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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奉獻的小見證

(2010-11-26 11:00:57) 下一個
為我你舍何情

   有一畫家,畫完一幅耶穌釘十字架的像以後,又替一位流浪的女孩子畫像。當他正在注意描畫之時,那位女孩子看到那幅耶穌釘十字架的圖畫心裏覺得非常驚奇,為何這位慈顏悅色的人,竟被釘在十字架上?因此常問那個畫家。那個畫家被她問得很煩,隻好停止他的畫筆,就把耶穌釘死十字架,拯救罪人的事從頭到尾講給她聽。這位女孩很受感動,流淚問道:“祂為你舍了性命,你為祂舍了什麽呢?”這位畫家聽了這話,非常受感,就把這句話提在畫旁:“我為你舍去這些,你為我舍去什麽?”這畫後來陳列在一博覽會裏。主後一七二○年,有一年輕的伯爵,名叫辛生鐸夫,前往博覽會參觀,看見這幅畫,大受感動,久立呆望不去。畫上所提的話,更是紮心。後來這位伯爵成為主所大用的仆人,摩爾維亞教會的領袖。赫維格爾小姐曾經以此為提,寫了一首詩,就是我們所唱《為你我舍生命》的詩歌。

木樁為證

  在一次野外聚會裏,有一位弟兄願意把自己奉獻給神。他每天晚上都禱告奉獻自己。但是每天晚上在他離開聚會以前,魔鬼就來使他相信:“他並沒有感覺什麽不同,一定是神沒有接受他的奉獻。”一次過一次,他這樣的被仇敵擊退。最後一晚,他來赴會之時,帶了一把斧頭,一根長大的木樁來。他把自己奉獻了以後就將木樁釘入他所跪的那塊地上。當他走出會場之時,魔鬼又來引誘他相信,一切不過是一幕趣劇而已。他立刻回到木樁那裏,指著木樁說:“你看,魔鬼先生,你看這塊木樁嗎?這就是我的證人,證明神已經永遠接受了我。”魔鬼立刻離開了他。這位弟兄對於這個問題,以後再也沒有什麽疑惑了。從我們交給主那天起,不管我們的感覺如何,外麵的環境如何,我們都得承認我們已是在主手中的人了。

站在奉獻盤上

  在一個大聚會中,釋放往國外傳福音的信息。許多人聽了,深受感動。於是開始奉獻財物,作為國外布道之用。執事們拿著奉獻盤子,收納各人的奉獻。獻畢,執事們退至觀眾的後麵。這時,有個十歲左右的小孩,名叫亞力山大達福也在會中,深受感動;但他沒有錢奉獻。於是他就離座,走到拿奉獻盤的執事麵前,請他將盤子放在地上。執事莫名其妙,但依他所言,將盤子放在地上。達福竟站在盤子上說:“神啊!我奉獻我自己。”那時日起,沒有退後,沒有改變,後來果然成為傳道人。保羅說:“我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神的旨意乃是要我們先把自己奉獻給主。

單程票

  韓國的亞漢小姐,與神辯論了差不多七年,不願前往逼迫基督徒向神龕跪拜的日本傳道。當她最後服從了神的呼召時,她放棄了她一切所有的,買了一張單程票到東京去。表明了她願意順服神的呼召,一直到死也不回首。是的,她再也沒有回來了。我們若是害怕壇上的火和獻祭的刀,就當求神用他慈繩愛索緊緊縛住我們,免得我們得到一個羞恥的結局,使我們不再為肉體打算,不再從十字架上下來拯救自己,使我們成為一個永遠的燔祭。

鐵路穿過花園

  昔日美國總統迦斐(Garfield)遇刺受了重傷,被人放在荒村中的一間屋子裏。為了便利醫生、護士、醫療器材和親友的來往,工程人員臨時架了一條輕便鐵道。但當鐵道要穿過一個老農夫的花園時,遭到了一個堅強的拒絕。工程人員就對老人解釋,這條鐵道是為了總統的緣故。他聽見後大驚的說:“為了總統嗎?這可不同了。你們甚至可以從我的屋子裏穿築過去!”神也許正要穿過你的計劃;穿過你在社會上的計劃;穿過你在商業上的約定;你肯讓他通行無阻嗎?須知讓給神一個次要的地位,等於不讓給神任何地位!

