩個古典思想流派,被儒家孟子罵為”無君無父”的禽獸,因為在它們的”平等”裏,是沒有儒家那種等級之分的……

新時代的”新墨家”學者們,提出了”中國人缺的不是智慧,而是良心”的觀點.是很準確的.

墨家的”正義”感,並不是假的,穆斯林的也一樣.

但是事物是有兩麵性的,同一件事情,針對不同問題,得出的善惡結論是不同的,你很難說它一定是善的,或者一定是惡的,需要的是平衡兩者關係,而不是絕對的支持或者反對.

這世界除了人的感性”正義衝動”之外,還有來自”自然法則”的約束,如果你不理會,不平衡它與自然法則的關係,把自己的正義當成真理去

挑戰法則,則會受到法則的報複,由正義轉化成邪惡.所謂物極必反,,正義失去了約束再進一步,它就是邪惡,過猶不及..

相對來講,墨家思想並不聰明,智慧也不高,但是很執著.它是否對社會有益要看它用什麽方式在什麽區間發生作用.

人越聰明對社會貢獻越大是不成立的,人越聰明越成功也是不成立的,這個社會有所作為的人,不一定是最聰明的人,但一定是很執著的人.

來源於樸素”正義”感的良知,本身對社會是有益的,任何社會都需要這樣的人,但是,如果失去了理性思辨和相對性的約束和平衡,它就會走向極端,走向它的反麵而成為邪惡.

墨家的正義可以轉化為”黑社會”的義,穆斯林(MSL)的真理可以轉化為恐怖分子的”正義”.這並不是因為他們對”真理”和”正義”不夠信仰,相反是因為他們太信仰了,隻是失去了思辨力.

一種”正義衝動”,如果加上太多的僵化教條,不容再質疑,不容再辨證,將會完全失去它本來的意義,就象前麵說過的”鄭人買履”的故事一樣,由對”義”的崇尚,轉化為對”度”的崇尚,教義化的”正義”,不再是正義,而隻是正義的”異化”,隻是一個度,而對這個”度”的崇尚完全泯滅人原發的,樸素的正義感,轉化為用僵硬的教條去殺人的工具.

伊斯蘭是一種典型的”教義化正義”,已經完全喪失了正義的本性,

儒家是用”仁義理智信”來殺人的,而穆斯林則是用”真理”和”正道”殺人的.

老子說: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至高的道德,不再去糾纏道德,因此能完成真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低下的道德,格守道德信條糾纏不清,因而失去了真德.

美國不是一個道德至上的國家,相反它是一個利益至上的國家,它在憲法裏注明”美國利益高於一切”.

但是它有一套機製在善於惡之間進行平衡,不斷選擇和變化以求適應不同目標和要求.

按照中國道家的理論,這叫:不以主觀的善惡定是非,而是順呼天道自然而為之.

你很難說它做的哪一件事是絕對正義或絕對邪惡的,其實它隻考慮它自身的自然要求,而不過多的糾纏正義.

美國本身主觀上是自然法則的體製,尊守”強者為王,物競天則,優勝劣劣”的法則,不僅不去用”道德信條”約束人們互相競爭甚至鬥爭,去搞什麽舍已為人,反而製定規則促進競爭,宣楊個人利益至上.看似不崇尚道德.但是最終它客觀上做了最多有利於人類發展和道德的事,這就是上道.

以前有個朋友感歎說:中國的道家去了美國,墨家去了中東,而把和稀泥的儒家留在了中國.

當然這隻是一種比喻,但是確有道理.

伊斯蘭是什麽?

它隻是一種,經過教義化處理而異化之後的”偽正義””偽真理”,它是失去了道的思辨之後,形成一種孤立的,不假思索的正義性邪惡.它的真理和正義不是假的,但卻是無道,無德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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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憤不平 回複 悄悄話 歪理,強詞奪理
畢凡 回複 悄悄話 真知灼見!作者能洞察到這一步,已是高人。隻是有些東西還沒說透。文字也粗糙了點兒。幾乎是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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