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是我大學的好朋友。進校L就是班上指定的團支部書記,後來也成為最早的學生黨員之一。一臉的嚴肅。開始我這個自由散漫的人不怎麽喜歡她。她有個很怪的怪癖:她記得每一件東西的位置。如果有誰動過她床上的東西沒有告訴她,她一定知道,而且會很不高興。比如,如果床上放了一本書,她不在,而誰拿起那本書翻過後很小心地放回原處,她一定知道有人動過她的書沒有告訴她,她會告訴你不要在她不在的時候動她的東西。我有幾次動過她的東西而沒有挨罵,隻要她聽說是我動過的,一般就算了,不追究。理由是,我小。我是班上年齡最小的同學,其實大家年齡相差無幾,也就比她小11個月。從此我也就有了特權:可以不告訴她而動她的東西。後來我們成為好朋友,理由可能是我們都沒有什麽優越感,因為出身,聰明或者運動特好,或者長的漂亮等等,你想得起來的理由而產生的優越感,我們都沒有。但我們也沒有認為人家有優越感就自卑一下。
我們那時候都很害怕長大以後成為一個徒有其表,內心卻沒有內容的人,再說了,很想將自己打造成那種文理皆通的所謂全才。上了大學,老爸老媽也不再管我,所以我很是不務正業,專業課都是應付老師,考試之前才匆匆學習。我和L在這點上是相同的。我們讀過很多西方的哲學,心理學著作,在那個年代能夠找得到的著作,比如盧梭,沙特,弗洛伊德,弗洛姆等等,17,8歲的年齡,看得懂看不懂反正開卷有益。不知道我現在對人生的理解同我早年的哲學思考有沒有關係。應該有,我的思想向西方的人文思想傾斜。我們也都喜歡讀小說,那時候中國大陸的當代長篇小說對我們沒有什麽吸引力,喜歡台灣的三毛和瓊瑤,都很喜歡三毛,當然,還有所謂的世界名著。最喜歡的小說是《簡。愛》,喜歡那句大約是,你以為我長得不美,就沒有愛的權利嗎?還有,站在上帝麵前,我們都是平等的等等。我的平權思想從媽媽那裏來,在那時得到了鞏固。所以最近當有個看似非常虔誠有愛心的教徒網友對我居高臨下地說,我對你沒有憤怒,隻有憐憫的時候,我心裏就笑起來了。“站在上帝麵前,我們都是平等的”差不多30年前,這個平等的觀點就紮根於我的人生觀,你有什麽資格居高臨下對我進行憐憫?基督教裏最為精髓的內容都沒學到。這是後話。
我們把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的名單,著作列出,去圖書館找來讀。L很喜歡毛姆。她介紹我讀一本毛姆的短篇小說集,說,你常常會讀到一個意想不到的結局。果然,我讀到一個被毛姆描述為臉上有一道疤痕,看來很是有故事的一個在酒吧裏喝酒的男人,原來臉上的疤痕不過是開玻璃瓶子的時候,瓶子碎了,被水玻璃劃破的。。。。
我們都喜歡讀詩,那個年代的朦朧派的詩人的詩,北島,顧城,舒婷。。。舒婷的致橡樹中的愛情是我們的理想的愛情。,也讀“十四行詩”。還有泰戈爾“天空沒有翅膀的痕跡,而我已飛過。。。。。。”她去外地實習,寄回一張明信片給我上麵就寫著這樣的詩句。少女懷春的情懷總伴隨著煩惱。“人不可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唯心主義的哲學家這樣說過,我們就用它來為自己勵誌:不管遭遇任何事情,我們一定會能夠從中吸取教訓,讓自己成長。
有時候我們也會惡作劇一下。 那時候的社會風氣還沒有現在開放,談戀愛也沒有明目張膽。我所在的大學還明文規定大學生不準談戀愛,經常見到一男生一女生散步,卻隔著老遠。我們就大聲地唱著歌兒,從他們中間穿過去,然後到一個僻靜的地方,笑的岔不過氣來。。。。當然,這種事情,肯定是她做跟班而我帶頭幹的。
年輕時的L,用我妹妹的話來說,長的很是標誌,大大的眼睛,身材苗條,加上腹有詩書氣自華,也是不少男生追逐的對象。暑假去一趟北京旅遊,就帶回一段浪漫的故事。不過,浪漫故事最終敵不過遠距離成了分手的故事。
