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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客的個人財產狀況及生財之道

(2012-01-02 20:58:24) 下一個

美國政客的個人財產狀況及生財之道


作者:白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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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美國政客的個人財產狀況,是本係列文章中早就安排要寫的一篇。一直沒有時間。最近看到萬維譯介了一篇相關的文章:《美國熱點:聯邦議員中富豪有幾多?》 (原名: Most Members of Congress Enjoy Robust Financial Status, Despite Nation’s Sluggish Economic Recovery)那是一篇很好的文章,與我要寫的東西很相似。但是許多方麵該文還沒有論及。與這篇文章相映成趣的,是另一篇文章《創紀錄! 美國人近半數是窮人》(原名:Census data: Half of U.S. poor or low income)。這些文章和數據,提供了一個了解美國政治的重要視點,可惜的是,最近熱點太多,……如今大家稍微安靜一點,我把這個話題提出來,希望能夠引起一點思考。


上次我提到過:“在美國民眾當中,僅僅有1%的人可以躋身於百萬富翁的行列。而在美國國會的立法人員中,這個比列穩占40%到50%左右。而且在過 去兩年中,當美國人民“水深火熱”的時候,他們還可以在個人財富上維持25%的增長。”而今天早晨我聽AM760的廣播,說國會議員在過去25年的收入和 財富增長了3倍(tripled)而人民大眾在同一時期的收入和財富實際上下降了。在這篇文章裏,我準備就此提供一些更為具體的數據,同時說明為什麽了解 這些具有重要意義。


下表是2010年的國會議員個人財產狀況的部分統計結果(點擊圖片可以下載全表)。由於財產申報隻有一個範圍,所以很難獲得政客的準確財產狀況。該 圖表通過申報的最大值之和,減去最小值之和,再減去用同樣方法求出的債務之和的最大和最小值,從而得出政客的財產淨值的區間,然後取其中位數作為排名的依 據。從這個列表可見,2010年,百萬富翁以上的國會議員占總數的49.38%。其中百萬富翁256人。占全部議員的39.12%。千萬富豪60人,占全 部議員的9%, 億萬富豪9人,占全部議員的1.37%。然後財產淨值>50萬<100萬98人。占全部議員的14.92%。也即是說,政客的財產淨值在50 萬美金以上的政客占約65%。財產淨值十萬美金以下的美國議員隻有86人,僅占全部議員的13%。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財產淨值不包括他們擁有的自住的房 地產。不包括他們那些高級轎車,藝術品,更不包括政府提供的可觀的養老保險金福利。同時,由於政客的配偶的資產無論多高,隻需申報高於一百萬(over $1 million)即可,所以很難估計政客的實際財富。比方說,這個名單裏排名第四的John Carry的財產,相當一部分是他的妻子特瑞薩亨氏(Teresa Heinz Kerry)的財產。而特瑞薩亨氏的財富一般認為高於10億( $1 billion)美金。所以一般認為,相當多的政客申報的財富大大低於實際水平。與此相比較的是,最新數據表明,55-64歲的美國人的平均財產淨值,包 括自住的房地產,退休金,等等,是$180,125。而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依據新計算方法得到的結果顯示,約有 9,730萬美國人列為“低收入戶”(low income),再加上被列入“貧困戶”(poverty )的4,910萬人,總數達到1億4,640萬人,占總人口的48%,比2009年增加400萬人。約50%的美國立法人員為百萬富翁,與約50%的美國 民眾是低收入者或生活在貧困線以下這樣一個事實,它能夠告訴我們什麽嗎?



