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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勝的生活——奉獻

(2010-11-24 06:00:33) 下一個
  壹、奉獻的意義

  論到成聖的生活,我們要先講到靈程的四個基本的經曆:

  第一是奉獻;
  第二是住在基督裏(與主同在);
  第三是背十字架,主耶穌對門徒的呼召,先是“來跟從我”,然後是“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第四是愛神。

  約翰壹書裏說,住在愛裏麵的,就是住在神裏麵,人若住在愛裏麵就能夠達到完全(參約壹四16-17)。信徒最高的經曆就是在愛裏達到完全,而不是對付老我或十字架;光對付是不行的,在愛裏麵才能達到完全。蓋恩夫人說:“愛是最短的道路”。主耶穌快要再來,我們都可算是最後一批了,也是上速成班的,希望都能趕上得勝者的行列。

  成聖生活的第一步是先要有奉獻的生活,即要過奉獻的關,如果沒過就無法開始走屬靈的道路。對於奉獻,我們常有些錯誤的看法,認為捐錢出來就叫奉獻,這是不正確的。實際上在神的眼中,你這人如果沒奉獻,那所奉獻的錢也沒有太多價值。我們所奉獻金錢的價值是根據我們這個人如何。神所看重的是奉獻的人,並不是錢,因為千山的牛,萬山的羊都是祂的,祂不缺什麽。還有的人認為所謂的奉獻,是作全時間的傳道人,這也不全對。作全時間的傳道人是出於神的呼召,將來到了天上,所有的得勝者不一定都是全時間的傳道人,否則神就是不公平的。舊約裏的先知但以理,他貴為一國的總理,但並沒有為了愛主或禱告,而將總理的職位辭掉。十七世紀時的勞倫斯,他多年在廚房做事;芬乃倫在法國宮廷任職,但他們都成為神的器皿。神用各樣的人來為祂作見證。所以奉獻的真正意義(不拘奉獻金錢及作全時間的傳道人),是全人分別委身歸主。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說“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即將主權交給主,全然屬主,歸主所用。

  貳、奉獻的認識

  聖經講到得救時就已包括奉獻,一個人如已經得救,那他也應該是個奉獻的人。因為羅馬書十章九節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這是說到我們承認自己是主耶穌的奴仆,把自己的主權交出來。可見得救包括兩麵,罪得到赦免及主權交出來。

  今天很多基督徒的得救,隻是一半的得救,在靈命曆程裏,我們講到從埃及出到曠野,就是要經過奉獻。有的基督徒還沒有經過奉獻的關,還在埃及,還活在世界、肉體、罪惡裏麵。所以他沒有辦法完全得救,根本與神國度的獎賞無關,將來隻能作天國的子民,要在神的國度裏作王掌權則不可能。真正的得救是包括我們的罪得到赦免,包括你這個人得到拯救,從撒但權下歸回愛子的國度裏。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說到帖撒羅尼迦教會,他們得救時,他們是離棄偶像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一個人的得救包括離棄偶像與服事神,兩者是連在一起的,也就是說離棄了偶像就要服事神,而要服事神,就需要奉獻。

  使徒行傳第九章五節,記載保羅遇見主首先他問主說:“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穌”,下一句保羅怎麽回答?他說:“主啊,我當做什麽?”(徒二十二10)由此可見,一個人如果得救完全的話,一定與奉獻相連,今天的教會是在人得救以後或在呼召人作傳道時才強調要奉獻,這與初期教會不同。在使徒行傳中,每個基督徒是一信主就奉獻,並且是作傳道人(除了蒙召全時間傳道以外都是帶職傳道。也就是說,他們的生活是以傳道為中心、為首要工作)。當耶路撒冷一開始受逼迫,他們全都出去傳道。

  一個基督徒生命剛強時,就一定會奉獻。一個基督徒的靈命將來能夠走到什麽程度,根據他得救時的生命,及得救時所得的異象和啟示。摩西的父母是利未人,生下來的是一個奉獻的生命,奉獻的父母才會生出奉獻的孩子,今天教會軟弱,就是因為奉獻的基督徒太少了。

  有位姐妹的丈夫不信主,常不讓她去教會聚會,後來她就開始為她的丈夫禱告。她丈夫終於答應讓她去聚會,條件是當他每天下班時要服事他,如拿拖鞋和洗他的腳。這位姐妹願意順服,在夏天時用冷水,冬天用熱水來洗她丈夫的腳,到後來是用眼淚來洗的,今天他丈夫已成為一位傳道人了。