L大學畢業分配,遠離了我的家鄉,也遠離了我大學的大多數其他的留在家鄉的同學,隻身到西安,在西安同一單位,遇見現在的先生,同先生在西安生活了幾年,然後同先生一起,又回到了先生的家鄉,用我另外一位大學好朋友H的話說是離開故鄉的親朋好友,遠嫁他鄉。
我已經有19年沒有見到L了,她在西安結婚的時候,我去西安玩過。那時他們剛剛領了結婚證,可以住在一起了。我那時候年輕,不懂人情世故,其實我是做了電燈泡,跟L住在一個宿舍裏。同她,她先生一起上了華山。19年前,我專程“路過”她所在的城市看望她,在火車站見麵,後來兩次回國,我來去匆匆,都沒有再見到她。但我一直電話聯係她。即使當年電話費很貴,要買電話卡的時候,我也一直同她聯係。
前些年,電話聯係的時候,很多時候,她的老公也會同我通話,不外乎跟我抱怨她不交朋友,沒有自己的愛好。反正不管怎麽說,我好像從來沒有聽他在我麵前讚揚過L。有些時候我都覺得很迷惑:既然這樣,你跟她結婚幹嘛?她的先生外貌上同L還是差很多的,我那時候想,可能為了讓他自己心裏平衡一點,所以要以貶低L來抬高他自己以達到類型的平衡。當然,學習反家暴知識以後,很清楚的明白,這是一種情感暴力。
今年春節我電話拜年,很久沒有聯係的好朋友逐個電話拜年,從初中同學,高中同學,大學同學,到我國內工作單位的朋友,妹妹的大學同學,哈哈,妹妹的同學也收錄在我的名下做朋友。其中包括我的幹爹幹媽,幹爹幹媽的兒子。
那一天,給L拜年的時侯我就笑話她,很歡樂地說: 你怎麽還是大學裏心事重重的樣子?結果她還真的是有心事。
L對我說,現在回過頭去想,去年以來,她發現老公行為有異常。比如,她想跟老公親熱親熱,老公不僅拒絕,還會說她,“你老都老了,還要想這些”(鄙視此老公一下,這都是人話?他老都老了,還出去找小三?)。有一次L看見老公身上有灰塵,要去給他殫一下,老公就很厭惡的跳開了。但是她都沒有去細想。
直到老公的公文包放在safa上放了三天,老公平時做事很有條理,嚴謹,很少露什麽馬腳,根本不會將公文包放在沙發上放三天。她認為老公是故意以這樣的方式讓她知道事實的真相。在公文包裏,有一個usb,老公同小三的甜言蜜語等“恩愛”記錄全在裏麵。
她用讀了以後“五髒俱焚”來形容她的感受。我了解的L是個“良家婦女”,她說,這麽多年來,一心隻在老公和孩子身上,就這麽兩個最親的人,將她的心裝得滿滿的。
她說,一開始她認為是她自己的錯,後來他覺得,“我錯在哪裏?我沒有錯。”我同意,老公出軌,錯不在L。老公決定找小三,是老公的決定,這個帳,當然不能夠算在L的頭上。
H最近見到L,跟我說,覺得L的婚姻出了問題,L也是有責任的。L雖然全職工作,但是實際上同社會脫節,完全跟不上時代的步伐,而且很固執,不願意接受新的思維方式,沒有活力,有提前進入老年狀態的跡象。H沒有提到L的外表穿著打扮。我想應該是差不多的狀態。我是這樣認為的,老公找小三這種事情,防不勝防,就是有一個與時俱進的妻子,一個漂亮,賢惠的妻子,在別人看來完美的妻子,老公要找小三還是會去,人無完人,每個人總歸可以有不滿意的理由。對於一個不想約束自己的人,做配偶的,沒有什麽辦法可以約束他不出軌。本來L也是一個不知道怎麽維權的人,性格相對弱勢,加上老公這麽多年的貶低,因為我知道,早年的時候,L老公就會說她不會辨識人,誰誰誰(我也認識的人)多麽精明你還將她當朋友。。。。是情感家庭暴力中破壞受害人社會關係的一種方式。導致L對外麵的世界有意排斥。
個性使然,L自己忍著心痛,還沒有同老公攤牌,她自己也還沒有想清楚要怎麽做。孩子明年就高考了,任何動蕩都不能夠有,所以她也忍著,隻是在上班的路上流淚。(估計老公本來是想攤牌的,結果又縮回去了。定時炸彈,隨時都會爆發)。
