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序)
(2011-04-18 10:40:08)
下一個
這個係列,跟《一個野蠻人在歐洲》係列不一樣,是一組情節完全虛構的寫作練習。我給自己的規定是:
1.以七宗罪為寓意,故事完全虛構。
2.不能寫長。每個故事盡量控製在兩千字左右,最多不能超過 2500字。
3.我本來的理想是連續七天,每天寫一個故事。可是空餘時間既不多,靈感大概也不會按時前來,所以這一條很可能是達不到了。那就順其自然吧,現在我隻希望,不管戰線拖多長,能把它們順利寫完。實在不行,就一星期寫一篇,連寫七個星期。或者一個月寫一篇,連寫七個月……
我一向認為小說是所有文字中難度最大的。 尤其是字數不多的中短篇小說, 情節不一定要激烈,但是結構或者語言一定要有力量。 相比之下,我的那些個滔滔不絕的口水廢話隨筆,實際上很容易寫,用來記事言誌怡情雖然不錯,卻沒有多少可以提高的餘地。 所以這個練習,實際是對自己的一個挑戰。成功固然好,如果失敗,至少也是一種不一樣的嚐試。
我之所以給自己這麽多條條框框的規定,說到底還是因為我受法國古典主義的影響很深,相信束縛有時候能激發出比充分自由更大的力量。或者換句話說,我很喜歡那種在束縛之下還能充分綻放的自由。如果在兩千字之內,我能以無懈可擊的方式講述一個故事,這將是何等快事。
莫泊桑有一些小說,結尾常常出奇製勝,叫做nouvelles à chute,大概可以直譯為“有落差的小說”。這個落差,實際上是讀者的心理和期待落差。我非常羨慕這樣的寫作方法,前段時間寫的《凝眸》就有點向這方麵靠攏。
但是,人生的故事,怎麽可能個個都有落差呢。所以這決不是寫小說的唯一辦法。歐亨利和契科夫的小說,也並不是處處都有落差。
我的這幾篇故事,大部分到現在還全無頭緒,不知從何寫起,這也是挑戰。 編別人的故事,還要編得合情合理。這是多麽難,又是多麽有趣啊。
如果我寫砸了,那也無所謂。至少我玩過,寫過,編過,hoho
天主教的七宗罪,分別是傲慢,貪婪,嫉妒,憤怒,色欲,貪食,懶惰。這其中隻有“貪婪”有些曖昧,因為拉丁原文Avaritia也含有“吝嗇”的意思。我還沒想好,到底是寫貪婪還是吝嗇。 哪個容易就寫哪個吧。
同樣,我也不會按順序來。基本是哪個故事編好了就先寫哪個。
就這樣了。
莫泊桑有一些小說也很 warm的,尤其是描寫純樸的勞動人民的。推薦你看《西蒙的爸爸》,《一個女長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