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C的四十不惑
四十不惑,我剛剛發現,老C和Kurt Cobain竟然是同一天生日。
但是老C對Cobain並不熟悉。老C是聽Deep Purple, Rolling Stone, Beatles這些人的歌長大的,他比Cobain幾乎大了一輪,就是說,Cobain去世的時候,老C差不多已經到了不惑之年。
老C上大學是在七十年代,雖然沒有來得及趕上68年轟轟烈烈的德國學生運動,但是他在大學裏和幾個同學組織相聲團,全國各地到處去做表演,忙得不亦樂乎。德國的相聲內容基本上是諷刺時政,可見老C也曾經是個不安生的青年。八十年代末,當Cobain開始走紅的時候,老C被公司派到遠東,開始了他職業生活的大轉變。老C和Cobain是兩代人,在Cobain成為我們這一代人的青春期代言人時,老C已經順利完成他的轉型,結婚生子,進入了正常人的生活。
二十多年前,老C留著披肩長發,八字胡須,和一群人住在德國南部某處的一所大房子裏,他們穿大喇叭褲,飆摩托車,舉行狂野的派對,假期裏開著破破爛爛的大眾camping中巴車,到荷蘭去購買便宜的大麻。但是這些跡象,你在今天的老C身上一點都看不出來,今天的老C是一個事業成功的中年人,你會經常看見他夏天下班之後在自家花園推著剪草機剪草,或者是周六上午蹲在房頂上敲敲打打。
“你覺得你年輕的時候怎麽樣?”我指著他的舊照片問老C。
他有點羞澀地回答說:“狠傻。“
老C是個環保分子,政治上傾向於綠黨,隻有這一點,似乎可以被看作是他當初的反叛生活留下來的印子。我發現,頭上長過反骨的人,不是綠黨的擁泵就是民主黨的親近者,很少有支持共和黨的,德國的前外交部長,前綠黨總理Fischer,也曾經是當年學生運動的積極分子。當然,這些人今天所支持的,很難說就不是他們當年所反對的。
我對老C的經曆非常心向往之,我對自己的過去卻是沒有那麽容易地用一句“狠傻”就可以交待的。九十年代初,我在廣州的一間破破爛爛的小酒吧裏第一次嚐到了大麻的滋味。第一次抽大麻的感覺並不好受,頭昏,反胃,完全跟high沾不上邊。但是我忍受著一切身體的不適,頑強地把那隻手卷的摻了大麻的紙煙抽完了。年輕的時候,我們的心裏充滿了倔強的沒有指向的反叛,就像八十年代末,我和幾個哥們坐在深夜的草地上就著啤酒香煙狂吼崔健和羅大佑,我們滿心都是傷痛的感覺,卻並不知道傷痛從何而來,那時候,我們還不知道Cobain。
其實,即使我那時候知道Cobain和Nirvana,也未必能夠了解他們。比起老C們來,政治上無需多說,我們是根本沒有發言權的。而中國文化和傳統早就被破壞至盡,已經無影無蹤,更是談不上反與不反。
中國人有句俗話說“見怪不怪,其怪自敗”。我們裝模作樣的反叛態度,就在周圍人的沉默裏麵灰溜溜地收場了。很多年後,我才知道,中國被摧毀的文化,是可以看得見的,可以拿出來展示和炫耀的。但是中國文化的精髓,卻一直在那裏,他存在於中國人的骨髓和血液裏麵,不是一件瓷器或者是一本道德經可以代替得了的。這種文化,無影無形,就像一麵不受力的棉花牆,或者是武林傳說的吸心大法,任你怎麽發功,總是打不到對手的身上,更不消說會傷他半點毫毛。
我們就這樣度過了青春期,象每一個中國人一樣,少年老成,青年老成,中年老成,老年,???在這些老成後麵,由於沒有真正經曆過青春期,我們的心裏一直處於發育階段。
前段時間看見傻爺報道崔健還在唱一樣的歌,想起出國之前在廣州看過一場崔健的演唱會,他穿著西裝站在台上的樣子,引得老石驚奇地問我:這就是你們的搖滾明星?
