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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與上帝:第七章 扭曲的十字架

(2005-07-13 01:15:19) 下一個
第七章 扭曲的十字架   雍正皇帝禁教的理由之一是:"苟千萬戰艘來我海岸,則禍患大矣!"   一百多年後,他的話不幸成真。             上帝的新時代   一次我信步走到一個城門口,城牆上似乎永恒地寫著:"洋人莫入"……我看到了牆上寫的那句話,可是我不顧一群在場中國人的驚詫,闖進了城門。這是鴉片戰爭的炮聲"在天朝呼嘯"的時候,一位洋教士對前事的回顧。與其說是他誇耀自己敢於違禁入城的勇敢,不如說是發泄對禁令的憤怒。這時大炮的隆隆聲,在其耳畔簡直成了激人心弦的樂章,他欣喜若狂地說:"現在是可以到中國城市的大街上,提高我們的嗓音大喊大叫的日子!"①   ①卡理·埃爾維斯《中國與十字架》,轉引自顧長聲《傳教士與近代中國》第47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單他這番喊叫,已足以和大炮聲""媲美"了。《南京條約》簽訂後,若輩的叫喊聲就更響亮了:大不列顛已經和中國簽訂和約,這個異教的國度現在已經被打開了,一個嶄新的時代已經來臨!   這場戰爭以及結束這場戰爭的條約,不論是對龍的國度還是要在這裏駐足的上帝,都是一個劃時代的界標。   對中國來說,近代曆史從這裏起步,開始了一個在沉淪中掙紮奮進、在苦難裏拚搏求生、在屈辱中洗雪爭榮的時代。對上帝方麵來說,則打開了一個封閉多年的偌大禁區,開始了一個從非法到"合法"、從秘密到公開、從附庸到主人的時代。在這個時代裏,上帝的使者們借商利為補養、以炮艦作後盾、拿不平等條約當護身符,將扭曲了的沉重十字架,強行插在龍的體軀之上。   與此前相比,最根本、最主要的變化,即中國不再是一個能夠獨立自主的國家,它的主權受到列強的破壞。不但"龍顏"的陰晴再也不能像過去那樣對上帝的命運發揮偌大製約作用,而且在上帝的使者麵前,"真龍天子"已經失卻了自主顏麵陰晴的權力,反而要看人家的臉色行事。不管情不情願,也得向臣民們喊出對上帝敞門迎訝的號令;讓欽差代自己在含有服從上帝款項的條約上畫押。當時有的外國人士即直言不諱地指出,此番西人傳教中國,是"取之以力,聚國兵於城下,書之約為專條,而中國莫敢誰何"。①   ①宓克《支那教案論》第5頁,南洋公學譯書院刊本。             逐漸突破   讓洋教士們欣喜若狂的《南京條約》,似乎也有一點令其遺憾的地方,那就是"對傳教一事隻字不提,英國人關心的隻是通商"   不過,這一"缺憾"很快為效尤英國接踵而來的別國所彌補。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美國和法國分別脅迫清政府簽訂《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兩約都規定外國人可以在通商五口(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建造教堂。這是列強在橫亙百餘年的禁教壁壘上,打開的第一個"合法"突破口。《望廈條約》簽訂之後,直接參與其事的美國新教教士伯駕(PeterParker)曾得意地說,美國幾乎得到了它所要求的一切,其中一項重要成就,就是準許在通商口岸建立醫院和教堂。   列強的胃口可不是這麽容易滿足,《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還隻是規定外國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並沒有規定可以在這些地方自由傳教,更沒有規定可以到內地建堂和自由傳教。列強當然不會就此罷休。條約墨跡未幹,法國就出麵勒逼清廷明令解除教禁,清廷被迫應允。對方得寸進尺,又進而要求發還禁教年間封禁的天主堂舊址。