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自己以前的幾個小笑話(我是土人)
(2008-12-16 14:40:54)
下一個
1。小時候,五六年級的樣子吧,穿了一身阿迪達斯,當然,那會兒我可不知道什麽阿迪達斯。鄰家姐姐大我個兩級的樣子,看到我衣服上的標誌,先是驚訝,跑過來摸了摸說,喲,還是三葉草呢(說實話,我覺得那標誌更像蓮花),這個可貴呢,你這肯定是假冒的。以後再有人問我衣服牌子的時候,我就會說,這是假冒的三葉草牌的。若幹年後才知道我那是正牌的阿迪達斯
2。六年級的時候老師允許我們開始用圓珠筆或者是鋼筆寫作業了。老爸給了我一支鋼筆,用起來很不錯,除了覺得重了一點兒。牌子從來沒有聽說過,我根據其讀音,叫它帕克。這筆我一直用到了高中,直到有一天,同桌注意到了,說,哇,派克呢。我說,派克是什麽啊
3。剛上小學的時候吧。老爸帶我去吃漢堡包,我聽成了漢寶寶,心想,要吃小孩子啊,真可怕。結果就是兩片麵包,裏麵夾了一塊難吃的肉餅,然後有些酸黃瓜和西紅柿吧。直到現在,我都不喜歡吃漢堡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