假設Cobain還活著,他會不會也像崔健一樣,用早就沒有生氣和反抗力的喉嚨哼哼出一曲廉頗老矣?
我的偶像傻球舊年寫過一篇關於Cobain的懷念文章:四十不惑。如今傻爺也已東去展翅,不免讓人唏噓。
他們的離去在他們各自的音樂成就上又增添了一份感人的悲劇色彩,甚至是一道神化的光環,而其中的柯特·科本,更被認為是上世紀九十年代搖滾樂唯一的神話式人物。
1967年2月20日,柯特·科本出生於美國西北部小城阿伯丁,父母的離異給他的童年蒙上了陰影,悲慘的生活埋下了他性格中反叛的根芽。1985年,柯特和好友奎斯組建了自己的樂隊,鼓手幾經更換選定了戴夫·格羅爾,兩年後樂隊正式命名為“涅磐”,開始在公共劇場和大學校園裏舉行演出,簽約“地下流行”公司之後,“涅磐”先後發行了第一張單曲唱片《情話/大人物》和首張專輯《漂白》,他們的音樂吸引了一大批主流硬搖滾歌迷,以至於許多評論將“涅磐”誤認為金屬樂隊,但主唱柯特·科本並沒有改變初衷,他仍然試圖走出一條非主流的道路。
1990年以前,“涅磐”分別在全美、全歐及北美西海岸成功的做了數次巡演,億萬的搖滾樂迷又多了一個為之瘋狂的偶像。
1991年4月30日,“涅磐”樂隊與大唱片公司“格芬”簽約,(小標題:躋身主流)同年錄製了革命性的專輯《別介意》,《少年心氣》等旋律經典、情緒激昂瘋狂的佳作,在美國甚至把邁克爾·傑克遜擠下了台,坐上了公告牌排行榜的第一把交椅。巨大的商業成功改變了另類音樂不能帶來利潤的現象,帶動了大批非主流樂隊紛紛轉入地上。
在成為超級偶像的同時,柯特·科本遇上了一生中的摯愛——朋克樂隊“洞穴”的女主唱科特妮·洛芙,1992年秋天他們的女兒弗朗西絲降生,夫婦二人因為吸毒一度失去了對女兒的監護權,本來就處於成功的巨大壓力之下的柯特·科本,受到醜聞和嚴重胃病的困擾,已經很難在音樂創作中享受到樂趣,甚至嚐試過自殺。專輯《在母體中》和《亂倫》就是在這樣的狀態下誕生的。
1993年12月16日,“涅磐”和MTV頻道錄製了一場經典的“不插電”演唱會,原汁原味的木吉他和輕鬆溫柔的演唱,展現出柯特·科本的另一種魅力,也改變了許多人對搖滾樂的偏見。
盡管事業還在蒸蒸日上,柯特·科本還是變的越來越極端,越來越憤世嫉俗,台下瘋狂叫喊的歌迷,甚至他深愛的妻子和女兒,都無法挽回他內心的絕望,1994年4月5日,柯特用一顆子彈結束了生命……
4月8日,他的屍體被人發現,他自殺的死訊傳向全世界。柯特·科本在遺書中寫道,我已經沒有任何激情了,所以要記住“與其苟延殘喘,不如從容燃燒!”他終於像樂隊名字“涅磐”一樣,超越了生死的境界,十五年後的今天,他27歲的生命,依然是搖滾樂神壇上英雄的化身。
對於藝術家來說,也許隻有媚俗和滅亡的選擇
真正的藝術家。
原以為,激情已死。
可以不死嗎?像不死鳥一樣?