清帝被迫於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初發布上諭,宣明:天主教係勸人為善,與別項邪教迦不相同,業已準免查禁;以前各省舊建之天主堂,除已改為廟宇民居者,如勘明確實,準其給還該處奉教之人。   這使得在華的洋教士們更舒了一口氣。不過,這時清帝的上諭中還作了相當的保留,聲明仍不準外國人赴內地傳教。           門戶全麵洞開   中國內地門戶向上帝方麵全麵洞開,是列強通過英法聯軍之役擺得的權益。   鹹豐八年(1858年),在侵略者的炮口之下,驚慌失措的清政府被迫分別與俄、美、英、法等國簽訂《天津條約》,其中都對傳教事項作有規定。雖文字措詞不盡一樣,但大旨略同:基督教以勸人行善為本,得在中國內地自由傳習,對此中國官方予以保護,不得苛待禁阻。及至鹹豐十年(1860年)英、法、俄等國又分別強迫清政府訂立《北京條約》,除了重申《天津條約》中有關教務方麵的規定外,法國在條約的中文本中還私自添上了"並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的字句(這在條約法文本中是沒有的),並且還強迫清政府同意將給還教堂舊址的內容寫進條約中。所以,中法《北京條約》中文本裏關於傳教的條文,代表了到此時為止,列強在該方麵攫得的最大"合法"權益。條文規定:   即曉示天下黎民,任各處軍民人等傳習天主教、會合講道、建堂禮拜,且將濫行查拿者,予以應得處分。又將前謀害奉天主教者之時所充之天主堂、學堂、墳塋、田土、房廊等件應賠還,交法國駐紮京師之欽差大臣,轉交該處奉教之人,並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①   ①王鐵崖編《中外舊約章匯編》第五冊第互47頁,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2年版,北京。   至此,中國禁教的法律屏障就已蕩然無存,從邊疆到內地都向上帝的使者們敞開門戶。教方將此視為莫大的勝利,並狂妄地號召說,一切早已在中國的傳教士和各自國內的差會,如果不占領中國這塊土地,不在其18省的每一個中心取得永久的立足之地,那將是有罪的!   於是,已經在華的傳教士,放心舒氣地公開活動。列強各國各宗各派的教會,爭先恐後地派遣出一批又一批的"增援部隊",傳教士們紛至遝來。他們決心要"在每一個山頭和每一個山穀中設立光輝的十字架"。這是他們多年的夢想,如今,中國的門戶已經全麵洞開,夢想實現就指日可待了。           在商旗之下   對華傳教與殖民事業的聯係雖然不是自鴉片戰爭才開始,但從以前利瑪竇輩的直接動機和實際行為看,他們多是虔誠的布道者,主要臥的是為傳布福音,並充當文化使者的角色。從其福音事業的客觀社會效用看,也基本上沒有超出文化交流的範疇。   自鴉片戰爭前後,情況開始發生重大變化。傳教士所充當的實際角色,由單一變為多重,除了"教"而外,亦"商"。亦"軍"、亦"政"。   言其亦商,是指傳教士和致力於殖民掠奪的商人相聯結。此期來華活動的傳教士,不再僅靠教會組織,而且直接得到商人的資助和供養,他們甚至親自參與商務活動。   新教進入中國大陸的第一人馬禮遜,就是以澳門東印度公司翻譯為公開身分支薪的,他在給教會的報告中曾說到,這樣可以有固定的收入,以減輕差會的負擔。   美國對華傳教工作一開始,就受到本國商人的大力支持。在廣州經營進出口貿易的同孚洋行老板奧立芬(D.W.C.Olyphant)的主動倡議下,直接促使了差會向中國派遣教士的行動。第一個入華的美國新教教士稗治文(E.C.Bridgman)的生活費,全由奧立芬負擔,甚至還為他專門雇有仆人。裨治文主編的大型英文刊物《中國叢報》(TheChineseRepository),也由奧立芬承擔出版的虧損,並免費專撥一座樓房作為編印場所。   商界如此熱心慷慨地以財力支持傳教士,傳教士也當有所回報。德國新教教士郭實臘(CharlesGutzlaff,又譯郭士立),曾為東印度公司和鴉片商們賣力地搜集、提供經濟情報,協助走私。他曾幫一個鴉片商到福建泉州走私,一次就淨賺價值達53000英鎊的銀元。   傳教士與商人的密切合作,使其在總體上互補互促,相得益彰,"商戰"、"教戰",聲威並壯。