  為什麽現今教會這麽軟弱呢?我們作基督徒的都有責任。很多的信徒都像是早產兒,必須放在保溫箱中才能生存。在使徒行傳中,聽保羅傳福音而信的信徒,大多都能作個得勝者。在中國的基督徒比世界各地的基督徒強,那是因為他們是在患難中出生的。

  二十世紀初,芬尼在美國大複興時,他傳福音一定連帶的問信的人一生要不要交出來?要不要奉獻?他們在會堂後麵放了一張板凳,叫作“焦急板凳”,凡是覺得自己一生還不能交出來的,就坐在焦急板凳上,直等到他被聖靈折服願意交出來,教會才承認他得救。所以整個社會就因他們得了拯救,戲院及法院因此關門。

  在使徒行傳中幾乎每一個信徒都是奉獻的人,因為他們每一個人都準備為主殉道。耶穌都被釘十字架了,連能行神跡奇事的使徒們也被關到監牢裏,所以當初每一位信耶穌的人都是準備好被趕出猶太的會堂或殉道。中國大陸基督徒信耶穌是跟他們一樣,準備擺上性命。今天我們如得救清楚,就一定會奉獻。

  初代教會影響信徒奉獻的見證,就是安東尼完全奉獻撇下一切追求主的見證。古聖奧古斯丁的得救就是受到他見證的感召,以下摘錄奧古斯丁的回憶:

  他說有一位在朝廷任官的朋友提到埃及的安東尼,說:

  “安東尼的雙親十分富有,在他十八歲的時候,雙親去世,就留給他全部財產。一天早晨他去聚會,神父正在念聖經中的這幾句話:‘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十八22)安東尼聽見了這段聖經,覺得乃是神在對他說話。於是他回家變賣一切,施舍給窮人。然後到埃及的沙漠去隱修,單獨與主同在。他一直在沙漠,禱告、虔讀神的話語,後來出來傳道影響了許多人追求主,一直活到了一百多歲。

  別人聽見了他的見證後,也為了愛神而棄絕一切,他們也跟隨安東尼來到沙漠,過著像他一樣的生活。在他們當中,有的獨自生活,有的則過著團體的生活,但是每逢主日都一起來聚會。我聽了這事,頗感驚訝,竟會有人為了愛神而撇下一切!我不斷在裏麵自問:‘我的神啊!為什麽我就是做不到呢?為什麽我不能現在就做到呢?’

  接著他又聽見有兩位在朝的青年,因遇見三位效法安東尼的聖人,斷然放棄世上的榮華,追求天國的豐富。

  這個見證像把利劍穿透了我的心,讓我看見自己的邪惡、可恥。主啊!別人怎麽都能在短短的一刻,就決定為著你而撇下一切呢?多年來我卻一直求你: ‘求你賜給我一個純潔的心可是不是現在。’我的好友阿利比與我同在,我轉向他,裏麵翻騰不已。我對著他大聲說:‘這是怎麽回事呢?未受過教育的人,那麽輕易的就歸向神;而我們這些知識分子,卻是在罪惡的裏麵生活。我們為何不能效法他們?為何不能跟隨他們?主啊!我們到底是怎麽了?’

  我跑到屋子後麵的花園去,我就跌倒在地上,用力打自己的前額,拉扯自己的頭發,大聲哭泣,我向天呼求:‘主啊,為什麽不是現在呢?為什麽我不現在就全心歸向你?哦!主啊!我現在就願意,求你讓我現在就歸向你吧!’

  我向神呼求‘還要多久?主啊!還要多久呢?要永遠生我的氣麽?請不要再紀念我過去的罪惡罷!主啊!究竟還要多久?明天?為什麽不是今天?為什麽不就是現在,就在這個時候呢?’

  突然間,我聽見附近花園裏傳來小孩子的聲音,他們一遍又一遍地唱著:‘拿起來念,拿起來念!’我拚命回想,這是否是兒童遊戲的一種,可是我一個也想不起來。後來我想,這或許是你的命令。

  可愛的主啊!或許是你在命令我要打開聖經,隨手翻開一頁來念。我翻開了聖經,首先映入眼中的,就是使徒保羅致羅馬人書第十三章十三至十四節: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

