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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老鼐兩個人去S城圖書館。早上一起床就覺得隱隱有點不對勁,卻又說不出哪裏不對勁。坐在駕駛座上還是覺得有點不對勁,不過一啟動車子,忙著應付各種險象環生,就顧不上追究這不對勁的源頭了。
到了S城,先去熟悉的餐館吃飯,吃完後,老鼐去付賬,我站起來穿大衣。一低頭發現貼身薄毛衣右側腰部那裏微微突出一塊,就拽了拽,再拽拽,再拽拽……怎麽拽不平啊?前後瞅著沒人,把毛衣下擺翻起來一看——
底下赫然有隻空蕩蕩的灰色袖子,默默露出了一截袖口。
我大吃一驚,連忙把毛衣放下去。心裏一下子就明白了:今早忙忙碌碌,順手把昨天晚上一股腦兒脫下的衣服抓過來穿上,把毛衣和裏麵的灰色打底衫同時套上(為了省事,我一般都是兩件作一件,同時脫、同時穿),右手臂本來應該同時穿上兩隻袖子,卻不小心越過了打底衫的肩膀,隻套上了毛衣袖子。於是打底衫的右邊袖子就隻好黯然垂在了我身側。一件普通的長袖打底衫,被我穿成了斜肩衫、和尚的袈裟。
老鼐已經先一步出了餐館,在門口人行道上等我。我立刻跑洗手間去換已經來不及了,於是淡定地穿好大衣(反正大衣一穿就看不出來了),跟餐館服務生們斯文道別,出門而去,深藏功與名。
見到老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把這事兒交代了,說:待會兒進圖書館的頭一件事是快去洗手間把衣服整理好。老鼐也笑,說怎麽娶個這麽不修邊幅的老婆。於是我又給他回憶了一件類似的糗事:
那是二十幾前的事了。剛進大學、軍訓。有一天半夜突然吹哨子急行軍。我迷迷糊糊爬起來、昏頭昏腦把被子疊成豆腐塊,叮鈴咣啷背上水壺、背包,就跟著大部隊集合,開跑。跑的都是野外老林子裏的路,深一腳淺一腳。我拚命猛跑,一心隻怕被大部隊落下,一個人半夜在這荒郊野外,嚇也要嚇死的。跑著跑著,漸漸感覺有什麽東西拽著我右腿,劈裏啪啦,劈裏啪啦。我越是害怕就越不敢看,也來不及看,隻是一味跌跌撞撞猛跑。身邊一個同學超過我時突然說:“小托,你腿上是什麽東西,跟了你好久了,那麽嚇人?”這下我不看不行了,回過頭一看,近視眼模糊看見一個白色的東西,就大著膽子彎下腰去一拉——你們以為是衛生巾吧?哈哈哈沒那麽慘——,越拉越長、越拉越長……最後我就把整條白色秋褲從右褲腿裏拽出來了。
原理跟今天是一樣的:起床時兩條褲子一起套,隻套上了外褲,沒套上秋褲。現在回想起來,我還謝天謝地,幸好我那條秋褲的兩條褲腿都沒套上。如果不幸套上了一隻,那麽我就沒辦法把它徹底拽出來,也就是說我要拖著一條空褲腿跑完全程了。
這起秋褲事件給我留下了深重的陰影啊。後來我能夠做到欣然決然毅然地摒棄秋褲,估計跟這回的經曆不無關係。
我講完這件事,老鼐和我自己都快笑瘋了。原來二三十年過去,我竟然沒有一點長進,犯的錯都是一樣的,昔誤褲腿,今誤衣袖。從頭至尾,不著四六。
在S城的鬧市中心,我們倆衣履齊整、道貌岸然地走著。身邊來來回回那麽多人,誰知道我的短大衣和毛衣底下、在一個隱秘的空間裏,莫名其妙地垂著一隻空袖子?一想到這個,我就心懷鬼胎、樂不可支,又覺得還是有點長進的。當年暴露褲腿,現在學會處亂不驚、隱藏衣袖了。人家名士是破帽遮顏過鬧市,我是長袖垂腋過鬧市。這句話寫出來,居然有飄飄出塵之意,感覺離名士又近了一步。
到圖書館趕快跑到洗手間去重新穿衣服。自己又笑了一場。
寫到這裏我突然想起前兩天跟老鼐聊天時,說到我碼字玩,寫的題材總是在餐桌上傳遞骨頭啊、手指頭卡在魚鰓裏啊、長胖了扣不上扣子啊、為扔垃圾吵架啊、為撿到五塊錢而高興啊這些上不得大雅之堂的東西。瑣碎不說,還特別不風花雪月、特別不高大上。但是為什麽善良的觀眾們不僅喜歡看,還常常慷慨誇我文字好?大家會不會是看我生活得這麽俗,讀的時候有種心理滿足感,原理類似於“有什麽不開心的事說出來讓我們開心一下”?
老鼐說:不是。那是因為你寫的題材雖然普通以至於俗,但是訴諸於文字,就經曆了一種升華(他用的是sublimation這個詞),當觀眾們誇獎你文字好的時候,誇獎的是這種升華。這種升華與題材無關。甚至題材越普通瑣碎,越能顯出這升華的可貴。
他這話說得我心花怒放,立刻不經過民意調查、單方麵認定他說得有道理。於是把沒套上袖子這件丟人的事升華一下,也就順理成章了。
這種事情,必須得拉開距離笑笑,不然實在太丟人了。
司馬先生要吃我做的飯,不得不說好話。你也這樣說,那就是太看得起我啦!:)謝謝,我很誠惶誠恐。
升華是硬道理啊。:)
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風流,喜歡你隨性的本真和灑脫,文字的功夫更不是蓋的。知妻莫若夫,司馬先生的評價太精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