傳教士認為:"必須派遣傳教士到中華帝國,進入每一處可以進得去的地方,包括中國沿海的每一個可以通商的市場。海岸必須侵入,海港必須進去,這是因為過去是、現在仍然是受著大無畏的商業精神所驅使。這一條通路必須搜尋出來,每一個可以據守的陣地必須占領。"①   ①顧長聲《從馬禮遜到司徒雷登》第6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商界的代言者則大聲疾呼:"從商務的觀點來看,傳教工作為我們對華商務的發展,是大為有利的……當記住:我們的商旗是緊跟著十字架的旗號的,誰打擊那高舉十字架的手,必然損傷我們商旗的利益。"①   ①巴頓《傳教士及其評論者》第19頁,1906年版。   一方麵是一大無畏的商業精神"對十字架的推動;一方麵是十字架對商旗的引導。這種兩相維係,從西方殖民侵略的全局來看固然行之已久,但在中國土地上得以公然實踐,始自鴉片戰爭。           特種部隊   言其亦軍,是指傳教士與侵略戰爭發生了直接聯係。如果說,商人主要是從武力開辟市場的角度進行侵華叫囂,那麽傳教士的一個既響亮又有自己特點的口號則是:隻有戰爭才能開放中國給基督!   稗治文就曾直言不諱地宣稱,他們是主張采用"有力而果斷措施"的鼓吹者。其人於道光十年(1830年)來到中國,兩年後辦起《中國叢報》,在鼓吹對中國進行武力征服方麵可謂不遺餘力。他呼籲,根據中華帝國目前的態度,如果不使用武力,就沒有一個體麵的政府可與之保持體麵的交往;倘若我們希望同中國締結一項條約,就必須在刺刀尖下命令它這樣做,用大炮的口來增強辯論。   他們的政府當然更懂得這一點,為了迫使清政府徹底就範,多次發動戰爭。對此,美國新教教士丁韙良(Willinm AIexander Parsons Martin)發明了這樣的邏輯:按照上帝的意誌來看是必須的,首先應該使用武力。令這些高傲的亞洲人謙恭下來,然後才能用福音把他們抬高。   不僅做武裝侵華的吹鼓手和辯護士,有的傳教士更充當直接配合和參與戰爭的"特種部隊",或搜集和提供軍事情報;或投身軍旅,效力戎馬。   鴉片戰爭之前,郭實臘對上海吳淞口清軍的防務情況就提供過十分詳細的調查記錄,內容涉及炮台的結構,武器彈藥的規格、質量,兵並素質及軍隊管理情況等各個方麵。據此他斷言,如果西方軍隊發動攻擊,這裏的抵抗不會超過半個小時。   戰爭期間,傳教士們隨時提供的許多情報,更成為英國軍方進行作戰部署的重要依據。譬如,俄國東正教士團大司祭巴拉第·卡法羅夫提供了有關京津布防以及清政府動態的重要情報,英法聯軍指揮機關送據以作出進攻大沽炮台和天津的作戰部署。   戰爭期間有些傳教士直接委身軍方。鴉片戰爭時,郭實臘參與了戰爭的全部過程,充任英侵略軍陸軍總司令的翻譯、參謀和向導。在英軍占領舟山後,他還曾被封為管理當地的"官員"。英法聯軍中,丁韙良和另一個美國新教教士衛三畏(S.WellsWilliams)都參與過軍務。衛三畏竟宣稱:這四國的兵艦和公使匯集在中國京城,是我們對中國傳教工作的一部分。             無法估價的顧問   言其亦政,是說傳教士直接參與的政治活動。有些傳教士直接充任侵略軍的官員,至於以各種借口和身分參與政務者更"是司空見慣。僅從脅迫清政府訂立不平等條約的事局當中,即可見其一斑。   在《南京條約》的談判中,郭實臘即以英國政府官方翻譯的身分參與其事,極盡為虎作倀之能事,結果使英方取得了比原估計更多的特權和賠款。事後,因"功"被委任為香港英殖民當局的秘書。   美國遣使脅迫清政府訂立《望廈條約》,與伯駕等傳教士的鼓動和直接參與分不開。此約的談判中,伯駕聯同種治文和衛三畏一起擔任專使顧盛的翻譯兼秘書,不但為顧盛出謀劃策,而且直接出麵向清方代表進行訛詐。顧盛稱讚說,伯駕等人所提供的服務,既非不可缺少,也是最重要的,他們對中國和中國人的詳細了解,使其成為"無法估價的顧問"。伯駕因"功"被委任為美國駐華公使的中文秘書,及至鹹豐五年(1855年)時更升為公使,是美國政府在傳教士中正式任命的第一位駐華外交官。   中法《黃埔條約》的簽訂則與法國天主教士直接相關。事先,教士們也曾大力對其政府進行敦促。專使拉萼尼(TheodesedeLagrene)來華時,就有以葛必達(stanislasClavelin)為首的六名天主教士偕同。