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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溫家寶“言者無罪”的講話的感言

(2010-01-09 05:51:43) 下一個
對溫家寶“言者無罪”的講話的感言(原創)(2009-11-25 12:33:21)

 

對溫家寶“言者無罪”的講話的感言(原創)

【博主按】最近,溫家寶在2009年11月13日上午在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國務院參事、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頒發聘書,並同全體參事、館員座談時又說了這番話:“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

這番「言者無罪」的說法最近慢慢發酵,有民眾直言,如果中共真能做到,中國就有希望成為真正的大國。中國若能做能「言者無罪」,首先能解決的大事就是反腐。

 

也有越來越多的網民們對溫家寶“言者無罪”的講話感到了質疑,有民眾認為,在目前中國的現實之下,言者無罪隻是空談,甚至有人懷疑是官方又一次使用“引蛇出洞”的詭計。

 

毛在1957年春,以請知識份子幫助整頓黨風為名,說:“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此話對知識份子來說,是一句刻骨銘心的謊言。多少人相信了“言者無罪”而說了心裏話、結果被打成右派。但隨後一百多萬中國的知識精英被打成右派,變成中國的二等公民。從那以後這個詞句也就變成陳詞濫調了。尤其是中國的知識分子,聽說溫家寶講這個話,他們會感到心有餘悸吧。引深之,這種引蛇出洞的手段就是當今釣魚執法和假話泛濫能夠正當存在的可追尋的根源。

 

在一個政治體係中,不能說真話是一劑毒藥,最終必然損害係統的運作,而目前的中國假話泛濫,也是政治體製的刻意的特點。在表麵上中國官員也鼓勵講真話,但製度卻懲罰說真話者,而如果想讓民眾說出心裏話,再多的鼓勵呼籲不如做一件實事。要從製度上解決問題,不用號召,大家就敢講真話了。

 

從中國出不了大師,出不了諾貝爾得獎的現象來看,沒言論自由的環境,扼殺的,不僅僅是中國民眾的自由權利和獨立精神,進而也扼殺了中華民族整體的創造力和生命力。一個原本智慧的民族,在持續的獨裁高壓下,淪於愚昧,意誌蕭條,精神萎靡,創造力枯竭。

 

下麵這篇文章對黨用了很謙俾的語言,可以說是討好式的方式來表達出他真誠的希望。何止作者,國內外有多少仁人誌士都是以這種心情來訴求的?現在有幾個人真的是想推翻政府的?不都是在尋找一條漸進式的方法而推動民主?而由於太強的意識形態和太重的疑心,官員們在百姓和他們之間樹了一堵高高的難以逾越的牆,他們聽不進百姓的聲音,也厭煩百姓們發聲,久而久之,正是因為他們缺乏這些來源廣泛的政治養料,官員們逐漸的變的表情麻木、動作遲緩,毫無政治活力,以至於思想保守、作風腐朽、生活腐敗,飛橫跋扈。

 

他們隻知道美國的武器先進,並不去思考為什麽人家200年的社會一直是比較穩定的原因。想到言論自由,就好象會受到萬箭穿心。隻強調不能三權分立,那樣會亂,會效率底下,全然忘記了在一權之下曾經發生的多少災難,一個人頭腦發熱就能搞一個運動,舉國上下雞飛狗跳,權力戾氣,一些心術不正,心懷叵測,心狠手辣的人和社會渣滓全都趁此機會浮現出來,趁火打劫,暴力事件不斷,社會生產力嚴重滯停,國家舉步維艱,更不用說死傷無數。這種亂和效率的負向效果可以說是無以倫比的。

 

但走過半世紀,中國的言論環境仍讓不能讓人點頭,如果直言者可以無罪,溫家寶也不會以「無罪」來勸勉官員向政府建言,數目不詳的異/議人士也不會總是因言而賈禍。但願溫家寶“言者無罪”的講話的話與奧巴馬先生的“要讓自已的人民自由言說”之語,有異曲同工之妙。聽其言,觀其行,這是一個最有效的考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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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者無罪”在中國是讓知識份子終身受益的謊言

於 2009年11月21日朱筱超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3日上午在中南海向新聘任的國務院參事、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頒發聘書,並同全體參事、館員座談。

很久沒有聽到毛澤東說過的這句話:“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這句話對很多人,尤其是知識份子來說,是一句終身受益的謊言。我也是相信了“言者無罪”而說了真話、實話而被打成右派的。

十一月十三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參事座談會上,又說了這一句中國的名言,我對此有很深的感觸。是信呢?還是不信呢?

