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居士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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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新聞有感:法治與人治

(2009-08-31 12:39:12) 下一個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重慶兩任公安局長‘黑白對決’ 暗戰打黑風暴”。文中報道了重慶新任公安局長王立軍鐵腕打擊黑勢力的行動,讚揚這位被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親自點將、從錦州空降至重慶的警察重拳出擊,整頓公安警風,鏟除黑社會,安定民心。與此同時,重慶市司法局局長、前公安局副局長文強涉嫌嚴重危機而被雙軌調查,據說和包庇黑社會有關。 

這篇文章被各網站廣泛轉載;我已無法找到它的原始出處和作者。但是,如果文章中所寫的都是事實的話,那麽這位王立軍局長,本人也是一個違法分子了。 

文中寫道:“對業務工作,王立軍更是‘嚴’字當頭。他要求分縣局、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每周工作5天以上,每天工作14個小時。提出‘凡是不好好幹活兒的領導幹部一律拿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製度。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第四十四條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王立軍局長無視國家法律規定,擅自延長公務員的工作時間(估計沒有和工會及勞動者協商,也沒有支付額外的工資報酬),這種違法行為,和萬惡的資本家剝削工人一樣了。 

文章中還說:“就任不到一個月,王立軍打出了他的第一記重拳。2008710日到930日,重慶市公安局開展了曆年來最大規模的‘夏季社會綜合治安整治行動’。據 內部人士透露,當時王立軍對每一個分局甚至派出所都嚴格規定了破案數量,要求必須完成。重壓之下,上至分局領導,下至辦案民警,不得不加班加點,日以繼 夜。經過為期2個多月的治安整治行動,最終統計的數字讓人大吃一驚,不僅完成了指定的任務,還大大超出。官方統計,共破獲刑事案件32771起,逮捕近萬 名涉案分子。” 

這可就更嚇人了:領導居然會規定限期完成的破案數量!如果完成不了,會怎麽樣?如果一個派出所根本就沒有那麽多案件呢?“重壓之下”,不知道又會產生多少冤假錯案! 

在網上隨便瀏覽一下,就會發現媒體給王立軍局長戴上的種種桂冠美譽:打黑英雄、王青天、保護神等等。我完全相信,王立軍局長為穩定重慶社會治安、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立下了豐功偉績。我也相信,重慶人民將王立軍局長視為王青天,完全是出自內心的真誠感激。隻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人民,依然需要封建社會裏包青天這樣的官員,這就不得不讓人感到悲哀了。曾幾何時,那位落馬的文強局長也有過“打黑英雄”的美譽。可是當個人的威信和行為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時候,腐敗和墮落的根子就深深地種下了。有這麽一則古代笑話:有一處地方,新縣官走馬上任,聽到百姓唱歌歡迎:“舊官走了新官到!貪官走了清官到!災星走了福星到!” 新縣官聽了大為受用,便下轎問路邊的一個老頭:“謝謝你們的歡迎和信任。我初來乍到,你們是怎麽知道我是一個好人的?”老頭兒答道:“我也不知道。隻是每一個新縣官來的時候,我們都是這麽唱的!” 

小時候看這個笑話,覺得很好笑。現在再看,笑不出來了。人民真正需要的,不是英雄,而是社會裏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的法律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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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
評論
花甲老翁 回複 悄悄話 居士說得真是好 ; 人民真正需要的,不是英雄,而是社會裏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的法律製度。

居士當然說的十分對 , 但我看中國大陸目前的人民質素來說 , 這隻能是個理想 , 中國共產黨人最大的罪孽是 , 他本身的貪婪和強權培養出同樣的十四億國民 , 經濟奇跡建基於這個基礎上 , 現在官迫民反的情形開始出現了 , 天災人害的事件不絕於耳 , 如果四十年內他不倒台的話 , 地球上的黑帝國不是中國還會是誰 , 希望這是杞人憂天的胡思亂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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