談判期間,教士們一直予以密切配合。   在英法聯軍期間的簽約談判中,也多有傳教士介入。據說衛三畏為了將傳教寬容條款塞進中美《天津條約》,在條約議定的前一夜通宵未眠,推敲計策。第二天一早便和丁韙良坐了轎子去參加與清政府代表的談判,結果如願以償。中法《北京條約》中文本中關於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的字句,就是由擔任翻譯的天主教士擅自加入的。   在中俄《北京條約》的議定中,東正教士所起的作用,俄國政府代表伊格納切夫(H.fi.I4tl'xrbe。)這樣評價:"由於修士大司祭固裏·卡爾波夫對漢語、滿語精通,不止一次地使我擺脫困難的處境。修士大司祭對於中國當局心理和政策的熟悉程度,使我們的行動得以沿著真實的、正確的道路前進……在天主的保佑和修士大司祭的建議下,才有可能同中國簽訂了北京條約,使俄國得到烏蘇裏一帶的廣大地域和很多中國特權。"①   ①格列勃夫《北京東正教士團的外交職能》,載《正教之光》第22-23頁,哈爾濱1935年版。   傳教士的參政,不僅僅限於簽約談判以及供職服務於各國政府,還表現在以多種身分和方式對中國政務的直接幹涉。這在以後的教案中表現得很明顯。           相倚以行而各異用   顯然,此時傳教士的角色已經變了,十字架被嚴重扭曲。"傳教"已作為對華殖民侵略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教方自己也毫不隱瞞地供認:"傳教士已成為世界上的一股勢力。政治家已確信,傳教士是一種媒介,通過他們,西方的意誌必定要對中國起作用。"①在教方看來,在殖民地修建教堂、駐紮教士,甚至比在那裏設立兵營還要重要,"一個傳教士抵得上一營軍隊"。   ①《紐約日報》1858年10月2日。   但"傳教"在當時殖民侵略中,還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分支係統,有自己特殊的功能。十字架盡管被扭曲,但畢竟還是十字架。對於高擎它亮相於中國的傳教士們來說,它還不完全是道具,仍有著真實身分標誌的意義。   有的西方史學家認為,那時外國人到中國來,商人是為了謀求經濟利益,外交官和軍人則謀求特權和讓步,"唯有傳教士不是為了獲取利益,而是要給予利益,不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至少在表麵上是為中國人的利益效勞"。①對傳教士的這種評估固然帶有片麵性和表麵性,但也有著把傳教士與商人、外交官、軍人等不同類型的外國人區別開來的合理成分。實際情況正如當時中國的有識之士即已認識到的,這各類人物是一種"相倚以行而各其用"②的關係,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既相互聯係又相對獨立的一種關係。   ①費正清編《劍橋中國晚清史》上卷第584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中譯本,北京。   ②郭嵩燾《養知書屋文集》卷10第18頁,光緒年刊本。   傳教士中也有不同類型,有些人,傳教基本成為幌子,實際從事的主要是超宗教的侵略活動。有些人,則以傳教士的身分主要從事有益的文化教育事業,甚至有的真誠反對侵略,從心底向侵略者發出"停止作惡,學習行善"的呼籲。雖然他們也不免不自覺地在一定程度上協助了殖民侵略,但畢竟與前一類人物大不相同。更多的傳教士則是介於上述兩類人物之間的"中間類型"。               三宗齊聚   來華的早晚雖有不同,到鴉片戰爭前夕,天主教、新教、東正教業已聚齊,在短短幾十年間,三大教派的勢力得以空前發展,內部關係也空前地複雜化,呈現三宗並立,兩者爭衡,派係紛然,教為國用,血緣雖一,麵目各異的狀況。           政重於教的東正教   其中東正教的情況比較特殊。它為俄國所獨有,其駐京的布道使團,在《北京條約》簽訂以前實際上是一個政教合一且政重於教的組織,職能上相當於沙俄政府派駐北京的一個代理機構,由官方提供經費,工作內容是搜集和研究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麵的情況,隨時向本國政府報告。