寧可信其真,暫不信其假,我抱著一股真誠的希望,來斬釘截鐵地追問溫總理,這是不是您的諾言?這如果真是諾言,中國將會有一個大好的局麵發生。中國人可以暢所欲言,說真話,實話,心裏話了。我也可以不再害怕公安,國安再三來找我談話了。

中國現在特別需要“言者無罪”,如果中國共產黨真能做到這一條,中國就大有希望成為真正的大國家,好國家,強國家。中國共產黨也就大有希望,能改革成為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大黨、好黨、正確的黨。

中國現在如果能做到“言者無罪”,首先能解決的大事就是反對腐敗,中國現在官員的腐敗,已經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尤其是專政部門的腐敗,法製部門的腐敗,如能用人民的“言論”來監督,肯定能觸動腐敗的根源,有實效的解決腐敗大惡。人民在用“言論”反對腐敗時,是人民實施民主權利的初步,這是真正擔起主人翁的責任。

我們可以暫且不進行深層次的民主改革,不馬上搞多黨,直選,還是進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議。這總算是漸進吧,不是激進吧。現在中共在十七屆四中全會上,大大的提倡,建設黨內民主,黨員可以享有民主,是不是可以也稍稍的給人民一點小民主,“言者無罪”呢?。

要做到“言者無罪”,談何容易,有許多大事要做。

第一,是先要從法律上立法,規定“言者無罪”的具體條文,嚴格禁止濫用“顛覆國家罪”,“泄露國家機密罪”,“危害國家安全罪”,打,抓,軟禁,騷擾,甚至刑事迫害人民。反之要追究司法人員的誣陷罪,以及騷擾和危害公民人身的違法行為,要杜絕現在司法人員無法無天的執法惡習。

第二,必須立即釋放所有因言論獲罪的政治犯。這一大事很重要,這也是中國又一次平反冤,假,錯案的大事。先處理好因言獲罪的現有刑事案件。

第三,要徹底取消公安和國安部門對“言論”的管轄權。公安和國安部門是國家對人民行為錯誤和犯罪的管理和執法機關,它完全不是“言論”的管理部門。現在在中國,公安和國安部門,通過無法無天的權力,直接對人民行施“言論”的管轄,用不正當甚至違法的竊聽,監聽,網絡控製等惡劣手段來實施對人民“言論”的暴力管理。在法院判決前,公安,國安用騷擾,談話,軟禁,打人,監控,拘押,刑訊,逼供,勞教,精神病治療等,這種種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的惡劣現狀,必須改變。

第四,法院、檢察院對人民言論的法律公訴和裁判,也要以憲法規定的“公民言論自由”為標準。法官和檢察官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濫用“顛覆國家、泄露機密、危害國家”等法律,對人民言論的枉法公訴和判決,要追究造成冤、假、錯案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法官和檢察官隻有在司法獨立的情況下,不受特權的幹預,獨立行施法律職權,才能“有責,有權,有公正”。對有確鑿證據誣陷他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犯罪行為,當然要以法判刑,這是豪無疑義的。隻有做到真正的以法治言,才能避免中國曆來冤,假,錯案的反複發生,中國才能不再有政治犯和良心犯。

第五,宣傳部是言論的管理部門,但這種管理應該是以言管言。宣傳部可以有自己的“言論”自由可以發表任何“言論”來對人民的“言論”表示意見,這才是合法的管理。宣傳部沒有權力,更不能用暴力管製和壓製人民的“言論”,禁止宣傳部對報紙,電台,電視台,出版社,電腦網絡等“言論”領域的強暴控製和管製。要扭轉宣傳部門對“言論”的非法管理權和控製權。

如果能夠做到以上依法治理“言論”,這對於今後解決曆史上因言,因行發生的重大錯案,如6/4風波,法/輪/功,可以起到良好的引導作用。

我希望中國共產黨能以溫家寶總理的“言者無罪”,邁出政治改革的第一步,這也是胡總書記許諾的四十年民主改革的第一步。

中國如能以“言者無罪”,開創政治改革大好局麵,逐步實現人民民主的進程,成為一個世界民主大國,這不僅是中國的大幸,也是世界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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