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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撰文:任何人無權剝奪農民土地財產權

(2012-01-15 18:39:56) 下一個









溫家寶撰文:任何人無權剝奪農民土地財產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16 09:08:26  




















資料圖:2011年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沽源縣白土窯鄉軍民村草場參加打草勞動,並詳細了解退耕還林還草及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實施後,草場植被覆蓋和農民生產生活情況。

中評社北京1月16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1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2期《求是》雜誌發表的重要文章:《中國農業和農村的發展道路》。 

文章係統回顧總結了黨的十六大以來農業農村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指出,這些年中央確立了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戰略思想,製定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導方針,集中力量辦了很多事關農業農村長遠發展的大事、關係農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很多具有劃時代和裏程碑意義。農業農村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三農”發展進入又一個“黃金期”。 

文章重點對農業和農村發展中關於現代農業、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等重大問題的指導思想和政策要求作了深入闡述。 

文章指出,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大國,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中絕不可忽視農業現代化。要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水資源管理製度,毫不動搖地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堅持不懈地推進農業科技進步,持續加大農業支持保護力度。將來農業經營形式會多樣化,但家庭經營任何時候都是最基本的形式。培養一代新型農民,鼓勵有文化和農業技能的青壯年農民留在農村,事關農業長遠發展,要作為一項基礎性重大工程來抓。 

文章指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貫穿我國現代化建設全過程的一項重大任務。要建設農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園。農村建設應保持農村的特點,有利於農民生產生活,保持田園風光和良好生態環境。不能把城鎮的居民小區照搬到農村去,趕農民上樓。要長期堅持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到農村。 


文章指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推進集體土地征收製度改革,關鍵在於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 

文章指出,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較高理論和政策水平,又需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還要對農民有深厚的感情。從事“三農”工作的同誌,要善於把握農業農村發展的客觀規律,統籌協調好各方麵關係,更加科學有效地推動農業農村發展。 

文章分四個部分:一、充分肯定農業農村發展的巨大成就;二、準確把握農業農村發展中的幾個重大問題;三、努力確保2012年農業農村發展好勢頭;四、不斷提高做好“三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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