可以說,它是作為"特洛伊木馬"置入中國心髒的,所以並不注重傳教活動。其教徒總共300餘人,絕大部分集中在北京,其中還包括定居中國的一些俄國人。該教團在教務方麵遠比不上天主教和新教,但能作為官方機構早早地穩紮在清帝國的都城,這種優越地位是天主教和新教有關國家莫能及的。   英法聯軍以後,俄國為適應其擴張政策的需要,將北京布道團的外交職能和宗教職能分開,外交權歸新設立的北京公使館,神職人員不再由政府而由教務部門直轄。布道團雖然從形式上脫離官方而成為專職的教務和文化機構,但實際上其政治職能並未削弱,組織性質沒有根本改變。它對教務較前有所重視,但直到19世紀末,教徒人數仍不過500人,比之天主教和新教相差甚遠。           老字號與新字輩   爭衡的兩者是天主教和新教。   天主教在中國資曆最久,基礎最厚,算得上"老字號"了。到新教的馬禮遜入華前後,天主教方麵也大大加強了秘密活動,以求保持其在華的優勢地位,這方麵法國表現尤為突出。鴉片戰爭後不久,法國便把"保教權"從葡萄牙手中奪過來,接著,又與意大利、德國展開角逐。意大利從實力上無法與之抗衡。德國是以新教為主的國家,但該國的天主教士從本國利益著想,亟欲擺脫法國保教權的控製而接受本國"保護"。法國乃至教廷當然不甘心對其放手,但德國的實力條件使其能堅持競爭。到19世紀90年代初,德國方麵的目的達到,法國的保教權因此明顯削弱。及至20世紀初年,隨著法國與梵蒂岡的絕交,其保教權也就徹底終止。不過,清季的大多時間裏,在華天主教勢力仍以法國為首。   從清季天主教勢力的發展規模看,其教徒數目一直領先於新教,19世紀60年代初已達40萬人,該世紀末增至約70萬人,及至清朝滅亡前夕的宣統二年(1910年),多達130萬人。外籍教士數目,19世紀末和宣統二年時分別約有800人和1400人,不及新教在華教士多。從教士、教徒所屬修會看,以遣使會、耶穌會、方濟各會勢力最大。   如果從馬禮遜入華算起,在耶氏三宗裏新教到來最晚。並且,馬禮遜輩在鴉片戰爭前的一段時間裏,也還不能公開身分,隻能秘密地進行活動,傳教成效有限。   鴉片戰爭以後,新教在華的布道工作才得以大規模進行,諸多差會和大大小小的派係爭先恐後派遣教士來華。19世紀60年代初在華新教教士約有百人,該世紀末增至1500人,及至宣統二年多達5000餘人,為當時在華天主教士的四倍。教徒人數,上述三個時期分別為2000人、8萬人和17萬人。從新教傳教勢力所屬國籍看,以英、美兩國為最強,而發展趨勢美國尤為淩厲。與天主教方麵相比,"新字輩"勢力大有咄咄逼人、後來居上之勢。   不管是有教皇為統一領袖、實行"總體集權教務製"的天主教方麵,還是沒有係統組織和統一領導機構、各差會派係各自為政的新教方麵,其內部的爭逐都是激烈的。兩大教派之間也是如此。從根本上看,這種"教爭"的背後主要還是"國爭"。以"教"劃線是表麵的,以"國"定親疏才是內在的,教爭不過是列強各國爭奪侵華權益的一種形式而已。           傳教活動各異   如果從傳教活動特點上比較天主教與新教,可以得到這樣的印象:   天主教把不擇手段地大量吸收教徒作為發展勢力、擴大影響的主要途徑。時人言其"所到之處,不擇莠良,廣收徒眾,以多為能",是符合實際的。它往往整家甚至整村地吸收入教,教徒之家繁衍的後代亦不斷補充進來。再加以大量收攬或廉價購買窮人家的嬰兒施洗,所以教徒數量遠比新教為多。同時,天主教的組織管理係統比較嚴密,對教區有明確而嚴格的劃分,其宗教實體的組織功能和政治功能與中國的行政管理衝突嚴重。這樣,它不但與基層接觸麵廣,慣於涉足民事,而且慣於幹預清地方官府的政務,製造爭端,所以,清季教案絕大多數是由天主教勢力引起的。   新教發展教徒的選擇性較強,一般隻給合意的成年人施洗。其相當的注意力是放在借助文化事業"間接地"傳播福音上,重視利用這種途徑擴大影響,提高教徒素質。並且,它也不像天主教那樣實行嚴格的區域管理。因此,它對基層民政事務的幹預不像天主教那樣嚴重,麵目顯得比較"文雅"、"溫和"一些。