我說L,目前你的生活方式你應該改變。我建議她有個自己的愛好,她說,想學唱歌。我說,好呀,找個班報名吧。她說,我是說,在家裏自己學。我都快急了。然後我跟她說,我正在學跳舞,她說跳舞也挺好,她也很喜歡,接著是,我們現在這裏有個廣場,晚上有人在那裏跳舞。我都真的急了,跟她說,你還是找個正規的班報名吧,別讓自己搞得像個黃臉婆似的。這樣才能夠在新愛好中,發展自己的新朋友。而且,今天就動起來。
L的經濟狀態不差。吃穿都應該不愁。我同時還建議她不要每天做飯了,一星期請鍾點工來做一,兩天(她否定了,因為老公肯定不同意,我說,他不同意就他做,什麽男人!)或者出去吃一,兩天,一是讓自己有點新鮮感,二是省點時間發展自己的愛好。我還建議她每個月花一個晚上出去住旅館,這樣就會有休假的感覺,讓自己的生活有點變化。但是目的,是為自己更開心快樂健康地生活,而不是挽回他的心,或者跟小三爭鬥。
“人不會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我相信L,會不一樣的,我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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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留言。我心疼我的朋友和另外所有失去了自我的朋友。或許家庭情感暴力,或其它原因,善良,但愛自己不夠的朋友。很多人遭受家庭情感暴力,但不自知。我將這些知識給我朋友,讓她自己去審視,自己去做判斷。我覺得我的建議挺好的,有些時候換一種方式去思維,自己就活過來了,這裏的活就是指的是歡樂地生活。
“一個辦法就是維持婚姻,但建議你的朋友過自己的生活,不要太在意對方的看法。”我的建議就是基於此的,隻在這一年多以內。孩子考完大學,我就不會僅僅建議如此了。我會建議她搞清楚老公的想法,開城布公談一談,如果老公要離婚,放他走。放他一條路,自己也多一條路。我自己的個性,可能會給自己多個機會找別的感情。婚姻裏去找,當然已經是分居的婚姻,也沒有什麽不可以。但我朋友已經比較老式了,可能還想不開。但不會建議這輩子就這樣守活寡,不離婚,由著老公在外麵小三什麽的,還不時拿出來秀恩愛,對老婆惡語相向。其實如果是我老公,我會放他走,孩子的責任他得擔當,我會祝福他快樂。如果他快樂,我為他高興,雖然讓他快樂的那個人,不是我。
一個辦法就是維持婚姻,但建議你的朋友過自己的生活,不要太在意對方的看法。
謝謝飄在塵世間。反正要警惕家庭暴力。心理疆界建設好,是最好的應對方式。離婚還是不離婚,看受害者自己的選擇。
但是,如果已經到了法律都界定為家暴的程度,那就基本不要考慮改善了,堅決離開是最好的選擇,越早越好。
我能夠理解你想表達的意思。
但我覺得,你對家暴,虐待的定義更傾向於法律層麵的,如果用來界定法律責任,當然一定是需要證據的。
而樓主對家暴,虐待的定義更傾向於心理醫治的層麵,有些隱性的精神虐待是不歸於法律範疇的,但是它卻實實在在存在,並把受害人拖入深淵,可能連受害人本身都認為沒有,但是心理醫生會幫你找出來,認為你必須麵對這個問題,你才能知道困擾你的問題根源究竟在哪裏。
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很像基督教認為的罪和法律認定的罪的區別,基督教認為你有犯罪的心思意念,就已經是罪了,而法律意義上,你做了才是犯罪,或者說你做了也不能定你的罪,除非找到確鑿的證據。但是為什麽很多人願意主動去教堂,到上帝麵前去懺悔,是因為隻有這樣他的靈魂才能得解脫,內心才能得平安。同理,你如果想醫治自己的心,或挽救婚姻你也必須麵對別人看不見的很隱性的虐待,包括你施出去的和你接受的,知道自己內心的無助究竟來自哪裏,你才能進行下一步醫治。
