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多方麵的證據表明,美國人的確很難吃到轉基因蛋白。玉米的種植麵積雖然很大,但是除去燃料、飼料等用途,用於食品加工的比例非常低,美國人吃到轉基因玉米蛋白的幾率更低(約6%)。如果算上所有主糧,美國人在無標簽、無選擇傾向的情況下,按照美國人傳統的飲食習慣,每頓隨機選擇而吃到轉基因玉米蛋白的幾率隻有大概1%。也就是大概三個月才會隨機吃到一次。從絕對量上講,美國年人均吃到玉米Cry1Ab毒素蛋白4
1.
20世紀80年代早期,美國通過擴大為適應基於rDNA創造產品的現行法例,建立了GE生物正式的監管架構。科學和技術政策辦公室概述了這種方法,文件題為管理生物技術的協調框架,它確立了管理GE食品基於生產,而非加工的的概念,以及逐案管理的基礎。
GE食品及由它們生產的產品由三個聯邦機構監管: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環境保護局(EPA)和美國農業部(USDA)。FDA負責來自所有作物,包括GE作物的食品和動物飼料安全和標簽。FDA要求對以下做完全評估,GE食品所包含的未知DNA序列,顯著改變的營養物水平,相對於現有食品的不同成分,可能引起過敏或毒性的蛋白質,和/或新的篩選標記基因。EPA評估食品安全和新農藥及農藥產品相關的環境問題。轉Bt基因玉米(蘇雲金芽孢杆菌;玉米)和含有殺蟲性Bt產物,用來控製例如歐洲玉米螟的產品,屬於其管轄範圍。EPA的控製還覆蓋GE植物,其中含有有害生物的一小部分,如病毒調控序列(如35S啟動子),被用於開發成GE作物。USDA的一個部門,動物和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負責種植和田間試驗GE植物的環境後果和安全,它們的作用是確保轉基因作物田間試驗是在受控條件下進行的,並且報告任何不尋常的事件。每個GE作物不會被所有三個機構監督,但是,如果有效的科學數據顯示出消費者或環境安全問題,這三個機構在法律上有權力要求任何產品立即從市場撤除。
聯邦政府認為,每一個通過rDNA方法引入特定DNA片段的GE植物要成為一個“規範的品種”,每個基因轉移作為一個事件定義。以相同的DNA結構插入不同位點而創建第二個轉變植物被認為是一個單獨的事件,一個規範的品種要求監督,即使第一個事件得到監管部門批準,取得免檢狀態[1]。
1.1
FDA對美國食品及藥品有多項政策,而基於基因改造技術而得到的新食用作物,由於在大多數營養物質比較中被認為與相對應的作物“實質相同”,因而FDA對新食用作物隻是走了一資訊程序(Consultation Procedures)。在資訊階段,FDA對開發者提供的新植物品種信息評估的目的是確保在商品化流通之前,有關人類食物和動物飼料安全問題或者其它規範問題(如標簽)已得到解決。在谘詢過程中,FDA不對開發者所提供的數據進行全麵科學審查。相反,FDA認為,對來自新植物品種的食品在引入市場時,根據機構科學家對現有資料的評估,來自新植物品種的食物是否存在任何懸而未決的問題,關係到該機構必要的法律行動。未解決問題的例子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顯著提高植物的有毒物質或抗營養成分水平,重要營養物質的減少,新的過敏原,或食品中存在未經批準的食品添加劑。FDA認為,當所有的安全和規範問題都得到解決,資訊將完成。1994年,FDA在其食品、獸醫資訊委員會召開的公眾聯合會議上討論了該資訊程序,該委員會由機構以外的食品及飼料安全專家組成。該委員會成員同意FDA根據正在開發的生物工程食品和飼料的種類,谘詢程序提供相適水平的政府監督。(Guidance on Consultation Procedures Foods Derived From New Plant Varieties, October, 1997, http://www.fda.gov/Food/GuidanceComplianceRegula
從以上程序可以看出,FDA並不自己實驗,而是參看開發者(或公司)提供的安全數據,在必要的時候由該機構的相關專家與公司專家開會商討有關的安全數據,得出一個最終資訊結論。在提供了相關的各種信息,比如轉基因的名稱、來源、序列特征、功能、技術方法,表達產物的序列、功能和表達量,表達產物與已知或懷疑的過敏原或毒物的比較,與已知相對應的作物比較重要營養物或毒物,最終由公司回答為什麽消費者食用是安全的。由此可知,對於來源於新的生物工程作物的食品要進入市場,美國FDA邏輯就是,隻要程序是完整有效的,那就隻能等到出現可以檢測到的問題時才會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換句話說,至少在轉基因作物審批這個問題上,FDA並不是站在科學或者消費者的立場上,而是站在實用主義及新作物開發商的立場上,將推廣後的長期實驗,包括人體實驗當作其采取法律手段的基礎。
乍一聽,似乎美國人民挺不幸的,其實,對於轉基因作物,FDA一家說了不算,由於主要轉基因的生物農藥本質,以及抗除草劑成分,大多數轉基因作物主要是由EPA和USDA/APHIS進行審核。本文重點談生物農藥本質。由於轉基因作物所轉移的Cry蛋白家族成員,其實質作用是作為農藥,被稱為生物農藥(biopesticides)或植物嵌入式殺蟲劑(Plant-Incorporated Protectants, PIPs)。EPA負責對美國境內農藥的安全使用,因而GMOs在經過FDA谘詢程序後,其內包含的PIPs成分主要歸EPA審核。