故清季教案較少涉及新教,而在文化事業方麵,新教的成績遠比天主教顯著。             調和與衝突   三宗齊聚引起的千變萬化,最終體現在龍與上帝關係基本格局的變化上。固然,不論鴉片戰爭之前或之後,龍與上帝的關係都既有調和的一麵,又有衝突的一麵。但在鴉片戰爭以前的大多時間裏,不論是調和還是衝突,內容主要限於文化範疇。鴉片戰爭以後,其間不論是調和還是衝突,政治因素都格外地突顯,內容也變得更加複雜。   其調和,一方麵突出表現在清朝統治者通過政治上的被迫妥協讓步,給予教方分外的特權,緩和與教方的矛盾,維持一種苟和的局麵;另一方麵,則是文化上的融合。此時的文化融合,在同屬兩種文化的互相涵化這一點上,同鴉片戰爭以前並無二致,但有兩點區別:   第一,在接觸和涵化的內容上,鴉片戰爭以後較以前廣闊。除了基督教神學本身外,其他非宗教內容,不再困於科學技術一個主要方麵,而擴及教育、醫療、書刊出版等多項事業。並且,隨著西方在這些方麵的發展,其水平更高,內容更為深刻,對中國發生的影響也相對加強。   第二,這時傳教士在中外文化交流當中已不再是唯一的或主要的媒介,中外接觸和聯係的管道已大大擴展。中國被納入了資本主義的世界市場,被聯進殖民主義體係的全球網絡,不管情願與否,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中國和世界接觸。聯係的多方位格局是注定了的,而與教方的聯係隻不過是其中的一個方位。   其衝突,一方麵突出表現在教方對在華政治特權的得寸進尺,對中國人民不斷加重的壓迫和剝削,引起中國的抵製和反對;另一方麵,則是文化上的抵觸。政治衝突呈一種時激時緩、大起大落的征象,處於較為表顯的層次;文化衝突則呈一種持續而又相對平穩的狀態,處於較為隱深的層次。這兩者相互激蕩,形成一種合力,製約著衝突表現的複雜事局。             教案與反洋教   從清季龍與上帝關係的情況看,"打"比"和"更具典型性。而"打"的狀況,又主要從"教案"和"反洋教"這既相互聯係又有所區別的兩件事物中體現出來。   所謂教案,是指外國教會勢力與中國人之間的衝突事件中,訴諸官方以司法和政治手段解決的案件。它是雙方衝突集中而典型的體現,但並非衝突的唯一形式,更不能囊括其全部內容。可以想見,雙方間的衝突是經常的、緩急輕重不一的,不可能都成訟,日常大量輕微、瑣碎的事端已自然消解。隻有事態激化才訟成案事。   教案在鴉片戰爭以前就發生過多次,且有規模頗巨者。但那個時候中國還是一個主權國家,不管案件的具體起因如何,是非曲直怎樣,中國的當權者完全有條件和能力按照自己的意誌處理案事。並且,從導致教案的實際根源上看,主要是文化衝突。   鴉片戰爭以後情況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一則,教案的發生雖仍有文化衝突的因素繼續起作用,但已退居次要地位,而外國教會勢力宗教外的侵略行為成為主要根源。再則,由於中國的主權遭到破壞,清朝官方已不能按照自己的意誌、依照司法程序獨立地審理案事,而要受外國的挾製,故不免成為不平等外交的產兒,殖民者強權政治的獵物。"每逢一宗教案起,喪權辱國輸到底",這便是清季教案的根本特征。教案的事局中,占主動、主導地位的是教方,此期的教案史,實質和主線上即外國教會勢力的侵華史。   所謂反洋教,不僅僅指反對作為文化範疇事物的基督教本身,而且包括反對外國教會在華勢力(機構及人員等實體)。清季的反洋教,包括了中國在文化上與教方的對抗和政治上反對其侵略兩個方麵。與鴉片戰爭以前的反洋教相比,顯然突出了反侵略的時代內容,而在文化對抗方麵,又有著繼承和連續性。盡管這兩個方麵是相互作用、密切結合的,但必須在概念上將反對外國教會勢力侵略和中國傳統文化對基督教文化的抵製嚴格區別開來。   "世道如棄棋",龍與上帝的關係史也如同奕棋,陰差陽錯地走到清季的這般局勢上,與昔日大大不同。不過,在教案和反洋教普遍發生之前,一個由中國人創造的太平上帝,喚起千軍萬馬席卷了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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