音樂是不死的。震撼人心的音樂和靈魂,是對青春的永遠祭奠。
那裏不是豆腐莊,是兩年前的往事了。我推薦你去看看這個人的博克:http://blog./shaqiu/。他是海華裏少有的意識比較前衛的人,他的“另類紐約”係列相當棒。不過後來他也去幹有聊的事情去了,剩下我們幾個孤魂野鬼,就開了今天的豆腐莊,嗬嗬
你的孩子還那麽小,夠你忙的
“媚俗”這個詞最先似乎是昆德拉提出來的,來源於德語的Kitsch。也許不論媚雅和媚酷,最終跟媚俗都沒有差別。藝術的中心在於你是反叛還是隨俗,而反叛的問題大概在於是內心使然的反叛還是為反叛而反叛。後者實質上仍然是媚俗,打著媚雅或者媚酷外衣的媚俗,嗬嗬
有趣有趣!現在上班,不能仔細看,回頭再來。
這個地頭是不是就是你說的那個豆腐莊阿?有意思。還沒有時間去逛,不過心向往之。。。
# 過耳風的評論
February 21st, 2007 at 3:38 pm
很喜歡小傻這一篇,夾敘夾議得非常有感覺,可能是因為俺也屬於老幫菜這一代八
“對於X們來說,列儂早已隕落,經典搖滾和主流文化一樣,彌漫著悅耳的媚俗和金錢的銅臭。這一代人內心的反叛和衝動,是由Cobain來代言的,Cobain,是他們的精神領袖。“
我總覺得,一切反叛的終結,如果不是死亡,就一定會與媚俗和金錢同流合汙。這跟歐洲70年代的學生運動,中國64精英的命運相似。雖然說年輕的時候內心都多少充滿反叛和迷茫,今天的新生代跟我們確實相差太遠,並不是要說一代不如一代,也許人類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發展下來的,人類有一種學習和適應的天性,不僅可以很快適應自然界,還可以適應人類自己創造出來的社會。其實,金錢和媚俗已經被各個層次徹底接受,反金錢和反媚俗早就是昨日黃花。不要說我們這些老幫菜過了青春期,失去了反骨,早就舉手投降。新生代在這種甜膩的氣氛裏成長,恐怕是長不出反骨來的
# 呆碩傻博.的評論
February 22nd, 2007 at 2:23 am
過過是知音啊!“一切反叛的終結,如果不是死亡,就一定會與媚俗和金錢同流合汙。”非常同意,死亡往往將一代領頭人變成Legend人物,沒死的早晚要流俗,嗬嗬嗬嗬,所以說,媚俗和銀子是硬道理,其實也不是件壞事,回歸本性而已。
不過,新生代也有他們的反骨的,也有領軍人物,隻是沒成大氣候,也就沒有了曆史性人物。中國可能會有,隻是老鄉創造性差了些,尤其是藝術領域,電影,音樂,文學,繪畫,都是如此。反叛也是複製別人的,而且,還經常複製二手貨,讓嘍嘍們覺得不如直接崇拜別人得了。嗬嗬嗬嗬
# As的評論
February 22nd, 2007 at 4:01 am
xixi,凳子上麵蘭色的字是 But he did have a gun…
# 既看又聽的評論
February 22nd, 2007 at 12:09 pm
過過和呆呆說得好。
一切反叛的終結,如果不是死亡,就一定會與媚俗和金錢同流合汙。死亡往往將一代領頭人變成Legend人物,沒死的早晚要流俗。也許人類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發展下來的,人類有一種學習和適應的天性,不僅可以很快適應自然界,還可以適應人類自己創造出來的社會。
我是老老幫菜了,相信這個世界不會缺少反叛。每一代的反叛有其自己的形式。
# 時光飛逝的評論
February 22nd, 2007 at 4:44 pm
過過和呆呆說得好象不錯,不過感覺你倆同屬媚酷一派,媚酷與媚俗、媚雅走到底是一路的,嘿嘿。
再說,非主流的早晚會變主流,差的隻是時間而已。不是沒死的早晚要流俗,而是很多沒死的死死抱住的東西過一陣自然而然成主流了。不是他們不明白,是世界變化快。媚雅的人一多,雅的差不多就俗了。媚酷的人一多嘛,嘿嘿嘿嘿嘿……
# 過耳風的評論
February 22nd, 2007 at 5:42 pm
按照時光的意思,豈不是天下大同了?