隻要預備屋子

  在美國西北部有一位宣教師說,他同妻子前往看望印地安人,在他們家中用飯。有一禮拜日,他們告訴一位紅人的妻子,某日要到他們家中。那位紅人道歉說:“沒有好飯,隻有一點魚。”宣教師就說:“隻要把小屋預備幹淨了就好。”到了所定的日子,宣教師同他師母就到那位貧窮的紅人家裏,帶著許多好東西,有茶,有咖啡,有糖,有麵包,有芋頭,或者有那窮人未曾見過的奶油和一些點心等等。他們就一同吃喝快樂。宣教師和師母做了實際的主人。貧窮的紅人那日吃了從來沒有吃過的好東西。寶貝的主耶穌就是歡喜接待我們,我們將祂歡迎到我們卑賤的家中,將我們所有的給祂擺上。雖然不好,祂還是接受,然後將祂最好的賜給我們。祂接受我們所奉獻的,將自己的富足賜給我們。

名字簽在旨意下麵

  有位信主婦人,問一聖經的教師說,請你用一句話告訴我,你對奉獻的意義有何見解?那位教師隨即拿出一張白紙對她說,請把你的名字簽在這張空白紙的下麵,並且讓神的旨意寫在上麵。

隻算代價不算損失

  兩位青年在一起談論傳道工作。其中一個說:“我講不出來主耶穌對於我是如何寶貴,祂為我做了何等大的事,我真盼望你亦參加基督的軍隊。”另一個說:“我正在那麽想,但是這樣一來,可要撇下好些東西,所以我得計算一下代價。”當時有一個基督徒走過那裏,聽見這話,就插進去說:“青年人啊!你隻會盤算跟隨主的代價,但你有否計算過,若不跟隨主,你將損失何大呢?”這句話一直抓住了那青年人,使他在餘下的日子忠心跟隨主,作了基督的精兵二十七年,跑完當跑的路。

賣房不讓

  有一次在韓國的基督徒開了一次年會。本堂的傳道人主席領會,他就說了一件事情,請問大家如何。他說,有一家人,賣了一所房子,契也立了,錢也付了,到了時候不交房子。請問這事應該如何處理?各人紛紛舉出理由,沒有一人滿意這個舉動。那時主席就說,請大家不要發脾氣,這位房主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已經用錢買了我們,我們已經歸在他的名下,但是我們卻不肯把我們自己這個房子——就是我們的身體獻上,讓給主用,這和那位霸占屋子,蠻不講理的房主,還有什麽兩樣呢?

盡以獻主仍覺可羞

  美國有一寡婦,信了耶穌,她有三個兒子,也都信了耶穌。她把三個兒子全都奉獻給主。後來主感動大兒子前往非洲傳道。不久,就被非洲黑人殺死吃掉了。她知道之後,就跪在神的麵前,禱告讚美主,她的兒子配為主殉道。接著主又差她第二個兒子前往非洲傳道,也照樣死了。再差第三個,皆是如此死了。她的親友問她說:“你將你的三個兒子都獻給主,去做救人的工作,現在他們都已死了,現在你懊悔不懊悔?”她回答說:“我很懊悔,因為我沒有第四個兒子可以奉獻給主。”她禱告說:“主啊!全世界都獻上,仍是覺得可羞。”作詩的人聽此,受了她的激勵,寫出我們所唱的《我每靜念那十字架》的詩歌。

摘自《基督教經典文摘》雜誌社《靈命進深》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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