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六四槍殺腰斬的三十年改革 by 施化
(2010-06-04 12: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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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六四槍殺腰斬的三十年改革
施化
六四二十一周年就要到了,雖然紀念的人數逐年減少,但相信血跡被忘幹淨的這一天永遠不會出現。我曾經說過,六四的要害是開槍。不論以政治理由或經濟理由為六四槍殺辯護,都站不住腳,因為人文理由這一條底線不容越過。否則,一個社會的理念就被搞亂了。普遍相信為了某個更重要的目標,必須把人的生死放在一邊這種混帳哲理,這樣的社會是一個病態或者垂死的社會。這個社會將不可阻擋地走向人和人之間的毫無價值的相互殘殺。最近連續爆發的校園殺童案隻不過是一個極小的端倪。
由於拖延了二十一年,對六四槍殺沒有出現公正的曆史定論,曆史就停留在二十一年前的六四這一天。對中國的未來前途舉足輕重的改革開放,也由於六四槍殺而被腰斬。後二十年的改革,失去了目標和準則,除了僅僅為物質主義者鋪墊通向腐敗的道路,與全民族的生死存亡毫無關聯。
不少人直觀地以為,改革三十年是一個整體。從1978年“三中全會”到現在,一直沿著同一條線路直行。六四殺人固然不對,改革還是好的,功大於過。這是一個誤判。六四以後,鄧小平看到黨內改革派全軍覆沒,頑固派得意忘形,很可能會動搖中共的執政基礎,於是鋌險“南行”,放言“誰不堅持改革誰下台”,等於是對六四鎮壓“勝利”的一次“再勝利”。那些“六四鎮壓促進了經濟高速發展”的論調,無異於信口開河。但是,從這以後的改革,是一種完全變了質的改革,和前十年的改革相比,可謂南轅北轍。
前十年的改革,雖然也由鄧小平一手啟動,但是在理念上和後二十年完全不同。為了表述方便,我把前十年表述為“胡趙改革”。因為改革過程中受到的重重阻力,很大一部分來自於鄧本人。很難解釋為,鄧全麵主持了前期改革。鄧小平是改革開放的決策者這不錯,胡耀邦是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趙紫陽是改革開放的總工程師,這樣的說法比較接近於曆史原貌。
“改革”這個詞的當時語境,實際上是對文革的反動,目的在於扭轉毛在文革中為中國製定的政治方向。這裏首先是政治方向,其次才是經濟方向。經濟隻是政治的表現之一,不可能取代政治。“改革”不是“經濟改革”的同義詞。因為在文革的政治環境下,誰搞經濟開放,誰就是反革命。文革作為一種試劑,可以探測出不同改革的酸堿值。“胡趙改革”是否定文革的,而後期的“江胡改革”,對文革模棱兩可,最終淡化。一直到“毛澤東思想”方陣出現,文革再也不被看為負資產。
“胡趙改革”的實際貢獻也很鮮明。首先,在政治製度上,提倡思想解放,反對條條框框。這踩了鄧“四項基本原則”的紅線。在經濟體製上,提倡國退民進,放權讓利,給農民一次深度解放,極大程度地活躍了農村經濟。城市的“政企分開”,也讓給企業家大量發展空間。而“江胡改革”就完全不同。六四以後,再也沒有人敢提打破一切政治條框的思想解放,鄧小平本人也完全忘記了他親口所說“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製度、工作製度方麵的問題更重要”,把政治製度方麵的改革一律冷凍。在經濟上與前期相反,表現出的是“國進民退”。老百姓用簡單的順口溜形容:房改,口袋掏空;醫改,提前送終;教改,父母逼瘋。這還不包括侵吞國民資產的國企改革,億萬下崗職工永遠地失去了不該失去的利益。
任何有識之士都可以輕易看出:中國的改革已經走到了盡頭。雖然中國經濟在過去 30年裏快速增長,但是,誰也不敢說,中國已經建立了健全的現代經濟體係。無論公有或私有產權都沒有得到清晰界定和有效保障,市場不能自我調節,價格帶有人為因素,國有企業享有過多特權。此外,憲政、法治等製度無從建立,中國人的價值觀念出現前所未有的迷茫與混亂。簡言之,改革開放的目的沒有達到。
與改革的失敗相對應,大漢民族主義則大行其道。這將從另一個陣線,把改革摧毀得更加徹底。很顯然,所謂改革,是把中國原來的那一套放棄掉,改為世界通用的這一套。幾乎沒有一樣改革項目,不與國際接軌有關。GDP原來不是中國的,WTO原來也不是中國的。可以想見,隨著以新毛派為代表的民族主義思潮不斷高漲,給改革徹底打上句號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十年前,我在《六四是一顆病牙》一文中寫道:
從那一夜開始,全民族的價值觀就被強行扭曲了。“為國分憂”,“為民請命”這一類傳統道德,被連根鏟除;“改革創新”,“振興中華”的現代理念,被掃蕩一空。與被機槍坦克鎮懾下的萬籟俱寂相應照的,卻是醉生夢死,及時行樂和放縱淫蕩的末世情懷。“公理正義”四個字,差不多徹底被從漢語詞典中刪除,“寡廉鮮恥”四個字,卻登堂入室之地取而代之。六四平暴自上而下地給全社會樹立了一個倫理參照值,這就是“權力大於真理”。你想講理嗎?對不起,我隻有子彈。從這個意義上講,六四不是平暴,而是倡暴!
現在回過頭去看,由於六四,改革被腰斬,這是很自然的因果關係。有人很清醒地指出:曆史上有些國家借助於後發優勢,在一定時期內實現經濟快速增長。但通常由於權力未被有效約束,高速經濟增長反而惡化社會結構,誘發社會分裂、對立,最終或者走向內部的群體衝突,或者與外部世界發生衝突。二戰前的德國、日本乃至後來的蘇聯,在構建現代國家的過程中都遭遇過此類致命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