  我不再念下去了,也不必再念下去了。這時我裏麵充滿了喜樂,過去的疑慮一掃而空。我把這一切告訴阿利比,他問我讀的是哪一段聖經,他也翻開聖經來讀,並且接著讀下去:‘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羅十四1)他把這段話實用在自己身上,對我說:‘你去哪裏我也要去,我也要向神順服。’我們一起去見我的母親,把這事告訴她,她聽了之後喜樂而哭泣。”

  這是奧古斯丁悔改的過程。              (摘自:聖徒小傳)

  參、奉獻的根據

  一、認識神的主權

  羅馬書第十一章三十六節至第十二章第一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所謂奉獻,並不是我們給神麵子,就好像神很窮,沒有仆人,少我這個人就不行。乃是把屬於神的歸給神。主耶穌說:“該撒的物歸給該撒,神的物歸給神。”奉獻是讓我們認識神是主。我們以前是撒但的仆人,現在歸向了神,就是神的仆人,我要一生一世服事祂,所有的一切都是祂的(羅六16-17)。如果我們現在不順服祂,將來主再來時也要順服祂,但那時會羞羞慚慚的。主耶穌說:要把他們丟在黑暗裏麵哀哭切齒!今天的奉獻是預備我們將來能夠進入祂的榮耀。我們的生命氣息都是屬於神的,交給祂是理所當然。對神的主權有認識的話,就知道如何奉獻。耶穌救了我們這些罪人,我們理當為祂而活。

  你屬於祂

  有一位信徒名叫腓力自述奉獻的經驗,他說:

  “當我十四歲時,曾聽講道,題為‘你屬於神’,大受感動。回家之後,立刻關上房門,仆倒在地,禱告說:‘神啊,拿我去吧。我原屬你!叫我遇見該行的義事,不再需要自己的勇氣去做;遇見不該行的惡事,使它永無試誘的力量能壓倒我。’自那晚起,神就保守我一直如此!我今屬主,主亦屬我,非暫數年,乃是永遠!”

  二、根據神的愛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十四、十五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複活的主活。”我們得救是因著基督大愛的激勵(如洪水急流衝擊),使我們願意為替我們死而複活的主活,而不再為自己活。所以我們要追求得到聖靈中的愛,常活在神的愛中,才能真正的奉獻,並奉獻的完全。

  刀、碗、馬、自己

  下麵是一位印地安酋長奉獻的經過:

  從前在美國的土著印地安人,如同野人一樣,多數是在樹林獵取野獸過活;所以他們最寶貴的就是吃飯喝水用的碗,刀或者來福槍。有了這些東西,到處可以過活。一天,有一個傳道人到他們中間傳揚福音。他們中間有個酋長,十分專心聽講。當傳道的說到主耶穌怎樣離開天家,為愛罪人來到世上,他就心不期然的愛慕耶穌。於是離位,走到傳道的麵前說:“我將我的刀給耶穌。”

  以後他又聽到主耶穌怎樣在世作人,“本來祂是富足的,卻為我們成為貧窮,叫我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他就第二次起來,走到傳道的那裏說:“我要將我的碗獻給耶穌。”

  他再聽到惡人怎樣憎恨耶穌,怎樣逼迫祂,想要傷害祂;主耶穌怎樣的好,怎樣的慈愛反倒被人怨恨;他就牽了他的馬來,又到傳道的麵前說:“我將我的馬給主耶穌。”

  他還能再獻什麽?他已獻上他所最貴重最有用的一切了。他仍歸位聽講,聽到主耶穌怎樣被辱罵,受鞭打,頭戴荊棘冠冕,最終被人釘在十字架上,兵丁用槍紮祂的肋旁;怎樣為他的罪舍身,怎樣為這可憐的印地安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他就兩淚交流,跑到傳道的麵前說:“我將我自己獻給主耶穌。”真的,這一件正是主耶穌所要的。

  弟兄姐妹,或許你已獻上許多金錢、時間、力量、以及許多別的東西給主耶穌;但是,你已將你獻給祂了沒有?我們要像馬其頓的信徒“更照神的旨意,把自己獻給主。”(林後八5)

  肆、奉獻的實行

  一、過奉獻的關

  信徒不單要過得救的關,還有奉獻的關也要過。在所有屬靈人的傳記中,都會講到有關奉獻的經曆;就是在一定的時間,把自己的一切在禱告中交給神。需要禱告到一個地步,讓聖靈來印證這樣的禱告已蒙悅納,也要經過奉獻的考驗。像舊約所記載的,以利亞把祭牲切成一塊塊的放在祭壇上,直等天上降火下來焚燒,這是一種蒙悅納的記號。

