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是中看不中用的“美人燈,”滿足寶玉對感情的渴求和精神的交流,就是和她同床共枕,她也隻是一縷幽香,一縷“詩魂”,帶些可望而不可即的悵惘。但是襲人滿足寶玉肉體的一切需要,吃喝拉撒都經她照管,當然還有睡。
黛玉是寶玉的初戀對象,讓他終生仰慕憧憬;襲人是他第一個性伴侶,他們之間有著一種特殊的親昵,象一起冒過險的朋友。等到抄檢大觀園後,諸芳漸散時,寶玉心中想著還是和她們兩個“同死同歸”。占花名時襲人是桃花,黛玉寫過“桃花行”,建過“桃花社”,她們和他分享過生命裏最明媚綺麗的瞬間,卻最終一個生離,一個死別,淚幹春盡之時,誰都不屬於他。難怪全書裏黛玉的詩那麽多,隻有這首長歌令寶玉“癡癡呆呆,竟要滾下淚來”。
她們一個是他的“解語花”,一個是他的“生香玉”,他和她們兩個都談過心,分享過最隱秘的情感或欲望,連嘔氣時賭的咒都是一樣的,以至黛玉笑他“做了兩個和尚”了。書中寫黛玉和襲人同一天生日該不是閑筆,或許下意識裏寶玉希望的從來不是“釵黛合一” ,因為除了對寶釵雪白的膀子起了點垂涎之心外,他對寶姐姐向來敬而遠之;他最渴望的也許是“黛襲同體,”一個女人,能滿足他從精神到肉體的所有需要。
書中寶玉對襲人的依戀貫穿始終,可是讀者對她民憤頗大,以至清代有評論家取名“護花主人”,專替襲人辯護。我覺得曹雪芹的偉大之處不是寫出了理想的人生和人物,而是勾勒出了人生和人性中很多不得已和不得意的真實。襲人就是這樣一個複雜的形象。
她表麵溫柔謙和的踏實和內心“爭榮誇耀”的虛榮並不矛盾,真實的人生裏,這樣的人物比比皆是。何必苛責一個少女呢?她不過就是要生存,有些日後的指望。和晴雯、平兒這樣的孤兒相比,襲人有個完整正常的童年記憶,家庭算不得小康,可是有父母兄弟,有親戚朋友,人寰中自有她的位置。做奴仆不是她的選擇,而是不得已,為了娘老子不被餓死,讓父母出賣了她的自由和自尊。可做奴仆始終是襲人心底的痛,否則她不會為表妹的事兒搶白寶玉。
她對寶玉的真情也是顯而亦見的,如果不愛他,不會那樣下死勁兒地規勸他,其實她大可順著他,討他的好,不必天天象他媽媽一樣,惦記著他的名譽道德,替他的事業前途發愁。可寶玉身上寄托了她一生的所有希望和救贖,所以當聽到寶玉對黛玉那場“訴肺腑”的表白時,她嚇得“驚疑不止”,認為“可驚可怖”,決心不惜一切“免此醜禍”。
襲人最為人詬病的是向王夫人打小報告一段。她當時目的很單純:維護寶玉的“聲名品行”。盡管她沒有陷害晴雯的用心,可是晴雯還是間接地被這番話害死了,看著自幼在一起長大的姐妹被驅逐,她的心靈不會沒有一絲顫栗。而且因為晴雯之死,寶玉和她之間竟起了嫌隙。世上的事情發展的結果常常和初衷不同,當襲人聽到寶玉疑她的那番話時,肯定有些寒心。
高鄂的續書把襲人寫得太不堪,張愛玲已經詳細地分析過高舉人的心病了,這裏無須贅述。但從前八十回和脂注來看,襲人日後對寶玉是徹底失望,他的不上進耗盡了她的耐心和信心,於是下堂求去,自去尋找她“武陵別境”,可是她再嫁的男人竟然是一個戲子。
有清一代,戲子比娼妓還要低賤,尤其是唱旦角的男優,不但自身,而且連妻女都是可能成為男性玩弄的對象。嫁給一個戲子,從此子子孫孫入了賤行,對一個一心巴高望上,“爭榮誇耀”的襲人來說,不能不說是命運最殘酷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