1.2
http://www.epa.gov/pesticides/regulating/est_tolerances.htm Establishing Tolerances and Tolerance Exemptions EPA sets tolerances, which are maximum amounts of a pesticide allowed to remain in or on foods, after conducting a risk assessment. Information on the process for setting tolerances is available in a fact sheet. In some cases, a pesticide ingredient qualifies for an exemption from the requirement for a tolerance. The established tolerances and exemptions are listed in the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When a new tolerance or exemption is established, EPA published a rule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Note that any changes to the established tolerance or exemption will be publish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and reflected in the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These documents should be consulted if current information is needed. 建立容差及容差豁免 EPA設置容差,是在風險評估後允許留在食品內或食品上的農藥的最大計量。容差設定的處理信息可查看事實表。在某些情況下,某一農藥成分獲得對所要求容差的豁免資格。 既定的容差和豁免列入聯邦法規。當一個新的容差或豁免成立後,EPA在聯邦注冊(局)公布規則。請注意,任何既定容差或豁免的更改將發表在聯邦注冊局並在聯邦法規中得到反映。如果需要目前的信息,應谘詢這些文件。 |
(http://www.epa.gov/pesticides/factsheets/stprf.htm)
首先,第一步是農藥登記
農藥這一術語包括用於以下產品的多種成分,如殺蟲劑,殺真菌劑,滅鼠劑,驅蟲劑,除草劑,殺菌劑,和遊泳池化學品,其目的是為了預防,消滅,驅除,或減少任何形式的病蟲害的產品。在農藥可能在美國銷售和使用之前,EPA徹底評估所提議的農藥,以確保它不會危害人體健康或環境。農藥通過該評價被授予執照或“注冊”,允許其根據EPA設置銷售和使用,設置是為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農藥登記在單獨的事實單中介紹。
政策I:EPA為確保食品安全設定容差
在允許食用作物使用農藥之前,EPA設定一個容差,或最大殘留限製,指對每一個農產品在施用農藥後殘留在其內或其上的劑量。容差是觸發強製行動的殘留水平。即,如果發現殘留高於這一水平,該農產品將被政府查封。
為設定容差,EPA必須製定一個關於農藥能夠在“合理的無害確定性”下使用的結論,要有這個結論,EPA考慮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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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確保所選擇的容差是安全的。容差應用於進口及在美國長成的食物。
政策II:有些產品不需要容差
有些農藥有容差要求的豁免。若豁免被發現是安全的,EPA可能頒豁免。即,EPA必須如設定容差一樣審查毒性及接觸數據。進一步的,為檢驗和測量農殘水平必須有一個可行的方法,這樣監管部門才能確保任一殘留都低於安全線下。
所涉其它機構
有幾個政府機構會加強EPA對食品中農藥容差。
聯邦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DA)對美國境內及從他國進口的食品測試這些農藥殘留以符合限定。
洲執行機構也會檢查本國食品。
另外,美國農業部測試肉類和奶類。
USDA和FDA針對食品內農殘製定有這樣的計劃,以得出統計有效的信息。它們為EPA提供這些信息用於其對農藥的風險評估中。
如果USDA成員發現在他們的數據收集計劃中有違背容差,他們通知FDA。
容差設定需要大量的科學研究
農藥公司或注冊者,在EPA設定容差前必須提交包含多項的科學研究以供審核。數據設計以確認化合物對人可能產生的有害影響(毒性),化合物(或分解產物)在食物其內或其上可能的殘留量,以及其它可能接觸到農藥的途徑(如通過在家或其它地方的使用)。
