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雜交育種與轉基因
可以說雜交育種屬於細胞遺傳,是兩個不同品種的細胞“融合”,融合後的細胞中的染色體(遺傳物質分子)來源於不同品種的親代細胞。由於細胞分裂(繁殖)涉及染色體配對(一條來自父本,一條來自母本),正常情況下,隻有同源染色體(來自同一品種)才可以配對,雜交對象必須是血緣比較近的植物之間。
植物細胞染色體配對同源性要求較低(細胞識別能力較差),雜交後細胞可以產生後代。由於染色體重組,後代細胞獲得了部分外源染色體的基因,從而呈現出與原來不同的特性。通過篩選,可以獲得具有某種特性的新品種。因為需要多代雜交和篩選,這種方法所需時間長,結果沒有保證。
轉基因則是在分子水平上引入外源基因,也就是說在宿主染色體中“嵌入”特定基因,具有定向性和特異性。
嚴格來說,雜交育種與轉基因育種隻是操作技術差別,所希望獲得的結果並無本質不同。
2. 轉基因載體
據我所知,目前在分子水平上將外源基因導入植物或者動物細胞,必須借助於特殊“載體”。因為外源DNA正常情況下,很難進入細胞,進入細胞的DNA片斷(你想轉入的基因)也無法自己“嫁接”到宿主細胞染色體。要將外源DNA整合到宿主染色體,一般借助於來源於病毒的“載體”。
目前尚不具備在實驗室加工修改人類染色體的能力。染色體是一個完整的DNA分子,長度以百萬核苷計。現在的技術需要把染色體打成碎片,把長度為數千或者數萬的基因片斷,首先嫁接到來源於病毒的載體。
我們知道,某些病毒,比如乙肝病毒和艾滋病毒,編碼逆轉錄酶和特定識別序列,進入人體細胞後,可以把自己的病毒基因組整合到人體細胞。換句話來說,這時人的細胞獲得了外源病毒基因,病毒基因可以隨宿主細胞染色體複製而複製。如果研究人基因組,會發現人類基因組中有很多遺留的病毒基因(絕大多數不完整或已變異,沒有表達活性)。
載體中病毒的編碼基因被部分切除,並換成了特定外源基因(要轉的基因)。利用這個手段,可以將指定的外源基因“轉”入植物或動物細胞(具體操作可能不同)。
3. 體細胞和生殖細胞
無論是隨機變異,還是病毒感染,或者“人為導入”體細胞的基因,不會傳給下一代。隻有發生在生殖細胞(卵子和精子)中的改變,才會傳給後代。
4. 細胞分化與基因表達
人體或者動物的所有細胞,雖然都是從原始受精卵一個細胞經過多次分裂而來,細胞的形態和功能可以完全不同。也就是說,雖然構成你的腳趾頭和大腦神經細胞,其中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基本相同,但是功能不一樣,形態也不一樣。這是由於細胞分化過程中基因選擇性表達的原因。
可以這麽說,染色體(從另外一個角度可以看作是成串的基因)上任何一個基因,隻在特定細胞,特定時期,接收特定信號之後,才會被選擇性地激活,通過表達產生蛋白質而其作用。
目前,人類對這種特意性表達調控知之甚少。
5. 蛋白不都是活性物質,很多是起結構功能。具有活性的蛋白壽命一般很短,會很快被降解或滅活。在植物中有活性的蛋白在人體不一定有活性,因為細胞代謝途徑不同。
6. 轉基因作物中的“轉基因”即使經過烹調和消化道能夠存活,可以自己整合到人染色體中的可能基本不存在;即使進入人細胞染色體,並不一定有表達活性;即使在某一細胞表達,現在所用的“轉基因”對人體生理基本沒有作用;即使由於不知道原因,這個“轉基因”對人體有害,以人體器官總體細胞數目來說,這個有害細胞可以忽略不計;人體很多組織細胞處於不斷更新中,這些個別“變異”細胞會很快被淘汰。食物中未被消化的“轉基因”整合到生殖細胞染色體而傳給後代的幾率,全世界也不夠攤上一個。
(不要跟病毒比,病毒可怕是因為會借助宿主細胞繁殖自己,而且數度比細胞繁殖快不知多少倍,那個[轉基因]不會自己繁殖)。
從另外一個角度,食物中的外源遺傳物質,或者外源基因,如果可以通過飲食途徑被人體獲取的話,那麽任何食物,天然也好,轉基因也好,都一樣危險。人類取食某些植物或者動物已有很長曆史,大概可以萬年計,那麽有沒有來源於這些動物植物的基因,比如說,小麥基因,大豆基因,或者雞的基因,慢慢成了人的基因?
人類基因組工程已經完成,所有染色體的DNA序列都被測定並公布。我不認為有人,不管是否支持轉基因,通過研究對比,可以得出支持這個結論的結果。但是,人類基因組有大量來源於病毒的DNA片斷。
★★★ 至於轉基因作物對環境影響或者是否對人健康,是另外一個問題。作者並不讚成轉基因作物推廣,(如果可能的話),也不從事任何與轉基因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