說到底,反家暴的目的不是為了控訴某種人,而是為了幫助受害者,甚至施虐者。可能讓有的人很沒有麵子,或被認為這是給他們難堪。但如果真相就是令人難堪的,該麵對就必須要麵對,你把問題掩蓋起來,對施虐者本身也並無益處,他很可能因為認為錯全在配偶而離婚,但再婚的那個,覺得還不如前任,因為他始終沒有明白問題出在哪裏,你看似在維護他的麵子,可這樣的麵子並不能給他幸福,反而讓他朝反方向越走越遠。這樣的例子並不少。
你的回帖超級有意思。你根本不讀我的文章,就很會引進一個又一個的新概念。你很會猜想,
明確告訴你,我不在乎L丈夫的感受。因為施虐者永遠都是對的,錯都在受害人。
“在沒有充分的證據的情況下,有什麽比說自己的配偶是虐待者更貶低他/她? 有什麽比這更能破壞他/她的社會關係? 誰又知道他丈夫那邊的故事?他的感受? ”
什麽叫做“沒有充分的證據”?我文章中的充分證據,你視而不見。L和丈夫之間有正常的互相尊重的交流嗎?有了小三,連通知都沒有,給你個東西,L自己去看吧。“虐待是一種長期的係統的行為, 而非偶發.是在心理上壓倒對方.”我將你這裏的虐待看做是情感虐待。在專家的著作中,沒有提及是長期的行為才是虐待。心理上壓倒對方,專家是用控製對方的目的來說的。20多年的交往中,當著我的麵,L丈夫從來都貶低L,詆毀她的朋友,我在的那時候,他們之間沒有暴力吧?再看被虐待後的後果:L已經不自知地被老公控製了。理由:我建議她請鍾點工的時候,她說老公不會同意的,所以她也不能夠做,恰好印證你說的,長期的控製的後果就是,她老公已經將她變得非常聽話了,連反抗的意識都沒有了(因為反抗的後果是老公給孩子上補習班的錢就會不拿了,經濟控製,虐待),在知道老公養小三之後,老公的意誌仍然就是這個家的意誌,也是L的意誌。老公不會同意的,就不能夠做。這些都提供在我的博文裏,你為什麽看不見?
對於公布他的行為,老公是施虐者就是施虐者,聽眾,觀眾難道沒有自己的評判能力,人家說他家暴,他就是家暴了?你這個邏輯同將打人的施虐者告上法庭,就是同被害人毀了打人者的前途同出一轍。他自己做這樣的事情,怪不得他人。家暴為什麽發生?受害人的沉默。在L這一個case裏,L實際上仍然沉默著。在知道老公有小三以後,她為了孩子,選擇的是沉默。她去哪裏破壞老公的社會關係?如果你指的是我這篇博文,你認識我嗎?你認識我的朋友L嗎?你認識她老公?還是你對號入座了?如果誰能夠對號入座,對不起,隻能說群眾的眼睛雪亮。
“施虐著和受虐者有時候一線之隔. 說自己是手害者的人有時候其實是施虐者. ("professional victim")”
這又是你引進的新概念。並不認為施虐著和受虐者隻有一線之隔。界限很明確。誰對誰實施控製。“說自己是手害者的人有時候其實是施虐者”這個我同意,所以我說我根本不在乎L老公的感受。如果你想用這樣似是而非的,很能糊弄人的概念來毫無根據地意指L是professional victim,我可以告訴你,L不是。L根本沒有這個意識去控製她老公。也沒有這個能力對他實施控製。L仍然在沉默。沉默的人如何做professional victim?對於你對受害人的詆毀,我很憤怒。
“我隻是想說, 情況完全有可能比看上去複雜.”再複雜的情況,也有清晰的線條。用你的不看事實,臆想的方式,我可不可以說,你完全有可能是什麽樣什麽樣的人。。。請你思考嚴謹一點。
“誰有這個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給他貼上標簽? 特別是來自您,一個非專業的,女方的好朋友. 難道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嗎? 在美國就算專業醫生在這種情況下都要避嫌.常識.”