所有這些信息被用於EPA的風險評估程序。一份單獨的事實表,“農藥對人類健康風險評估”,敘述了這一程序。風險評估包含人吃的食物的數量和種類,農藥使用廣泛程度(即,有多少作物實際受過農藥處理),以及化學性質、毒性和接觸信息。EPA還會使用通過農藥數據計劃獲得的來自USDA的有關人吃的食物的種類和數量的數據。通過這些評估,EPA將確保被提議農藥使用的整體安全,如FQPA所要求的。
EPA對舊容差進行重新評估
EPA已經重新評估了1996年8月3日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簽署生效的所有農藥及其成分的容差和豁免。這項工作為確保現存容差及豁免符合FQPA的安全標準。容差和豁免的重新評估時間表為三分之一於1999年8月完成,三分之一於2002年8月完成,其餘2006年8月完成。
EPA對可能顯示最高風險的農藥給予最高優先級。這項重新評估是一項巨大工作:450多種農藥及其成分擁有容差或容差豁免。大約9700項容差在FQPA通過時生效。還有許多相關化合物(即可能用於多種食用作物的化合物)的容差,也使得審核更加複雜。更多信息參見EPA的FQPA成績。
1.3
USDA的一個部門,動物和植物健康調查局(APHIS),負責種植和田間試驗GE植物的環境後果和安全,它們的作用是確保轉基因作物田間試驗是在受控條件下進行的,並且報告任何不尋常的事件。
2005年,由美國農業部監察長審計表明USDA缺乏GE作物生長和收獲後用途的基本信息,提高了對特別是生產藥品的改造作物用途的關注。2007年還有另外兩次關注。第一,因離最初的種植現場13英裏外發現有花粉傳播,美國聯邦法院下令USDA對GE糠穗草試驗田進行的應用采取更詳細的審查。第二,在2007年初對批準放鬆管製狀態草甘磷®紫花苜蓿時提出了問題,美國地方法院裁定,USDA在已經審批的放鬆管製許可中沒有適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EIS)是錯誤的。草甘磷®苜蓿回到受管製狀態,延遲提交並審查適當的EIS。
同時,USDA通過調查和回饋,收集國內及國際農作物種植及使用的相關信息,為農產品貿易及受控使用提供數據。
1.4 總結美國各相關部門在轉基因農作物監管時的相互關係如下圖:
2.
2.1 先解釋幾個名詞:
NOAEL/NOAEC (No-observed adverse-effect level/concentration)——The greatest concentration or amount of a substance, found by experiment or observation, that causes no detectable adverse alteration of morphology, functional capacity, growth, development or life span of the target organisms under defined conditions of exposure. Alterations may be detected that are judged not to be adverse.
無觀測不良效應水平/濃度(NOAEL/ NOAEC)——通過實驗或觀察,將目標生物在限定條件下暴露,導致沒有可檢測到的不良形態改變、功能、成長、發育或壽命的最大濃度或物質的量。改變或可檢測到,但被判定並不是不利的(Harmonization Project Document No. 2, WHO, 2005)。
LOAEL (lowest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The lowest experimentally determined d~ at which a statistically or biologically significant indication of the toxic effect of concern is observed.
最低觀察到不良效應水平——觀察到特定被研究物質統計學的或生物顯著性顯示的毒性反應的最低實驗劑量。
Safety factor——Composite (reductive) factor by which an observed or estimated no-observed adverse-effect level (NOAEL) is divided to arrive at a criterion or standard that is considered safe or without appreciable risk.
綜合的(簡化的)的係數,通過它將一個已發現或估計的無觀察不良效應水平(NOAEL)被劃分為達標,或者被認為是安全的或沒有明顯風險的標準。
ADI (acceptable daily intake)—— The amount of a chemical to which a person can be exposed on a daily basis over an extended period of time (usually a lifetime) without suffering a deleterious effect.
