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車停下來,警察一個箭步衝到俺的麵前時,已經氣咻咻地上氣不接下氣了,接下來問了俺什麽,已經記不清了,隻記得當時俺的臉比警察還黑,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自己又說不出話來,隻好問啥都搖頭。接著警察問俺: "Can you speak English?" "No." 俺將錯就錯地搖頭回答到。
結果可想而知,一連兩張罰單,一張是超速,後來俺才知道,在學校路段,上學時間的限速是25邁,因為那個牌子在拐角,所以當時沒看到。另一張是“Failed to follow up policeman.",當然是因為不聽交警的指揮,得到的額外的懲罰。這總共250元美鈔的罰款,說不在乎,其實事後也讓俺心痛了好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