既然媚啥都是白媚,那還媚個P啊,同理,既然非主流遲早都會變成主流,那還反個p啊,嗬嗬,這裏是偷換小傻的一個你俺我俺的概念
不過,俺覺得還是有點差別,你說的那個是“我們改變了世界”,我說的是“世界改變了我和你”。當然,很可能隻是一個角度的差別,樂觀者和悲觀者的角度,嗬嗬
# 老搖的評論
February 22nd, 2007 at 8:36 pm
頂時光。打倒媚酷派!
不能為了反叛而反叛。反叛應當是出於個性和社會的衝突,被社會視為反叛,其實隻是正常的個性流露。我覺得國內的新生代挺棒的,比上一代更有反叛精神,不過社會環境和以前大不一樣了,因此如果你要找崔健、天安門,可能找不到,但他們有他們的反叛方法。
# 呆碩傻博.的評論
February 23rd, 2007 at 12:56 am
嘿嘿,這個話題看來值得好好想想。時光說的有一定道理,“媚酷與媚俗、媚雅走到底是一路。”這個很有可能,俺不敢定論。
“ 再說,非主流的早晚會變主流,差的隻是時間而已。不是沒死的早晚要流俗,而是很多沒死的死死抱住的東西過一陣自然而然成主流了。”俺覺得“死死抱住東西” 的人不是媚酷族,嗬嗬,媚酷派是喜新厭舊的,總把新褲換舊褲那種。老搖屬於言行不一的,民主黨共和黨都不支持,自己就是媚酷派,嘿嘿嘿嘿,定義見過過新作:
http://blog..com/?p=22397
啥都不媚的基本上就是媚俗派,嗬嗬,啥都媚的,比啥都不媚的還俗,惡俗。嗬嗬嗬嗬。
老搖說的:“我覺得國內的新生代挺棒的,比上一代更有反叛精神。”俺一點都不反對,俺並沒有說國內上一代反叛精神更強,俺是說新生代沒有曆史性人物,全麵一點說,上一代也基本沒有。俺也希望新生代更有所突破,但你不能否認,他們沒有創新。無論子美,韓寒,還是胡戈,三表,都是複製別人的東東,你同意不同意?
沒有創造性,就沒有酷。上一代也沒有,而且越來越喪失,整天抱著幾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的東東。
俺腳得,在需要創造的領域,象藝術,科技,是要媚酷一些,這樣才能推動文化前進;在政治,商業等穩定社會的領域,是要媚俗一點的,這樣才能不至於翻雲覆雨。當然,有點東西跨越不同領域,比如電影,作為藝術,當然不想看張導墮落;作為商業,你不得不支持其媚俗。藝術家的矛盾在這裏,鑒賞者的矛盾也在這裏,就象 As發現的,he did have a gun,當Cobain發現自己被他所反叛的東西吞沒時,他的槍不是對著朋友的,也不是對著敵人的,而是對著自己,從而成就了他的酷。
在政治裏,獨裁者都是媚酷的,所以一般獨裁者都有些藝術細胞,所以他們的性格更有戲劇性,容易成為藝術的話題。民主社會裏的政治家媚俗為本,就連美國第一總統林肯也不例外,但是,政治的手腕可以是藝術性的,這個說來話長了。
不過,說到這,時光說的“走到底是一路”就有些佐證了,除非你不走到底,and you have to have a gun,或者被別人的槍幹掉。嗬嗬嗬嗬
# 奕秦的評論
February 23rd, 2007 at 4:28 am
傻爺這篇寫得有意思,是不是刺青與搖滾的續篇?
