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收入與社會安全稅
在美國工作,除非是替聯邦政府工作,不論是打工或自雇,通常都要繳付社會安全稅;即使在人家裡工作,作為DOMESTIC HELPER,隻要每年收入超過一千四百元,也同樣要繳納社會安全稅。
居住在國外,和在國外工作的美國人,他的收入是否要繳納社會安全稅呢?假如他是為外國公司工作,那便完全不需要付社會安全稅金,外國公司也絕不會在薪金內扣起社會安全稅。即使該美國公民或居民希望支付社會安全稅,也沒有途徑去繳納,這類朋友是完全不必(也不可能)去繳納社會安全稅。假如差幾年才湊夠四十個季度點數的朋友,要考慮這個事實。
可是,假如該美國公民或居民,在國外是為美國公司打工,他的工資便一定要扣除社會安全稅金,即使他的工資是在海外支付,也一樣要付社會安全稅金。
還有一個特別的情況,就是自己做生意,但生意收入很小或者有虧蝕,也可以利用一個特別的「可供選擇的辦法」OPTIONAL METHOD,去計算您要付的社會安全稅,不過,這個特別稅例在一生中隻可以用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