政客們自身的財務狀況,決定了這些人的思想方法和行事傾向。以及他們所代表的人群。從上麵這些數字看,說美國政客與美國人民“out of touch”不是沒有道理。至少這些“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在多大的程度上代表民意,是可以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的。更大的問題是,國會議員們的個人財富年年 遞增,而且以遠遠高於通貨膨脹和稅率增長的速率。這與普通美國人在經濟危機下每況愈下的情形,形成鮮明的對比。那麽,你的民意代表在國會發財致富了嗎,如 果是,他們是以怎樣的方式發財致富呢?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是吧?本人在來美之前,也曾經是民教的信徒。當時有個迷思,認為美國的政客都是富人出身。 他們在事業成功之後,為了服務社會,實現政治理想才出來從政,他們甚至為此自掏腰包,不惜血本。所以他們應該較為清廉。曾經聽說過有政客領取一塊錢的年薪 做人民公仆的例子,羨慕不已。後來,對這個體製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之後發現,事情完全不是如此。其實,美國政客出來從政,固然有實現理想,以自己的方式改 革社會,所謂“兼濟天下”的一麵,同時,正如CBS新聞60分鍾主持人史蒂文克拉夫特(Steve Kroft)所說:如果說參眾兩院議員們們最終選擇離開華盛頓的話,他們中的大多數都能設法使自己懷揣比來華盛頓時更多的金錢離開。(Most former senators or congressmen manage to leave Washington, if they ever leave Washinton, with more money in their pockets than they had when they arrived。)他們籌集成百上千萬美金競爭或者保住議員的職位,當然不是為了那每年區區17萬4千美元的年薪,卻沒有升官(power, Prestige)發財(with more money in their pocket)之心。從政其實也是一條發財致富的康莊大道。這包括在從政之際,也包括從政之後。關於從政之後的發財之路,我會在下麵的文章中介紹。這裏舉一些例子,說明政客們怎麽在從政之時,名利雙收的。


下麵的鏈接提供了許多生動的事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希望大家至少看一看下麵的CBS新聞《60分鍾》2分16秒 到 17分05秒這一段內容(對不起,您必須忍受前麵的廣告)。根據這些事例,我在下麵掂出幾點,對他們的生財之道。略做說明。其實,最為關鍵的兩點,第一, 是國會議員們可以獲得別人無法得到的華盛頓的內幕消息和特殊關係。這些內幕消息和關係,猶如通行於華盛頓的另類貨幣。如果你不利用它兌換現金,你就是一個 傻瓜(idiot)。其二,華盛頓,是一個許多管理這個國家的法律法規卻不適用於製定這些法律的國會議員們的地方。所以,內幕消息和內線交易,對任何人都 是一種犯罪行為。(比方說,美國富商與著名專欄作家瑪莎·斯圖爾特(Martha Stewart)在2001年為了避免$45,673損失,在知道內幕消息的情況下,賣掉3,928易門科能係統( ImClone Systems)股票,被判五個月監禁,和兩年電子監控。被迫辭去紐約證交所董事和自己公司CEO的職務。)但是這樣的法律對於草寫並通過這些法律的立法 人員來說,卻不是問題。正如我在上次舉過的一個例子,眾議院交通和基建委員會(House Transportation and Infrastructure Committee) 主席舒斯特擔任國會職務期間,他獲得的主要政治獻金金主都與建設和運輸等行業相關。同樣,國會任職的議員們的投資活動,也總是與他們監管的行業關係密切。 事實上,這兩者往往是相互重合的。比方說,眾議院監管國家金融政策,造幣和貴重金屬的委員會(he House subcommittee that oversees the nation’s monetary policy, mints and gold medals)的頭頭,德州眾議員讓保羅( Ron Paul),在2008年,他一邊在國會強烈主張美國恢複金本位體製,一邊向世界最大的采金活動,包括一共九家與金礦相關的公司,投資一百五十萬美金。再 加上20萬美金與銀有關的股票,這一類的投資占了他個人財產的近半數。像他這樣國會職務與投資領域的重合,在華盛頓是一種普遍現象。又比如,加州民主黨眾 議員簡哈曼(Rep. Jane Harman)擔任國會負責國土安全,情報,信息共享和風險分析的技術開發的委員會主席一職( chairman of a subcommittee responsible for overseeing technology-oriented efforts to improve homeland security,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risk assessment)同時也持有 $1,000,000美金的相關國土安全,和情報的合同的公司投資。其他例子實在太多,不能一一列舉。請有興趣的讀者參讀此文:Lawmakers Committee Assignments and Industry Investments Overlap 