反叛是革新,不單單針對現實缺陷,更是對重複的不滿。現存的狀態即使完美之極,
必有人來砸亂它們,重組思維,理想,審美的秩序。社會得以推動,個人價值得到
實現。像當時的印象派發展的好好的,偏偏就有人來否定它,發明後印象派。
最為西方文明之源的希臘文化就埋下了反叛的種子。神不服神,人不服神,兒子不
服老子還要殺老子,真理一次又一次被顛覆,西方世界中的文化像是一個越滾越大
的雪球,一切舊的,過時的都被否定,改變,一層時代包裹著另一層,但從未消失,
卻作為這個滾動雪球的核心慢慢進行著這個運轉。西方人的骨子裏就有反叛。
那麽中國文化具有這樣反叛的精神嗎?記得和傻爺有過這樣的討論。孔子之後的中
國文化已經是個超齡的孩子,老祖宗的總是好的在中國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中。看中
國人的傳統水墨畫就可以發現千年的藝術邁的步子比小腳老太婆的還小心謹慎。
中國人的搖滾樂也就軟綿綿的,裏麵沒有那種撕裂一切的精神。文化大革命的歌曲
裏麵倒有這種氣質。所以說文化大革命是中國文化裏最浩大的一次反叛。但政治當
頭的文化裏,少了些底蘊,時光流轉,人去樓空,沒有留下什麽精彩的藝術,隻是
一些標語口號象征著純抽象的反叛精神還如鬼魂般四處遊蕩。
中國人現在還來不及反叛。先撈銀子,酒足飯飽後自然要反思。美國人也是經曆了
50年代的黃金時代後才在60年代開始聲勢浩大的反叛潮流。反叛不是造反,不是揭
竿而起的革命,因為它不是被迫的,而是自身價值的一種需要,是個體對現實的挑
戰。
# 老搖的評論
February 23rd, 2007 at 12:40 pm
Nice saying! “反叛是革新,不單單針對現實缺陷,更是對重複的不滿。”
Can’t input Chinese now. But I think we may need to define what’s 酷 first. I feel probably we are debating different things.
I think 酷 is not being different, or subversive from others, but being yourself, no matter how different it might be from others, or expectation of others.
But what about someone whose self is actually the same as others? Is he cool or not? Or actually everyone is somehow oppressed so this case doesn’t exist?
# 過耳風的評論
February 23rd, 2007 at 1:11 pm
嗬嗬,連奕爺都驚動了,估計不但是因為小傻這一嗓子吼得滿響亮的,還是因為各位都是反叛過來的。牛人老搖似乎至今都站在第一線哈
論點太多,俺已經有點被攪糊塗了,不過俺覺得小傻跟老搖這個思路的導向是很危險的,最終大概脫不了虛無論,要不就是道家哲學。俺倒覺得,人性不是像時光說的那樣循環往複,物極必反,也不是完全像奕爺說的那樣走直線前進的路線,也許未來的人文學完全是另一番模樣,文學,繪畫,音樂這些今天屬於藝術領域,屬於少數人的高層建築的東西一定會變樣,從精神到內容的改變。反叛是一種精神的釋放,這種釋放到今天為止都是藝術的源泉,但是這種釋放的方式也正在改變,這個改變導致了藝術實質的改變。
不過具體怎麽樣,俺也要好好想一想
# .老冷的評論
February 23rd, 2007 at 1:38 pm
哈哈,很熱鬧。我也插一嘴兼作總結。
反叛或叛逆,是為了革新,反對重覆和平庸,為了標新立異,與眾不同,為了心理和生理的釋放和宣泄。為了反抗或對抗X (X 可以是任何事物)。是求變.