受害人L有這個權利。你憑什麽說我是非專業人員?你是什麽專業人員來給L貼professional victim的標簽,給我貼標簽?說我非專業。專業醫生避什麽嫌?避診斷他是精神病患者的嫌?這裏有誰做了這樣的診斷嗎?還是避診斷他有家庭情感暴力的施虐行為的嫌?還是避診斷他是癌症患者的嫌?真誠請教。
首先,L自己並沒有說自己是受害者,所以,她不是你說的profession victim。
其次,遊世界是L的好友,確實有可能有偏見,但她畢竟有事實依據。而你呢,你並不認識L夫妻倆,你的“見”,連“偏”都挨不上,屬於“猜見”。
最後,你說遊世界非專業,還“違反反家暴的宗旨”,那我能否請你亮一下你的專業證書?
究竟是怎麽虐待? 是長期的嗎, 是相互的嗎? 要知道衝突中的相互的Verbal abuse和貶低在很多關係中都存在. 但不一定構成虐待.虐待是一種長期的係統的行為, 而非偶發.是在心理上壓倒對方.
施虐著和受虐者有時候一線之隔. 說自己是手害者的人有時候其實是施虐者. ("professional victim")
我隻是想說, 情況完全有可能比看上去複雜.
誰有這個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給他貼上標簽? 特別是來自您,一個非專業的,女方的好朋友. 難道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嗎? 在美國就算專業醫生在這種情況下都要避嫌.常識.
這樣的做法, 我覺得還是違反反家暴的宗旨.
謝謝小泥山。
謝謝。我相信她能夠站起來。
"如果那丈夫說的那些話就是屬於家暴的話,那多數家庭都有家暴"
我不敢下“多數家庭都有家暴”這個推論。但我朋友這一例,我敢下他對我的朋友情感暴力。
標準在那裏,下麵的回複裏有鏈接,這裏在給一個鏈接:
加拿大司法局的標準,哪些家暴是犯罪,哪些不是犯罪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5837/201109/10966.html
很多人正在做的事情,不代表是正確的事情家庭,比如打孩子。中國人打孩子太普遍了,但是,在西方很多國家,這就是犯罪。“司空見慣”的行為可能不是件正確的行為。可能很多人貶低配偶,但貶低配偶是家庭情感暴力。雖然不構成犯罪,但是這樣的情感暴力的後果可能比起提暴力帶給受害者的傷害還要嚴重。我不知道我的好朋友今天的與社會的脫節與被情感暴力有多大的關係,但肯定有關係。因為她在學生時代,並非如此。學生黨員,與社會脫節,行嗎?