可接受的日攝入量——一個人在長期(通常一生)內每日有基礎接觸的情況下,對某化合物不會忍受有害效果的劑量。(ADI=NOAEL/SF)
2.2 安全劑量/參考劑量的得出:
根據相應的解釋,安全係數在設定時需要考慮種間差異及種內個體差異,並且,出於對老年人尤其是嬰幼兒的考慮,每項考慮都以十倍作為基礎,留有十倍或更高的安全係數。在使用安全係數時一個隱含的基本假定就是當使用這個係數時公眾健康及特殊人群的健康也得到了保護。進一步的假設認為人類對某些毒物的敏感度比動物高10到1000倍,成年人比兒童低,老年人比年輕人更敏感。從而,一個安全性評估可以通過用多種動物所建立的準確的NOEL(未發現效應水平)或其等價值的毒理學評估來實施。評估人可利用安全係數進行種間外推(通常10或更高係數),包括用NOEL乘以十倍係數表示年齡差異,可能還有特殊人群間的十倍係數。假設而言,如果化學物A對實驗大鼠建立了一個NOEL是1000 mg/kg/day,評估人可以計算安全係數並得出安全劑量是1 mg/kg/day(http://www.enotes.com/public-health-encyclopedia/safety-factors)。
根據EPA參考劑量(Reference dose, RfD)的介紹[2]:由於在使用“安全係數”這個術語時,可能無意地暗示了絕對的安全,即毫無風險。然而相信存在一定閾值的概念基礎及在大多數嚴格實驗的案例中並不存在相關某個特定化合物的絕對安全。因而,科學上更多使用不確定係數(Uncertainty factors, UFs)來代替安全係數(Safety factors)。以十倍因子“10H”表示普通健康人群中不同敏感度的差異;當不能使用人類接觸或人類接觸數據不足時,使用動物得出的長期實驗值需要一個十倍因子“10A”以考慮動物數據擴展到人的不確定性;當使用亞長期的動物實驗擴展到人時,使用十倍因子“10S” 代表亞長期NOAELs擴展到長期NOAELs;當使用LOAELs時,使用十倍因子“10L”代表從LOAELs擴展到NOAELs的不確定性。“MF”是另外一個附加的0-10的不確定係數,MF需要對科學不確定性的專業判斷,比如對多種不同物種測試全部結果的完整性的判斷。MF的缺省值是1。其中,NOEL(No observed effect level)與NOAEL的差別是,如實驗中未發現統計學上的差異,則為NOEL;若發現統計學上體重的微小變化(比如2%),器官重量的微小變化,與對照組組織病理學上的細微可分辨性,肝中酶水平的微小升高等。雖然可觀察到,但不認為具有生物學意義,既被定為NOAEL;當這些相關差別比較大(比如20%),既被定為LOAEL。各自所使用劑量差異通常至少有5倍。
當使用NOAEL時,因為研究是基於動物的亞長期(subchronic duration)實驗,因而:
UF =10H × 10A × 10S = 1000。
RfD = NOAEL /(UF × MF)
可以看到,雖然UF與SF在數值上可以是相同的,但其中所包含的科學性卻是不同的。而參考劑量RfD與每日可接受劑量ADI,即使當MF等於1時會是相同的計算結果,但對使用者可以產生的心理暗示卻是不同的。
2.3 轉基因主糧——意味著什麽?
根據EPA公布的哺乳動物毒理學研究數據(http://www.federalregister.gov/articles/1997/10/10/97-27012/notice-of-filing-of-pesticide-petitions;Bt Plant-Incorporated Protectants, October 15, 2001, Biopesticides Registration Action Document),喂食兔子31天所得的Cry1Ab蛋白的NOEL為Cry1Ab> 0.06 mg/kg/day,根據以上公式,不確定係數(UF)計算得1000,MF按照1計算,則其參考劑量(RfD)應為0.06 ug/kg/day。以人的體重為60 kg計,則為3.6 ug/day。轉基因大米KMD1含有15 mg Bt toxin/kg[3]。一人一天估計吃一斤米飯(500 g),按一斤米可以做出兩斤米飯計算,則吃下的米為250 g。理論上其中Cry1Ab蛋白含量為15×0.25=3.75 mg,即3750 ug/day。高於上麵計算的參考劑量3.6 ug/day三個數量級,與做實驗時喂食兔子所得出的NOEL相當。即,如果這種轉基因大米獲得推廣,則從動物的短期實驗到人的長期食用,沒有留出任何不確定係數。當然,人可以安慰自己的,就是大米是煮熟了才吃的,而不像實驗中是生著喂給兔子或大鼠的,其中絕大部分Cry1Ab蛋白是變性失活的。實際上,這就是你可以依賴的“安全係數”。那麽,其它那些可以生吃的轉基因作物呢?這種大米用於飼料呢?如果這種大米上市,其實就是將人與實驗動物對毒素放在同一個食用級別上,這不就等於拿人做實驗嗎?(以上實驗所用的標記為KMD1的大米由中國浙江大學核農業科學所提供,在其報道中,這種大米已經通過使用玉米泛素啟動子,實現了Cry1Ab蛋白在空間和時間上的表達不同,在大米穀粒組織中表達量最低,占總可溶性蛋白的0.015–0.018%[4])。Cry蛋白一定會被哺乳動物完全消化掉是嗎?以上EPA的數據中,還包括對小鼠LD50(半致死量)的實驗結果:Cry蛋白三個亞型,對小鼠LD50(半致死量)>3280-5200 mg/kg體重。小鼠約重30g,LD50大約100-150 mg。一是你是否知道半致死量這個概念,二是,你是否對這個計算量有概念,你說小鼠會不會是被撐死的?
