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居士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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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小鎮的教育經費

(2013-01-03 09:00:21) 下一個
兒子上一年級了,我也成了本地校區教育預算家長委員會的一員。顧名思義,這個委員會由學生家長組成,其職能是代表本地的全體學生家長參與本地教育部門製定年度預算,並且在家長和教育部門之間在教育經費方麵起一個交流溝通的橋梁作用。前幾天和本地教育部門的有關人員(相當於國內的教育局局長和分管資金預算的副局長)開了第一次會議,因此初步了解到本地政府和教育經費的一點情況,頗有感觸。

本地是一個大約兩萬人的小鎮,共有五所小學、兩所初中和一所高中。這些學校在本州並非名列前茅,不過也不算差。

本鎮的政府年收入大約為八千萬美元。其中房地產稅收為五千六百萬元,本地商業稅收五百萬元(小地方,商店屈指可數),上一年結餘五百萬元,州政府補貼一千三百萬元(其中一千萬元為指定的教育經費,不能挪為它用),流動現金儲備一百萬元。

政府的支出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固定支出,也稱為政府不能支配的支出;也就是說,這筆錢是無論如何都必須要花的。它主要用於政府購買各種保險、水電和電信開支、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車的使用與維護等(但是不包括工資)。這一部分,本鎮的年度預算為兩千兩百萬元。剩下的部分便是政府可任意支配的開支,年度預算為五千八百萬元(其中包括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

大家猜猜,在這五千八百萬元可支配的政府開支中,教育經費占了多少?百分之五?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甚至,百分之四十?

都錯了。在五千八百萬元的年度政府預算中,教育經費高達百分之六十七,為三千九百萬元。

我現在終於知道,什麽是“再窮也不能窮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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