  有的基督徒聽了奉獻的道,也願意奉獻,但他的奉獻常帶著條件,這個條件就像在舊約時代,百姓奉獻祭牲於祭壇上,但卻不讓祭司動刀切割成塊,或根本就是牽一隻活蹦亂跳的祭牲來獻在祭壇上,神怎麽可能從天上降下火來焚燒呢?沒有被殺、焚燒,就是不被悅納,也不會有聖靈的能力和神的愛。奉獻是奉獻了,但看不出奉獻的果效。

  當我們聽完了奉獻的道,回去之後就向主禱告:“主啊!我要奉獻”,但不是自己禱告完就算數,要等聖靈來印證才算數(天上降下火來焚燒)。一般說來,一個完全奉獻的信徒,必定會被聖靈帶到一個新的境界中,就是聖靈永遠住在他心中,使他有喜樂和能力的湧流。任何屬靈的事,都需要有聖靈來印證。例如向人傳福音,對方願意接受耶穌作救主,並相信耶穌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但這隻是口頭的接受,這樣的人不一定得救了,還是要有聖靈的印證。

  不是一聽完奉獻的道,就會成為一個奉獻的人。《劬勞的祭司》書中,豪威爾奉獻的過程中,是聖靈把他逼到一個角落上,當他要過奉獻這個關時,就像是要他殉道一般。

  首先是聖靈要求他無條件的降服,他跑到空曠的地方,從心底發出呼喊。因為他說:“我好像站在被告席的囚犯,剛被判了死刑,正在做臨死前垂死的掙紮。我想到獻身,可是,想要付這麽重的代價,真是不容易下決定啊!我連續哭了好幾天,瘦了七磅,隻因我看見聖靈提出的要求是那麽難答應。”在這五天中聖靈讓他看見了自己本性的敗壞,聖靈直接對付他的老我,要他與老我完全斷絕,從今以後完全順服聖靈,與老我一刀兩斷。

  經過第一步的降服之後。聖靈開始對付他貪愛金錢的問題。經過一整天的抗衡,到了晚上,他終於對金錢的態度有了徹底的改變。接著,要他奉獻自己生命為全世界的人類而活。正如主耶穌降世也是為全體世人,以後他再沒有權利為自己決定是否要安頓一個家。還要對付他自利的野心,注重名聲的虛榮心等等。直到他完全交出之後,他才聽見神親自對他說話,使他進入父、子、聖靈所住的至聖所,使他得著完全的安息。同樣的,當聖靈帶領我們走到奉獻的路上時,我們也有那種被釘十字架的感覺。因聖靈會光照,並挑出我們裏麵所隱藏的“己”,也會讓我們看到還有所保留,未完全奉獻的部分。如果我們忠心的讓聖靈帶領,他必定帶領我們直到我們過奉獻的關。

  二、走奉獻的路

  走十字架的道路,必須先進窄門才能走窄路。窄門就是奉獻的門,基督徒每一天要如何過奉獻的生活聖靈是會帶領的。人無法要求自己,或是帶領另一個人來過奉獻的生活,除非倚靠聖靈。

  關於奉獻的生活我們可以從利未人的生活,學到一些原則。利未人蒙神呼召從以色列人中分別出來為要事奉神。

  首先,他們要自潔與世俗分別為聖,在地上沒有產業,隻以耶和華為他們的產業。

  可見奉獻生活的第一步:脫離世俗的情欲和纏累,與世人分別,過聖潔生活,之後他們要親近神,侍立在神前。

  奉獻的生活第二步:藉著禱告、默想、禁食、研讀聖經及屬靈書籍,進入與神親密的關係。正如安東尼所作的在內室中尋求神的麵。另一方麵天天治死肉體內外的私欲。

  再者,他們要為百姓辦理屬神的事。奉獻的信徒不但自己追求神,進入內室,還要出到外麵服事別人。頭一項要做的是施舍、憐憫及錢財幫助身心貧窮的人,再者是為別人禱告、代求。初代教會的生活見證,就是一個奉獻生活最好的榜樣。正如使徒行傳中所記載的:“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徒二44), “那許多信的人,都一心一意,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大家公用,內中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四32-35)

  也有信徒是不靠聖靈,而是靠自己來走奉獻的路,過敬虔的生活,所以有些常常是自己想出修行的方法。如歌羅西書中所說的信徒,他們是攻克己身,不吃不喝的修行,像這樣克製自己是不對的。背十字架,需要聖靈來帶領我們背,出於聖靈的帶領,就會有喜樂、平安和能力,別人也能得著幫助和亮光。