我從來都是反對家庭暴力,從來沒有隻反對男性家庭暴力,本身,我是平權主義者。但我不同意你的情感暴力女性實施更多這一結論。沒有科學的統計支持這個結論。一方麵要警惕情感暴力,至少對此有理性的認知,另外一方麵,不要用此做借口,肢體暴力,因為肢體暴力在很多西方國家是犯罪。有本質上的差異。女性也實施情感和肢體暴力,有的也非常嚴重。陳丹蕾(如果你不知道,你可以Google一下)。我從來沒有否認過。
當然有女性施暴者了。不論是遊世界的博客,還是我們反家暴組的博客,都沒有否認過。
統計上說,女性受害者更多,但並不是沒有男性受害者。我們組的禦樹林楓專門整理了好幾篇文章幫助男性受害者: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5837/201111/3061.html
遊世界在她自己的博客,表達對她朋友丈夫行為的看法,又不是法庭宣判,我不認為有什麽“不合時宜”。
當然我認為你也有權表達你自己的觀點,不過最好從他們夫妻的行為模式來分析從而為你的觀點找到依據。她的朋友你不熟悉,你也可以談你自己身邊的實例呀。
遊世界的文章,雖然是朋友的八卦,但我認為對某些讀者可能會有幫助,因為他(她)可能經常貶低(被貶低)而不知道這就是情感虐待的一種表現,是很毒害婚姻關係的。
但是,家暴並不是僅僅來自於男方。如果那丈夫說的那些話就是屬於家暴的話,那多數家庭都有家暴。而且這種語言暴力經常會來自於妻子。
例如,在海外不少妻子在家做家庭婦女,但這種家庭多半相安無事。反過來就不行了。如果丈夫沒有像樣子的工作,或丟了工作長期賦閑在家,多數都會被妻子諷刺挖苦,貶低奚落,或罵罵咧咧。按照文中的標準,都是語言暴力。許多實例,是女方先罵先動手。如果老公還手,就是家暴了。雖然女性力氣比較小,但女性可能用工具啊。我朋友就被前妻在手臂上砍了一刀。但他看在孩子隻有二歲的份上,沒有報案。但似乎很少人討論這種女方打人造成的家暴。好像所有的家暴都是男方的罪過?
男人們被家暴時,往往覺得丟人。所以,隱忍不發,也不說出來。但心裏麵是有壓抑的。如果長期積累,可能導致出大問題。
現在L不敢交流。孩子要高考。在未來的一年多維持現狀是她希望。當然這個現狀能不能維持,要看她先生的。
還有哈,我的感覺,被先生壓迫地沒有什麽平等的交流,很多時候隻有匯報聽訓的份了,除了我和H,L真的沒什麽朋友,這麽多年,H和我都離她很遠。。。。
有時候可以。L以前覺得可以的。對婚姻的危機沒有足夠的警惕性,因為信任,對先生的變化也不夠敏感。歎息。。。。。。
能用一生一世的心,等待或換來一生一世的情嗎?
謝謝你的文章。
1.貶低自己的配偶,這樣的行為就是家庭情感暴力。很多人受到家庭情感暴力不自知,我是非專業人士,但是我有我自己的判斷,我也將這樣的判斷標準告訴L,她同意我的看法。受害人說她遭遇家暴,就是遭遇家暴。這個沒有什麽好講的。我也將這個判斷標準告訴你,由你自己判斷,但是,我並不認為我暴力,反而你給我貼標簽,根本沒有給出充分理由。
2.男的日子好過還是不好過,都沒有必要貶低妻子,實施感情暴力。也沒有必要在自己遭遇小三的情況下,罵比自己年齡小的妻子:老都老了,還想這些。他日子不好過,可以正大光明地提出離婚,也給妻子一條出路,讓她有機會重新找自己的感情生活。
3.有些施虐者也說支持反家暴,就是我遇到過的有過肢體暴力的施虐者也會說,我支持反家暴,但我這個不是,那些將老婆打得鼻青臉腫,不能起床的才是,我是很愛你的,從來不會將你打到這樣的程度。很諷刺對嗎?我指出這一現象,並非判定你是施虐者,隻是請你三思。
4.我在這裏除了鄙視L丈夫的一些情感暴力行為以外,對他的婚外情,沒有進行指責。感情這個事情,沒有保險箱,即使有婚姻。但是,L丈夫,應該有擔當。有小三就是有小三,沒有必要耍手段。我對L的建議,更不涉及L的丈夫,因為我知道,對於L快要高考的孩子,不涉及交流,是利益最大化的,我同意L對此作出犧牲,因為我也是母親。我更沒有建議L鬥小三。
1. 一個非專業人士,在網上公開說自己的好朋友的丈夫是家暴,而且是在他完全沒有任何機會告訴他那一邊的感受的情況下。當然還好是匿名。 但這在我看來是很不合適宜的。這種行為我覺得本身就違反家暴的宗旨。
2. 我無意為誰開脫,但一個長期的,困難的關係常常又是很複雜的。 比如說, 你覺得你的朋友受到感情暴力。 但在旁觀者看來,那男的日子恐怕也不好過。你的朋友是連人家拿下她的書,小心放回去位子不對都要生氣的人。
3. 我支持反家暴,盡管提供案例知識幫助。但涉及到並無定論的人事時,還是要小心。
從現在就可以尋回自己了。離婚的事情可以等一等,等孩子高考完。
謝謝你幫我解釋。我在下麵回複此網友了。
那麽怎麽才能判斷為家暴呢,你的標準是什麽?還是去反家暴群組學習一下吧:“情感虐待的目的是剝奪你的自我價值感和獨立感。如果你是情感虐待的受害者,你會覺得自己離不開這段婚姻或是兩性關係,離開你的施虐者你將一無所有。”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5837/201107/2012.html
1. 你有沒有覺得不能跟他談論你的煩心事?他經常批評你,羞辱你,或者傷害你的自尊嗎?