不光是在自己監管的領域。國會資深議員或者某些委員會的高級成員,有權對他們自己有投資利益的公司或者行業質詢,聽證,甚至推動相關立法,從而影響 相關行業,進而影響自己的投資收益。這些當然涉及到長遠投資。至不濟,通過獲得內幕消息,也可以買進或者賣出某些股票。比如南希佩洛西任眾議院前議長之 時,在阻止一項相關信用卡公司visa的法律的同時,以$44美元購買進5000股該公司的原始上市股票(IPO股,一般人是很難買到的),兩天之間,該 隻股票上漲到$64美元一股,輕鬆賺進$100,000塊。2008年9月,金融危機爆發之前,當時的道瓊斯指數仍然還在萬點以上的時候,聯邦財長鮑爾森 和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召開國會高級人員吹風會,警告全球金融危機將在幾天內爆發的事實。會議如此機密,與會者連手機都不可以攜帶。其中之一的與會者斯本塞 巴卡斯(Spencer Bachus),當時任眾議院財經委員會高級成員,會後第二天,巴卡斯就根據相關情報,進行購買當股市下滑時會上漲的股票期權(options)的操作。 利用這些信息和交易,巴卡斯在美國人民輸掉褲衩的時候,大大地賺進一筆。這樣的行為非但不違法,巴卡斯還得到了提升,如今他是眾議院財經委員會現任主席。 同樣,現任眾議院議長,時任眾議院少數黨領袖的約翰貝勒(John Boehner),在2009年國會辯論醫保提案時,購買了相關保險公司的股票,然後阻止了相關提案。因此他所購買的股票都全麵上漲。這些人,都是國會的 重量級人物,既有民主黨黨魁,也有共和黨大佬。他們全都否認自己的行為。而且沒有相關的法律製約他們。我稱這為“合法腐敗”,或者如斯坦福大學的皮特希崴 茨(Peter Schweize)所說的“軟腐敗”。


另一個內幕交易的例子,不是股票投資,而是涉及地產。並與我在上次提到過的“豬耳朵記號”立法特別條款相關,所以這裏要特別提出來。伊力諾依州眾議 員鄧尼斯哈斯特(Dennis Hastert)1999年成為眾議院議長的時候,其財產淨值大約是幾十萬美金。八年之後離任眾議院議長時,他已經是一位數百萬富翁。而其致富的方式其實 也很簡單。2005年的時候,哈斯特成功地提出並通過了一項豬耳朵記號的立法特別條款,撥款兩億七千萬美金在他的家鄉附近修建一條高速公路。在此之前,他 在這附近低價買下一片玉米地。五個月之後,當該豬耳朵條款通過不久,他再將這片土地賣出,輕鬆賺進兩百萬美元。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不勝枚舉。


美妙的是,這一切都是合法的。同樣的行為,別人幹為非法,對於立法人員而言,卻是完美無瑕。你不違背任何規定。更不違法。如果你坐在參議院國防委員 會主席的位置上,你可以盡情交易國防工業的股票。如果你是眾議院財經委員會主席,沒有問題,金融業的股票你可以想怎麽玩就怎麽玩。不是沒有人看到這裏的弊 端。來自華盛頓的退休的國會議員布萊恩博爾德(Brian Baird)曾經花費六年時間企圖推動一個“股票交易法”(Stock Act),對此進行限製,但是他最終隻找到六位眾議院的附議(sponsors)。他開玩笑說,如果你提出一個議案,舉行一個全國草莓餡餅周,你也可以輕 易得到上百附議。在討論該法案時,議會大廳裏麵幾乎空無一人,連聽眾都找不到一個,何來通過?這樣的場麵對美國民主的權力監督體製,真是一個莫大的諷刺。 而且這種情形如今正在變得更糟。如今的華盛頓有一個行業,叫做政治情報業(political intelligence )。有人雇用前議會議員,以及他們的幕僚,專門刺探這一類內部消息,然後出售給華爾街的買家,比如對衝基金的經理人等。一條消息可以輕易賣到數百萬美金。 交易在進行,金錢被裝入腰包,但是你不可能追蹤其源流,不可追蹤,所以也就不違法。所以博爾德說,這個製度真美妙。如果你不懂得利用它,你會感到你是一個 白癡。(This is a town that’s all about that people saying “what do you know that I don’t know”. This is the currency of Washington D. C. and it’s that kind of informational currency that translates into real currency. Maybe it’s over drinks, maybe it’s somebody picks up a phone, and says that, you know, just let you know that it’s in the bill. Trades happen, can’t trace them. If you can’t trace them, it’s not illegal.  It’s a pretty great system!You feel like an idiot, do not take advantage it.)


 


 


【相關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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