針對生物農藥(biopesticides),EPA關於農藥(pesticides)的許多安全概念和對策全部被打破。EPA在“正確使用農藥指導”(Safe Use Practices for Pesticides, http://npic.orst.edu/health/safeuse.html)中,明確指出需要看標簽、懂風險、最小化風險、最小化接觸、正確儲放、清理、防毒措施等,這些全都在植物嵌入式殺蟲劑(PIPs)的使用中被華麗地忽視了。當Bt這種殺蟲劑被轉移至食用作物中,你就不必要再看什麽標簽、不需要知道有什麽風險、會接觸到多少也不是你能決定的,而且還有一點非常重要,你不知道中毒症狀會是什麽,從而根本無法采取任何防治措施。這樣,你是否有一種被逼著信任EPA和轉基因專家的感覺?當無可選擇時,就算不信任,你還能怎樣呢?
然而,美國的EPA也並不是什麽事情也沒有做。在對PIPs進行安全性容差的設定時,EPA不但需要審查來自農藥公司、新植物開發商或注冊人提供的安全性實驗數據,同時還要參考來自農業部動植物健康調查局(USDA/APHIS)的數據,這些數據是關於在美國這些轉基因農作物的種植、收獲及使用情況的數據。EPA重點分析了來自USDA的美國人基本食品消費習慣,根據美國人均接觸程度來計算安全係數。這是EPA在設置容差時三條基本考量中的第二條,“使用量及頻度”(how much of the pesticide is applied and how often)的考量。EPA當然知道,雖然在美國轉基因作物種植麵積已經很大,但是美國人的基本食品安全是有保證的。比如占美國人主食70%的小麥,就沒有轉基因品種;而玉米,雖然轉基因種植麵積非常大,但同時玉米是最主要的生物燃料(生物柴油、酒精)的原料和飼料來源,作為直接食物的玉米非常少(大約6%)(http://blog.sina.com.cn/s/blog_757a88730100riq0.html)。當考慮主糧供應時,這個比例低到如果不專門去尋找選擇,則無意識地選擇到轉基因主糧的機會非常低(約1%)。
USDA統計美國年人均玉米消耗33.1磅,約15kg,其中包括玉米粉、玉米渣、穀物麥片及玉米澱粉。玉米粉與玉米澱粉是兩個東西,前者是玉米直接磨成粉,含有轉基因蛋白,但後者在加工中有“蛋白分離”一步,使得澱粉的總蛋白含量隻有0.35%。而根據USDA統計玉米用途,2011/12年市場季,玉米食品相關用途(酒精、糖漿、葡萄糖、澱粉、穀物麥片及留種,用量從大到小)中,可能含有玉米蛋白的隻有澱粉和穀物麥片兩項,而這其中,澱粉占 57%。以上麵美國年人均消耗玉米為總量,減去其中基本不含蛋白的澱粉,則美國年人均直接消耗含有玉米蛋白的玉米粉、穀物麥片等的總量約為6.5kg,合每天約17.8g。以孟山都公司著名的MON810玉米為例,其玉米粒部分含有Cry1Ab蛋白0.63 ± 0.06 mg/kg(幹重)(http://www.epa.gov/oppbppd1/biopesticides/pips/cry1f-cry1ab-brad.pdf),則美國年人均吃到Cry1Ab蛋白的量約為6.5×86%×(0.63 ± 0.06)= 3.53 ± 0.34 mg < 4 mg。4 mg毒素蛋白,這比大多數藥片的有效成分劑量都小,而這是一年的量。
我們來比較兩個有意思的數據。美國習慣食用玉米的人群是墨西哥裔美國人,占美國總人口的不到10%。持西班牙語的拉美裔是全美人口最多、增長最快的少數族裔(約占美國總人口的15.7%, http://www.census.gov/popest/national/asrh/NC-EST2009-srh.html),墨西哥裔占西語裔的三分之二左右(宋歐,美國墨西哥移民的人口效應評析,2009,http://www.ims.sdu.edu.cn/cms/attachment/090625044635.pdf;美國最新人口普查數據,2010,http://www.census.gov/prod/cen2010/briefs/c2010br-04.pdf)。另外一個大宗轉基因作物的例子是大豆(soybean)。