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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法律與道德之間——向WXC高手求教

(2009-02-10 14:41:06) 下一個


【鍾馗原創】

昨天草就的一篇‘原創’貼,今早一看,就不翼而飛了。似乎這裏不大提倡談政治,可是這貼和政治無關,不知為何犯禁?

有網友認為這是一個道德問題,那道德是否可以討論討論?

其實我也搞不清這是哪門子事兒。不就是把一篇文章從一個地方挪到另一個地方嘛!記得在網絡出現之前,不少人喜歡剪報——將報刊雜誌上自己喜歡的文章剪下來貼在一個本本上,匯集成“書”,還在親戚朋友之間流傳——這種自娛且娛樂大眾的做法好像沒礙著誰吧?在那腥風血雨的年代都和政治無關,更和道德無關吧?

微軟的一聲震天炮給我們送來了網絡,於是人們隻要幾下點擊,一篇文章就跨越時空,從萬裏之外飛躍太平洋、穿過北極,挪到地球上的任何一個角落。

問題出現了:隻要你不用zt 兩個字母,就觸犯了道德底線,就不尊重原作者,就是剽竊!(當然也有網友指出:“ 如果是原創,又是全部轉——當然應該得到原作者的同意”。)

俺整來整去楞是沒整明白。

首先申明:本人絕對鼓勵原創,也不提倡將別人的文章“到處貼”,隻是困惑:為什麽加了zt 就過了道德關,不經許可將別人的東西拿來就不被質疑?加了zt 為什麽就算尊重原作者了?就不是道德問題了?為什麽人們對網上顯然違法的將盜版電影‘到處貼’的現象‘喜聞樂見’,卻容不下轉貼網文?為什麽網上的粗口謾罵,汙言穢語,人身攻擊,無人敢站出來指責,對公然違反知識產權的做法習以為常,一看到別人沒有 zt 的轉文就義憤填膺?

看了諸位的跟貼,感覺邏輯似乎是:轉貼電影或注明 zt ,讀者知道那不是你的原創,你不會因此抬高自己身價,增加人氣,那就沒關係,但不注明 zt 就是不誠實,就觸犯了道德底線,至於違法與否,和我無關。也就是說,“誠實”的不講道德違法是可以的,因為你沒得到好處,我卻得了利(有新電影看了嘛);使個手腕耍小聰明為自己增加人氣提高知名度則不行,雖然實質上沒有違法也沒有傷害什麽人的利益。(據我所知,上傳電影是違法,不注明 zt 轉文好像還沒有法律界定)。於是我可以將剛上線的《非誠勿擾》貼上網絡,讓馮小剛損失銀子,卻不能不加 zt 轉貼一篇網友的文章娛樂大眾,何等邏輯?

嗚呼!原來是要‘以德治壇’,你要遵守‘道德底線’,不要不擇手段地將自己的人氣炒上去,隻要加了 zt 就好,原作者同意不同意,上傳影視合不合法,幹我何事!咱們的傳統,‘德’大於‘法’嘛!

還有一點沒有想通的是,讀者為什麽一定要將一篇網文的原作者等同於上貼者呢?那個掛在邊上的 ID 隻是表明由誰上貼,並不說明上貼者就是原作者。他能拿這篇文章去雜誌發表嗎?等他那樣做成了,讓方老弟舟子同誌來打假也不遲嘛。

至於容易造成誤解,那是看貼者自己的問題,比如你看“凡轉貼者一次性交付 $50 !”看歪了,怪誰呢?再舉個例子,你的一個會畫畫兒的朋友家裏掛了許多畫兒,你不會斷定所有的畫兒都是這個朋友本人的作品吧?他也沒有必要在所有畫兒上貼上條條:‘本人原創’和‘買自榮寶齋’吧?即使他用一個三流畫家的畫作誇口說是他自己的作品,也不過是虛榮心作怪,這不能斷定你朋友的道德有問題吧?但是他絕對不能用一個別人的作品去參加書畫比賽,不管他有沒有標明“ MD ”——買的!

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個人博客好像是業餘繪畫愛好者的書房,貼什麽,注明什麽都是人家自己的事兒;論壇是書畫交流沙龍,帶自己的作品和別人的作品來都一樣,你不清楚,可以問嘛,你要認定沙龍中的人帶的都是自己畫,那是你的問題。

網友說:“ 轉貼既不得錢,看時也不交錢,有甚不可?應該算合理使用吧?違啥法了?” 我再加一句,“違背啥道德了?加不加 zt 都一樣。”其實,網上未注明 zt 的轉文,轉貼者要麽是新手,連 zt 啥意思都沒弄明白,要麽是疏忽,要麽就是虛榮心作怪罷了,這虛榮心誰沒有啊?上升到什麽道德高度忒沒勁吧?

俺最煩到處揮舞道德大棍的人,所以俺有一個荒唐的論斷:不管別人做了什麽,隻要不觸犯法律,就不要輕易的指責,道德上的事,誰都不好說吧?

說到底,網絡轉文不管是加不加 zt ,都是未經許可複製他人作品,如果說違法,都違法,違法的也都不道德,一個明裏,一個暗裏罷了。不過論壇又不是什麽《科學》雜誌編輯部,大家都是找個樂兒,所以還是心態平和些,對人寬厚些,讓這裏的氣氛和諧些。當針對個人時,法律上的事去法院,政治去國會,道德,免了吧?

最後要說明的是,本人不應該說此文是原創,因為很多措辭用語都來自前人文章,所用漢字都來源於倉頡的發明,輸入軟件來自股溝,部分詞匯(如‘法律’、‘道德’)的發明者為日本人,特此感謝老祖宗倉頡、感謝新華字典,感謝我的小學語文老師和教科書,感謝股溝,感謝日本人……

謝謝各位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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