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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墳記

(2011-06-25 08:31:08) 下一個


十年前的夏天,我與老鼐參加一個考古小組,在法國中南部奧弗涅(Auvergne)地區的康塔爾(Cantal)省,對一座鐵器時代的古墓進行考古發掘。

挖墳隻是我們這次旅行的一個組成部分。之前我們背包帳篷,從巴黎半乘火車半徒步,遊覽了盧瓦爾河流域的幾個城堡(那時候一天能負重徒步行走三四十公裏,換了現在,隻能長歎一聲:好漢不提當年勇)。等到達奧弗涅地區之後,就駐紮下來,挖了大約兩個星期的墳。然後,與開車來的老鼐的父母會合,在南部逗留一個星期。之後把我們的睡袋、背包、泥濘笨重的鞋子和衣服交給父母帶回去,換來一個整潔的行李箱,我們倆搖身一變,革履花裙,文質彬彬地去意大利了。

這次假期時間很長,我們角色不斷變化,時而是任勞任怨的背包旅行族,時而是揮汗如雨的考古愛好者,時而是假裝斯文小資的普通遊客。我印象最深的,還是在康塔爾省度過的那兩個星期的挖墳。

奧弗涅地區是法國最具有考古價值的地區之一。毫不誇張地說,在野外走走,草地裏隨便就能撿到高盧及古羅馬時期的陶器碎片。由於雨水充沛,加上境內有豐富的火山資源,土地肥沃,這地方的植被翠綠,風光極好。我們駐紮的康塔爾省,所選擇的那塊草場裏,星羅棋布著許多古羅馬時期甚至前高盧時期的古墓。這種古墓拉丁文叫做tumulus,特點是沒有地下墓穴,而是在屍體上直接堆放石塊,形成一個凸出的土包。我們當時挖的那座tumulus,時間大約是公元前八、九世紀,也就是有將近三千年的曆史了。在這種古墓裏,由於環境潮濕,屍體又沒有很多保護,所以一般情況下,屍骨的痕跡都蕩然無存。但是,如果運氣好,能找到陪葬的陶器、武器等東西,那就很有考古價值了。

我們參加的小組,大約有十來個人,組長是個在讀考古學博士,粗壯黝黑,滿麵風霜痕跡,一看就是常年野外工作。選擇這座古墓,取得地方政府許可,申請資金等等前期工作,都是他的事。之後的資金管理、食物采購等等也是他的事。挖掘結束之後,他還要負責寫工作報告。我們隻是免費提供勞動力,不過他管我們吃住,嗬嗬。

全組人擠在離工作場地不遠的一個小村裏臨時租來的民房。衛生、廚具等一應俱全,不過床不夠,隨便找幾個床墊。睡袋要各人自備。每天早上六點起床,圍著一張長桌子吃早餐。吃完就帶著工具,坐上幾輛看起來極破但是性能極好的車出發到現場。從這時開始,除非瓢潑大雨加電閃雷鳴,否則一工作就是一天。每兩個小時,組長一聲令下,大家休息十分鍾,吃點心喝咖啡。沒地方洗手,用剛挖過墳的手拿起一塊糕餅就急不可耐地往嘴裏塞,現在想想真是膽大啊。中午也在現場吃三明治。這樣一直工作到太陽落山,才回去做飯+吃飯。

挖墳分好幾個步驟。首先,要揮著鐵鎬、鋤頭等粗笨工具,把tumulus表麵及周圍的一層天長日久積累的泥土和野草鑿掉。這道工序一般是男同學們出力比較多,女同學們就在旁邊當搬運工,用桶和簸箕把挖出來的土搬到一邊。
等野草鋤完,光禿禿的地麵露出,古墓表麵已經可見石頭的棱角。這時候就不能再大開大闔了。改為用小鐵鎬和小鏟子,慢慢把土挖掉。而且挖出來的土都要過篩。古墓及周圍的大正方範圍,要用樁子和繩子圍起來。
土挖掉越多,石頭的棱角就越清晰,我們也就越加小心。到後來已經用上了小鑿子和小掃帚,像繡花一樣精細,一點點從石頭的縫隙之間刮土。這層土刮下來,就要更仔細地過篩。這項工作花去我們很多天的時間。
等這項工作做完,古墓已經是一個光禿禿的石堆。這時的工作是加標尺拍照。這一切做完之後,就可以把石堆挖開了。挖開一半以後,要臨摹墓的截麵,把墓的各塊石頭的形狀和位置仔細畫下來。