2. 你表達自己的時候,他嘲笑你嗎?
3. 他妨礙你與你的朋友,家人或群組的交往嗎?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5837/201106/2785.html
還有很多。貶低配偶,是第一種情感虐待的行為。
聽男人的啊?施虐者很會狡辯,也很會為自己貼金的。
希望你多讀一些反家暴知識,不要自己在對配偶實施情感暴力或被配偶實施情感暴力而不自知。
結論:在文章裏,我沒有對任何人實施任何暴力。
謝謝回帖。
同意。稱他人渣還為時過早。但我很鄙視他沒有擔當。自己出軌就是自己出軌,什麽你這麽老了還想這些。也不想想自己還要老些。
你這個結論不正確啊。我博客裏那麽多博文,我寫了那麽多遊記,遊記裏沒有提及家暴吧?因為沒有。我在此博文裏提及家暴,因為這件事情本身涉及家庭暴力中的情感暴力之一--貶低配偶。
寫博文和回帖,宣傳反家暴是挺累的,這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因為我愛她們,愛在家庭暴力中掙紮的受害人,如果你能夠多一份理解,就可以讓我少累一些。
完全同意。開始要提出抗議。不管怎麽說,要提高警惕。
同意。人的世界不要太窄。因為中國的傳統,男主外,女主內,而沉重的家務(教養孩子也包含在內)讓很多賢妻良母的世界變得很小,家庭成為人生的全部。這樣很威險,讓自己變成了3心牌女人(出門放心,看著惡心,還有一心怎麽解釋的忘了),雖然很反感那個惡心,但我們女人隨時應該警惕這樣的狀況。我很想將回帖轉給我的好朋友,但又擔心她老公看到。我想我會以口頭方式轉達。
同意你。但是不同意稱其老公為人渣。還不知道今後,離婚的時候才知道是不是人渣。
謝謝回帖,我沒有鬱悶。她還好吧,還很平靜,跟我說,該吃飯吃飯,該睡覺睡覺。曾經她的丈夫和孩子是她的全部世界,但是丈夫現在這個樣子,她已經在覺醒了。我想得益於她早年的哲學思考和心理上的自強。她的不能夠與時俱進是因為她對於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她的身上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對當今的中國社會了解得太少。哭總歸是會哭的,換我也會哭,但她並沒有垮掉。爭和不爭看各人的個性,我是不主張爭的,自己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好。如果我的丈夫是這樣,在孩子麵臨高考這樣的情況下,我可能也會選擇裝作不知道。但我會從感情上放棄他。
這個故事樓主是放在情感欄裏的,至於後邊的反家暴連接,此博的幾乎每個帖子下麵都有,我想樓主放在醒目的位置上,是為了方便需要的人有更多的機會看到,不一定跟每一篇文章都有關係。
我怎麽覺得這種方式本身就有點暴力呢?
這樣反而不易被小三。
當然那個人渣丈夫也沒有啥可留戀的。
非常支持。而且遇到愛打擊你自信的男人要離開。有些男人很會耍手腕來精神控製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