  有古書記載,“基督徒不但幫助那些因信仰而失業的人供應日用所需,也熱心幫助有急需要的人。”他們快樂分享的對象不限於基督徒。這些信徒因靠著神過簡樸的生活,以致能夠慷慨地與一切有需要的人分享所有。屈梭多模主教也見證:“此地的教會每天喂養三千人。除此以外,教會每天預備食物和衣服給獄中的犯人、在醫院留醫的病人、朝聖的人、殘廢的人、教會傳道人,以及其他的人”。當迦太基和亞曆山太發生瘟疫時,基督徒趕緊前來援助一切有需要的人。殉道者遊斯丁說:“信徒團體收集款項,為要照顧孤兒、寡婦、病人、獄中囚犯、異鄉客,總之,一句話,就是照顧凡感需要的一切人。”

  近代教會關於這方麵的教導和實行非常稀少,這就是老底嘉教會的特征。有關這些學習可參考傅士德所著《屬靈操練禮讚》及《簡樸生活真諦》。

  三、要常常更新奉獻

  信徒奉獻,跟隨主後,每過一段時間就要再更新我們的奉獻。因為當我們成長之後,主的要求就更多。但更多奉獻,生命必定更潔淨、喜樂與能力更大。什麽時候感覺走路走的很辛苦,缺乏能力,再也走不下去了,這時就是更新我們奉獻的時候。或是什麽時候覺得十字架背得太重了,甚至力不能勝,這時就要將自己再一次的奉獻。每一次屬靈的突破,都是從更新奉獻開始的。因為沒有一個人能一次奉獻就達到完全,隻要還在地上活著,就需要常常更新自己的奉獻。正如保羅所說的:“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腓三12)

  伍、奉獻的結果

  如何知道一個基督徒已經奉獻了,奉獻之後有什麽結果?

  屬靈的事是最實際,必在生命生活上表現出來。因為聖靈是真理的靈,祂必帶領我們活出真實的光景。有些信徒說他已奉獻了,但給人的感覺,他好像並沒有真正的奉獻。因為走過這奉獻道路的人已有了經驗,一定能從別人的生活、談話中去得知這人是否奉獻了。屬靈人能參透萬事,因為他們的經曆能摸著對方的屬靈生命。

  一、得勝的生命

  信徒若奉獻了,一定有一個經曆——有了得勝的生命。怎麽看出來呢?就是聖靈會幫助我們得勝世界、罪、肉體、老我。以前不能勝過的罪、嗜好、情感、老我,經過奉獻,都能夠放下。正如羅馬書第六章二十二節所說:“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聖的果子。”因為我們一切罪的根源都是出於世界、肉體和老我。當我們奉獻之後,聖靈就能把這些治死,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

  一經奉獻,聖靈就負責帶領、保守我們。彼得前書第一章五節說:“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這個信是有完全交托的信。今天基督徒常禱告說:“主啊!求你保守我!”一個基督徒若還沒有交在神的手中,還在撒但管轄下,神怎麽保守他?我們若因信將自己交在神手中,神的大能就可以保守我們。現今為何許多人倒斃在曠野?因為都沒有完全將自己交出來,所以神不能帶領他、幫助他。我們如果將自己交在神的手中,從得救到得勝到進榮耀,神會負責一切。所以經過奉獻,首先我們會有得勝的經曆,讀經、禱告都變得容易了。能夠愛神而不愛世界,世界好像失去了吸引力,也很容易從身上脫落,肉體、罪惡,甚至邪靈也容易從我們身上趕出去。

  我們曾幫助過一位弟兄趕邪靈,但一直趕不出去,後來神啟示是因他的奉獻不完全。一本醫病趕鬼的書中,有這樣的記載,在菲律賓有位傳道人,他的奉獻不完全,後來邪靈附在他身上。一個人奉獻不完全就等於讓邪靈在他身上有地位。

  賓路易師母說:“我們的舊人就是撒但的擄物,這舊人就是它作工的場所。”一個人會嫉妒是因為他的老我還在,會驕傲也是一樣。如果老我能夠交出來,這個嫉妒、驕傲,因著聖靈所作破碎的工作就會慢慢減少。對於已經奉獻的人,開始時就像新兵入伍,身上穿了新兵的製服後,就不能跑走,一跑就會被判軍法,被憲兵抓去坐牢。有許多基督徒尚未奉獻,主耶穌就讓他跑出去玩一玩,等再回來時還是像客人,主耶穌還是不會訓練他。但是過了奉獻關的人,就不能跑了,一跑聖靈就會管治他,興起環境管教他,使他回頭。所以,很多基督徒一奉獻以後,好像不願意跟隨主,但還被聖靈催逼著在那裏跟,流著眼淚還在跟。主會興起環境讓他不能隨便。有時候是主逼我們走路的,如果一切都讓我們自己來選擇,我們根本走不上十字架的路。