我現在這樣簡述,看起來不足為奇。但是當時,每一個步驟都很費時,非常辛苦。頭頂烈日,用小鏟子小刷子,保持一個姿勢刨一整天土,真正是臉朝黃土背朝天,一點都不輕鬆。而且康塔爾省氣候多變,一天裏炎炎烈日和瓢潑大雨可以輪番上陣,我們一會兒熱得要死,一會兒冷得要死。除非雷電交加,否則下雨我們也穿上雨衣繼續幹活。另外一個危險:我們是在田野中工作,時不時會遭遇公牛。雖然我們的工作場地周圍都圍上了電線,但是如果公牛發起狂來,那些電線也不堪一擊。我們的組長已經遭遇公牛和野馬無數次,完全無所謂了。但我們這些沒見過世麵的人,看著十米以外公牛炯炯的雙眼,還是很有些心驚的。如果我的記憶無誤的話,一頭壯年公牛假若在小於五十米的距離內決定對人發起進攻,那麽人無論如何跑不過它。好在那些牛最終隻是好奇地看看熱鬧,對我們在它們的轄區動土持寬容的態度。

我們挖到一半,篩出了一些陶器的碎片和碎炭末。那些陶器的碎片都很細小,而且看起來沒有什麽出奇之處,很容易就與碎石混淆。這種時候,組長的專業眼光就非常重要了。他拿過碎片來,上上下下看一陣子,然後用不容置疑的語氣說“tesson ”(陶器碎片),仔細放到小盒子裏,或者“caillou”(石子),一記甩開。隨著越來越靠近墓中心,大家都越來越high,讓他鑒別的時候也越來越多。隨時可見一個組員激動地拿著一塊小東西,跑到他旁邊去,然後眼睜睜看著自己的收獲呈拋物線消失在遠處的田野裏,滿臉失望地慢慢走回來,繼續刨土。

我印象很深的還有一個細節:我們挖出了無數的螞蟻窩。無數的螞蟻背著無數的白白的螞蟻蛋,倉皇逃難。那番景象,到今天我想起來還頭皮發麻。當時每次看到,都是一身的雞皮疙瘩亂竄,還要強忍著,用手把充滿螞蟻的土捧到篩子裏。到後來眾人都來逗我,隨時在我身後大叫一聲:“好多螞蟻蛋!”然後看著我驚跳的樣子哈哈大笑。

這些考古學家們的精力真是驚人。挖了一天墳之後,我往往已經累得動都動不了了。他們還要到別村去跳舞,喝酒。也有人到我們租的房子裏來喝酒。這些人都是我們組長的同好之人,一邊喝酒一邊交流的大多是“今天那誰誰的工地上挖出了一個罐子”之類的專業情報。我在旁邊傻聽,同時讀一本我帶去的法文版《卡拉瑪卓夫兄弟》。那本書很厚,我用了兩個星期竟然全部讀完,可見我們的業餘生活多麽貧乏。九點半鍾,大家在各自的角落裏鑽進睡袋,組長準時熄燈,從無例外。完全是軍事化管理。不這樣的話,如何保持充足的精力,第二天繼續去挖墳?

我們組長的理想,就是挖出陪葬的陶罐啊首飾啊劍啊什麽的。但是我和老鼐隻挖了兩個星期就離開了,沒有見證激動人心的最後一刻。據後來得到的消息,墓裏除了些細小的碎片以外,什麽也沒有!組長的這座墳沒選好,選了個窮人的墳……可是這個選擇完全憑運氣,從表麵看,那些tumulus都是大同小異的長滿青草的土包。在挖開之前,誰也不知道下麵有怎樣的驚喜。組長當時選擇這座墓,是因為墓頂上有一個形似石碑的突起。於是他判斷:有碑的墓,埋的大概是有錢人。從結果看來,他是判斷失誤了。三千年前的這個窮人下葬時,家人大概傾其所有給他立了塊碑,再也沒有餘錢買殉葬的器物和首飾……

老鼐的父母按計劃來與我們會合,一眼見到我們倆,幾乎沒認出來。我們倆又黑又瘦,身上的衣服又舊又髒,背著兩個大包,站在路邊對他們揮手,他們一開始都沒敢停車。後來老鼐的媽媽勉強認出了那個胡子拉紮的高個子是自己的兒子。我的兒啊你怎麽變成這幅模樣了。趕快趕快把這身衣服換掉,刮刮胡子理理發,不然去意大利要被人笑話的。

我迄今為止就考了那麽一次古。現在回想起來,非常辛苦,非常有趣,非常長知識。從此切身體會了考古工作者的艱辛,並感歎人類的曆史之所以能夠重建,多虧了他們的汗水和辛勞。同組的大多數組員是萍水相逢,臨時拉幫結夥,從此再沒有見過。我們的組長的名字和樣子我卻還記得。他當時剛訂了婚不久,未婚妻來幫我們做過飯,是個可愛溫順的女子。十年過去,不知他們是否結了婚,Fabrice是否還在奧弗涅的土地上,頂著毒日或者風雨,赤膊荷鋤,一座墳一座墳地尋找著他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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