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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警

(2010-01-09 06:40:20) 下一個

【博主按】新年伊始,萬象更新,來到博客首先感受到的是博友們的親切問候,頓覺暖意融融,再看日誌,那一條條刺眼“該日誌已隱藏 ”鋪天蓋地,幾乎是三刪二留一的比例,留下了稀稀拉拉的可讀文章,滿目滄涼。

想起了不久前中國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楊煥寧的“2010年將強力加大社會控製”的講話,講話顯示,麵對日益升級的官民矛盾、民族矛盾,當局將在2010年采用“先發製敵”、“堅決嚴打”等強力手段和“大情報”等特務手段以維持政權穩定。

與以往的此類會議講話相比,楊煥寧的這個講話凸顯了政府麵對動蕩的社會局勢的焦灼不安。楊煥寧指出:新的一年裏,我們仍麵臨著來自境內境外可預見和不可預見的各種風險和挑戰。維穩形勢不會寬鬆,維穩壓力不會減輕,公安司法機關要把握網上網下兩個戰場全力維穩。

講話強調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要堅持嚴打方針。但是根據一向將政治問題刑事化的慣例,“嚴打”很有可能用來處置異議人士、維權人士,以及其它和平的群體抗爭。


講話顯示,當局將進一步控製互聯網,鉗製信息的傳播,左右輿論和民意。講話說:要“全麵推進‘金盾工程’二期建設”,“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把握網上網下兩個戰場,切實加強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工作……。”

 

看來這一指令已經被充分的貫徹實施了。原本習以為常被河蟹,隻不過是多加了一些比例而以,真的有點無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覺。下麵的一篇文章,或許是對的,推薦給網友,當你的帖子被刪時,想想這裏麵的言語,也許能夠使你憤憤不平的心情驟然平靜下來。


感謝網警 

野夫 @ 2010-1-4 1:07

       

 剛剛接到網站管理員通知,說是按有關方麵要求——刪除了我昨夜剛寫的《人民監獄為人民》一文。【當然想閱讀的,還是可以繼續搜索,老話叫東方不亮西方亮,不可能地球上同時都是夜晚。藏族民歌說:雖然鳥已經飛走,但天空中已經留下翅膀劃過的痕跡。】

我知道所謂的上麵,就是我那些網警兄弟——而我對他們這個蒙麵群體,幾乎很少有過怨恨。在不同的警種之中,要說活得最累最苦最廉價又最不招人待見的,就算他們和國保的了。第一,這兩種警察沒有灰色收入,沒辦法敲詐網民和異見分子;相反這些人要罵他們,通常情況下,他們還不能公開還嘴。第二,能當網警和國保的,多數都還算是局裏稍有文化的人,大學畢業,有一些專業技能和思想水平。這樣的人因為命運而來辦這種有違良知的差事,內心和精神多少都有一點分裂。我有一些舊日哥們,要養家糊口還在披這身狼皮,偶爾坐下來喝酒聊天,也都罵罵咧咧說自己缺德。

也有陌生網警偶爾給我留言,隻說正在看我的文章——我知道,這不是威脅,是在暗示他們也是我的讀者,也有區別善惡的能力。如果說他們真要辦誰,他才懶得去刪帖,留下正好做罪證。說來說去,刪帖也是一種保護。他怕其他更為險惡的上麵,逼著他們來查辦謀逆大案,或者封殺網站或博客,對作者則更是一種傷害。

警察是半軍事化部門,一切講究是要絕對服從。在這個風起雲湧的時代,從警多數時候是平民子弟的無奈選擇,因為本質上充滿罪感和危險。20年前,官宦人家愛把不肖子孫弄去從警,今天則基本絕跡,因為這活兒實在不算是榮耀和富貴的選擇。

單拿網警來說,監督網絡言論就是他們的職責,也是他們的飯碗。雖然這是一碗違背憲法的飯,但在就業如此困難的今天,他們也隻能吃下去。一般來說,上麵的上麵會給他們的所謂網絡“執法”,劃定一個大致的杠杠——哪些必須刪,哪些必須立案,哪些需要留網查看。但是在具體的執行上,實際多是要看各自的判斷力。

言論的罪與非罪,本身就是一個法官都要模糊打架的問題,隨便放權給一個年輕的網警來決定,難免不出差錯。實際上,麵對每天數以百萬的網文,這些弟兄真的頭疼,也真的難以取舍——在思想深度不夠的時候,需要的隻是人的天良準則。而稍留天良,在這個高壓時代,又確實是一件危險的事情。

網警也是人,也是我們的弟兄子侄所組成。網警比起那些街上的流氓來說,還真可以算讀書人,他們每天的閱讀量,實在超過很多的知道分子。由於他們重點閱讀的多是一些揭示真相的文章,他們在生活中覺悟要遠遠高於成都金牛區公安局法製科那個著名的徐科長。

最後我還得說,感謝網警。這個時代要是沒有這個新的警種,還真不足以在曆史上留下一個特殊的印證。否則,兒孫們在考古時非要說這是一個和諧的時代,我還要去另外舉證才能反駁。事實上,網警還是為我們留下了一些空間的,如果不是這個群體的良知,他要真的全部封殺,你還真的無地去起訴。

兩德合並之後,起訴定罪過一個當年守護柏林牆而開槍殺死過一個翻牆者的士兵。辯方說他隻是奉命,但法庭定罪的依據是——奉命開槍無罪,但開槍打死人則有罪。因為生命法則和良知告訴每個人,你開槍的時候,可以抬高一寸。

謝謝網警,謝謝國保,你們每抬高一寸槍管的時候,人性就高一尺,罪惡就遠一分。開槍但並不擊中目標,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也是上司不能定罪的事情。因為判斷不準或瞄不準,是所有人都不能指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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