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榮理財專欄

林修榮出生在香港,七零年代初期來美留學,獲加州大學貝克萊分校商科碩士學位,此後二十一年在美國與香港參予銀行、金融、電訊管理工作,曾任香港訊聯電信電話公司總裁,與美國聯合銀行總裁及董事局主席。四十五歲提早退休,此後全部時間義務輔導華人財務,每星期主持三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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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跌了價的股票要注意的稅務問題

(2009-03-15 01:35:42) 下一個

贈與跌了價的股票要注意  

  將已增值的股票,以贈與的方式送給稅率較低的親屬,例如未成年子女,是可以獲得稅率上的好處。如果本身收入高、稅率高、亦不必擔心子女要申請大學獎助學金的家庭,利用贈與稅例,對入息稅、資金增值稅、甚至遺產稅,都可能有幫助。

  作贈與時,通常是將資產的成本及持有期,一併轉給受贈人,即受贈人的成本價,與原來的成本價一樣;但這規定是要求該產業已增值,即成本價比市值為低。但若將已跌了價的股票贈送給子女,要採用那一種成本價?是用原來的成本價,或用目前已下跌的市價?答桉是要等到受贈人將來把股票出售時才決定。

  假如股票成本價是一百元,目前市值是六十元,你將股票贈與子女,將來受贈人如以一百二十元出售,則成本價是一百元,即原來的成本價。但若將來是以低於六十元出售,則成本價是六十元。至於以六十至一百元之間的價格出售,則視為特別情況,當作沒賺沒虧,即不必擔心成本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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