  二、過聖潔及信心的生活

  奉獻後聖靈就與我們同在,教導、安慰及鼓勵我們,並要求我們生活聖潔,我們就可從世界、自己裏麵出來,並且可以過信心的生活,開始對耶穌有信心,禱告也有信心。很奇妙,我們沒有奉獻,或是奉獻不完全時,信心常會搖動,一旦奉獻以後,基督就成為我們的信心。很稀奇的,禱告就有把握,很快的就得答應,容易過信心的生活,因為已離開世界開始跟隨主了。我們會看見雲柱火柱在前麵引領,因為已到曠野。一個人在埃及是看不到雲柱火柱的,“雲柱火柱”就是神的引導。很多基督徒問我說:“我怎麽禱告不清楚?”我的回答是:“如果奉獻清楚,禱告馬上就清楚了。”因為有雲柱火柱在前麵帶領。會開始有信心的生活;讀經、禱告、生活都有信心,心中有平安和喜樂。

  三、有事奉的能力

  參孫是個拿細耳人,拿細耳人是不能剔頭發的(頭發預表一個人的奉獻),他的能力是根據他的奉獻,什麽時候他的頭發被剔去,他就沒有奉獻,也就失去能力。因為一個奉獻的人是脫離世界,肉體和老我,成為合用的器皿,如此他才能被聖靈充滿,為主作見證。正如司提反一樣,說話行事都有能力。(徒六8)一個基督徒的能力是根據他奉獻和舍己及被破碎的程度。奉獻越完全,他的能力就越完全;而且一個基督徒的靈命達到什麽程度,也是根據奉獻的程度。

  四、明白神的旨意

  過奉獻的關後就容易明白神的旨意。正如羅馬書第十二章所說,將身體獻上,就能心意更新而變化,能查驗神善良純全的旨意。(羅十二1-2)前麵的道路開始有神的手在引領和指示,就是每一步路都能走在神的旨意上麵。

  很多基督徒不知道要怎樣走一生的道路,不能像保羅所說的“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很多基督徒不明白自己一生在做什麽?像是隨便被安排的。學校畢業去找職業,考上一家公司,就在那家公司做,做到老了,就到神那邊去了,是走在自己所揀選的路上,不在神上好的旨意裏。真正行在神旨意中的人,在那一個地方上班,要換到那裏去,都知道是神的安排。連婚姻,都在神旨意的帶領下,不是自己的揀選。很多基督徒,走到最後沒有什麽冠冕可言,因為糊糊塗塗的過了一生,沒有明白實行神對他一生的計劃。神對我們每一個人一生都有計劃。基督徒靈命到一個程度,一定有神的旨意、神的托付在他的身上,神會派責任給他,讓他負起這個責任。像利未人到了三十歲就能在聖殿任職。就是以弗所書第四章所說的“各盡其職”,盡他從主得來的職分,這才是行在神的旨意中。很多人信耶穌以後,一生沒有為神作什麽工作,因為他沒有活在神的旨意裏。

  舉一個例子,有一位福音特工的弟兄,名叫安德烈,他的得救是因一個猶太基督徒的禱告。這位猶太人住在羅馬尼亞山裏信主,他信主後不知一生將為神的國作什麽事,他就禱告主,求主揀選一個仆人來代替他傳福音。他住在山裏麵一生就作禱告的工作。後來在神奇妙帶領下,安德烈來到這個小村莊信主,且成為福音的使者。西麵與亞拿在聖殿等候彌賽亞降臨。當他一看到主耶穌就向神說:“如今你可以照你的話釋放仆人安然去世。”因為他已經行完了神的旨意,可以到主那裏休息並得獎賞。

  基督徒並不一定每一個人都要在外麵為神作大事。基督徒中作母親也能為主所用,像約翰衛斯理的母親為主預備工人一樣。我們都要問神要我作什麽?就是在一部機器中,作一個最小的螺絲釘也好,問題是你是否找到神為你安排的位子。一個奉獻的人知道神開始在引導他的前途,他會一段一段的往前,到最後神會給他一個托付來成全信徒,建立基督的身體。今天教會需要這樣的人,教會才可以被建立起來。