美國轉基因大豆的種植麵積達到大豆總麵積的93%,但除了絕大部分出口及油料、飼料用途外,美國人幾乎不會直接食用大豆蛋白(http://blog.sina.com.cn/s/blog_757a88730100rpj6.html)。喜歡吃大豆產品的亞裔人口,在美國人口比例大約為5.2%(http://www.census.gov/popest/national/asrh/NC-EST2009-srh.html),也是移民增長較快的少數族裔之一。我們比較這兩個數據,就會發現EPA在轉基因食品安全係數中的考量。在這裏,我不想猜測什麽種族歧視問題,隻想問如果轉基因作物有那麽多的好處,比如增產、提高營養水平、減少農藥使用等,為什麽美國不從小麥開始推廣?難道小麥沒有病蟲危害,使用農藥很少?從FDA、EPA關於安全性評估的政策及數據,根據前麵的計算已經知道若為每日可以接觸到的主食,他們當然要考慮足夠的安全係數或者不確定係數,從而,我們可以看出其實他們得出的“安全”或者“可接受”的結論,是基於對美國人日常食物接觸的調查統計的,即“最大可預測日接觸量”的差異。從另外一個計算中可以知道,若美國小麥的轉基因種植麵積也達到了86%,若真的沒有標簽,美國人也無任何飲食傾向性,則美國人吃到轉基因蛋白的幾率將比吃玉米提高近二十五倍(http://blog.sina.com.cn/s/blog_757a88730100riq0.html)。同時,還以孟山都MON810玉米為例,玉米粒(grain)幹重含有0.63 ± 0.06 ug/g的Cry1Ab蛋白,也就是0.63 ± 0.06 mg/kg,比前麵提到的KMD1大米的Cry1Ab蛋白含量15 mg/kg也要低25倍左右。這兩個25倍相乘,就得到了近千倍的“最大可預測日接觸量”的降低。數據擺著那裏,至於你是否相信這是FDA、EPA出於對主糧安全係數的考慮,由你自己判斷。
美國FDA不推薦使用“轉基因”字樣的標簽,原因是不能顯示有營養成分的差別,造成商業競爭上的差別。但是實際上,美國食品都需要有明確的商品條形碼。比如水果,就擁有PLUs(Price Look-Up codes)碼,條碼上普通水果都是四位數,而五位數的以9開頭是有機食品(Organic produce),8開頭的為轉基因水果(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http://www.fruitsticker.com/)(在市場上幾乎找不到)。美國人究竟能否避開選擇轉基因玉米,從查找的官方資料中我沒有這方麵的證據,現居美國的朋友是否可以提供?
3.
根據以上調查和計算,如果美國政府是負責任的,卻是它聽由生物技術公司即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一方麵給政府部門提供安全證明,又由其告訴政府部門已經沒有可以想到的證據來證明其安全。而政府隻是被動地登記,檢查文件是否完備,再等到有可以證明的危害出現後采取法律措施。沿用了一種傳統的普通新食品所采用的確定方式的檢測標準方式來針對充滿不確定性的轉基因植物。比如,已有研究認為現有的動物實驗並不足以完全證明人食用的安全性[3, 5]。另外,美國政府部門對一些特定基因的環境釋放采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任態度,真的是驕傲於它的地廣人稀嗎?;但如果說美國政府部門是不負責任的,它又確確實實地保護了本國絕大多數國民足夠充分的食品安全係數,保留著底線。因此,在美國、歐洲推廣轉基因小麥之前,中國不能推廣轉基因主糧,否則就是拿中國老百姓當作實驗動物對待,這是中國的底線。
(時間倉促,如有錯漏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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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757a88730100s0r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