  五、聖靈的引導

  奉獻後,生活開始有聖靈的引導,而且生活裏每個細節都有神的旨意。約翰福音第十四章二十一節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許多基督徒在生活上根本沒有主的命令,那怎麽愛主?在追求主的人身上,每天神都會給他命令。有時主要我們去探訪,或是去為人禱告。也會教作學生的怎麽樣讀書,連讀書、吃飯都有神的命令。

  一位在軍中服役的信徒,有一次從軍中回家過春節,假期完了就問主耶穌,這次回去部隊坐車要買什麽票?主耶穌說,“買普通票”。結果那次坐了七個鍾頭的車,而且是站在貨車廂內,非常擁擠,大人叫、小孩哭鬧、空氣又壞。那天他就埋怨說:“主啊!你實在是對我不好,我尋求你這麽久,你還讓我站了七個鍾頭,又餓又熱。”正在與主爭論時,主耶穌說:“你這次坐車算在我的帳上”。我們坐過那麽多次火車,有沒有一次耶穌說過,這次要算他的帳呢?基督徒隻要知道神的旨意,真的很清楚遵行神的旨意,就會知道什麽叫做喜樂。而且我們越遵行神的旨意,就會越喜樂。為什麽會喜樂呢?因為父神和主耶穌要愛他,並向他顯現。

  信徒為什麽會不喜樂?大都是因為消滅聖靈的感動,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然後到年底又說:“主啊,這一年我又沒有好好的愛你。”為什麽不能好好的愛主,原因自己也不知道。為何大多數的信徒都是作這種後悔的禱告呢?因所行的沒有聖靈的印記,沒有聖靈與自己的良心同作見證(羅八16)。如我們是跟隨主的,聖靈會印證說,“你今天所作的是對的”。而且在晚上會喜樂到一個地步,連覺也睡不著,會覺得做什麽事情都很喜樂,因為有聖靈的帶領,有神的旨意和同在。靈命的增長就是要奉獻到一個地步,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每一天都有神的旨意,這樣才是遵守主的命令愛主的人。正如主耶穌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約八28)這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可以達到的。

  所以真正活在聖靈裏麵,連讀書、洗衣服都會快樂的,因為凡事都在遵行神的旨意,活在神的旨意中。有一位姐妹常對家人說:“我好累啊!天天要給你們燒飯、洗衣。”但他的弟兄則相反,他說:“我越洗衣服越高興,你不洗,我來洗。”這是什麽原因呢?因為他在生活上學習奉獻,所以他一邊洗一邊讚美主。為什麽信徒沒有辦法住在聖靈裏麵?因為還未奉獻,無法受聖靈引導,也就是活在自己的肉體裏麵。這樣的人要作基督徒就是如同從聖靈入門想要靠肉身成全,所以就很苦。到某個地步隻好說:“主啊!這條道路很難,我不要走了。”

  我們若要住在主裏,就要先過奉獻的關。奉獻以後就能住在主裏,聖靈慢慢會帶我們到主的同在中。也會發現我們的靈命在成長,每一個禮拜都不一樣,這個月和上個月又不一樣,靈命自然在成長。我們對基督徒、主耶穌、禱告、聖經的認識都在變化,因聖靈都在教導他。奉獻以後讀經就有聖靈的智慧。很多基督徒落在錯誤裏麵,本是可以避免的。他若在聖靈引導裏,聖靈會教導我們認識什麽是錯誤的。有些信徒聽從別人的引導而走錯了路,是因他根本不明白聖靈的教導,所以就糊裏糊塗的浪費時間。隻有聖靈能讓我們有智慧、明白聖經、遵行神的旨意。除了倚靠聖靈以外,都是想靠肉身來成全,也不可能過聖潔的生活。

  六、靈命長進

  一個奉獻的人,他的靈命才會長進。因為聖靈會開始在他的身上作工,並在靈裏教導他,帶領他經過十字架的破碎。

  戴德生傳記中記載他要到中國去傳福音,神就先訓練他過奉獻和信心的生活。他常把所賺的錢幫助窮人。神常讓他的老板忘記他的薪水,拿不到薪水時,他就去禱告,求神感動老板,否則他連飯食都成問題。這是聖靈給他安排的環境。我們奉獻以後,聖靈才會給我們安排功課,就好像上學不先注冊,不會有功課的。

  羅馬書第八章二十八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擴大聖經是譯作“萬事都按著次序,排列成一個計劃。”主耶穌為每一個人都排好了課程,我們的父母是怎樣,兄弟是怎樣,也都是神安排好的。聖靈開始教導我們,在人、事、物裏麵,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如果沒有聖靈的智慧,我們就會埋怨父母,埋怨兄弟。因為沒有智慧,越磨火氣越大、用腳踢刺、根本學不到功課。所以,問題是我們是否經過奉獻,活在聖靈的引導和保守裏麵。

  陸、奉獻的榜樣及實行

  每一位被神使用的仆人,都有明確奉獻的日期和經曆,以下我們選錄兩位神仆人奉獻的禱告和實行。

  一、賓路易師母的奉獻禱告

  一八八四年賓路易師母在二十三歲時,她有一次奉獻的禱告,她說:

  “主耶穌啊,我在二十三歲的生日,再次把我全人奉獻給你;就是我的魂、我的靈、我的生命、我的時間、我的手、我的腳、我的眼、我的嘴唇、聲音、我的金錢、才幹、意誌、心和愛、健康、心思、意念,全部都奉獻給你,我一切所有的、所是的、我所能的,都是屬於你;完全、絕對的、沒有保留的歸給你。我相信你已經悅納我,必在我心裏麵運行,使我立誌行事討你的喜悅。主啊!照著你所看為美好的使用我,保守我定睛在你身上,隨時預備好順從你眼目的引導,你是我的主。我的救主,我的導師。不要從我挪去聖靈神聖的同在。請每日引導我更靠近你,直到在榮耀裏與你麵對麵,信心消失在眼見中。阿們!”(一八八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二、愛德華滋立誌篇

  我們奉獻以後,每天要立誌過奉獻的生活。時刻都儆醒在奉獻的道路上,如同亞伯拉罕過築壇獻祭的生活。十八世紀美國使徒愛德華滋的立誌篇是很好的學習榜樣。他在開始追求主時,每一周頌讀立誌篇一次。使他的生命越來越聖潔,至終他成了神所大用的器皿。帶進美國大複興,也幫助了曆代的使徒大衛布萊納、芬尼、約翰衛斯理。我們僅摘錄一些精粹。我們也可以把它放在手邊,每周頌讀一次:

  “我深知道沒有神的扶助,凡事都不能作,所以我虛心懇求神施恩,使
   我對以下所立,凡與他的旨意相符的誌願,都能保守貫徹,奉基督的
   名。”

  我務需每禮拜一次,頌讀下麵所立的誌願:

  1.立定誌願,凡我心中認為最能榮耀神,且與我自身有益的,我必終
    生力行,不拘是在現在或是在無窮的將來。我決心力行我所認定天
    職,為全人類謀幸福。無論遭遇任何困難,即使挫折繁多而艱钜,
    我亦決心如此行。

  2.立定誌願,不斷努力,以求獲得新方法,新計劃,來推進上麵所立的誌願。

  3.立定誌願,若是我跌倒消沉,以至對誌願任何部分未予遵守,當我
    醒悟過來時,必盡所能追憶的,盡力悔過。

  4.立定誌願,凡事除非是為求歸榮耀與神,我就無論是在身體或心靈
    上,都決不有所作為,隻要我能避免,我既不讚成它,也不容忍它。

  5.立定誌願,絕不浪費寸陰,必盡我所能,以極有力的方法利用光陰。

  6.立定誌願,趁我一息尚存,決盡量去努力生活。

  7.立定誌願,絕不作那若在最後一息所不敢作的事。

  8.立定誌願,在一切言行上,總要表示世上好像無人如我一樣卑下;又

  好像自己與別人犯了同樣的罪,有同樣的軟弱與失敗;我見別人失敗,必須不感到別的,隻感到慚愧,以之作為自己向神悔改的機會。

  柒、結論

  我們必須要奉獻到一個地步,如同得救一樣清楚,再聽奉獻的道沒有一點作難。若有這些經曆,就知道自己的奉獻已經得到答應了,會很喜樂,這樣的喜樂跟沒有奉獻以前完全不同。對自己的前途也會很有把握,因為我們知道無論是婚姻、服事、都在神的旨意裏。不會再去挑這個好,或那個不好,而能很確定的說,這就是主耶穌要我做的,我這樣做就是行神的旨意。

摘自《基督教經典文摘》雜誌社《靈命進深》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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