所以,反叛或叛逆是人類的終極的需要和權力,所以,它與社會無關,與藝術無關,與時代無關,它是人性使然。 :) )
# 呆碩傻博的評論
February 23rd, 2007 at 6:40 pm
越來越升華了?嗬嗬,老冷高屋建瓴,容俺晚上有時間再做答。
# 呆碩傻博.的評論
February 24th, 2007 at 12:31 am
很感謝幾位的認真討論,俺反複讀了幾遍,感覺每個人都有在理的地方,這個話題不是為了爭論,恐怕也沒有什麽絕對的結論,老冷的結論本來在先了,俺再說兩句,不算總結。嗬嗬
首先對老搖酷的定義,看來我們理解上是有不同的,不過,你說的酷俺也同意,那樣的人,俺也很媚他的。嗬嗬嗬嗬,你說的是人性格上的酷,老冷說的後半部分可能也是這個意思,“是人性使然”。可能是更fundamental的酷,俺看到一些藝術家堅持做別人認為是垃圾的東東,有人很多年後被重新認識了,有人永遠被洗刷掉了,但從性格上來說,這種人絕對是酷。這牽扯到重新定義成功與失敗的問題,說來話長了。但真正能做到不喪失自我的人,好像少得可憐,老弗說,人總是在本我和超我中變化自己,求得新的自我平衡,大概就是這意思。
俺理解的酷有點偏重他對外的輸出,他對社會的作用,這和奕爺的和老冷的前半部分(難怪是總結!!)近似。但俺說不準這個求變的酷更多是來自性格裏的,還是來自整個社會環境的,但至少是互為作用的。而奕爺說的正是中國的社會環境限製了性格裏的本性,俺理解是這個意思。
這話題讓俺一說就索然無味了。嗬嗬嗬嗬。
過過說的“釋放的方式也正在改變”,俺同意,“這個改變導致了藝術實質的改變,”俺有些不解。藝術的形式改變,俺是看得到的。實質的改變是什麽?原來的實質是什麽?改成什麽了?不用回答了,這個太長,俺也再琢磨琢磨,嗬嗬嗬嗬
# 呆碩傻博.的評論
February 26th, 2007 at 11:12 pm
剛剛正好看到這個,崔健:搖滾藝術家更需要批判,嗬嗬嗬嗬,老崔跟俺的看法一樣啊。這段:
“中國流行音樂不接受反叛
但回過頭來關注中國的流行音樂文化,實際上他們在心理上不接受反叛。大多數人還是唱頌歌,最多的是安慰。人們不鼓勵你去突破,得到個性化釋放;好像反叛變成一種非常醜惡的東西。如果你做得過多,很多人會拒絕你。
我覺得中國的搖滾就是按照流行音樂的模式去做搖滾。中國的文化形式還沒有從審美上接受搖滾音樂。大家看搖滾樂是給搖滾樂麵子,真正想買票的人並不多。這跟中國的文化條件有關。我覺得中國搖滾真正的問題在於對基礎的創作上,現在沒有人去做,完全靠民間。”
http://www6..com/gb/MainNews/EntDigest/Showbuz/2007_2_26_15_34_34_749.html
# 過耳風的評論
February 27th, 2007 at 4:18 pm
“ 從審美上來說,已經不需要了。審美上還是喜歡一些比較溫馨的、安慰性的東西,沒有真正接受搖滾的東西。當時那個時代是從政治上對搖滾的需要所產生的一種反應。而現在藝術家的工作不是在搞創作,而是在做宣傳。他們一旦成功了以後就可以不動了,大量的工作都是在做一些銷售的工作。這個時代是消費者和銷售者的時代,創作者是靠邊站的。這個時代不需要創作者,需要順從者,大家都在忙著掙錢。“
同意。俺覺得同胞們在反抗意識,搖滾審美以及另外一些從西方過來的精神領域方麵,還處於幼兒期,需要發展。很多年輕時候捧搖滾的人,或者說捧崔建的人,捧得不是他的音樂,而是他的歌詞,或者是一種追風,等到過了趕時髦的年齡,回過頭來還是寧願聽聽肯尼基或者理查克萊德曼,真的是這樣,你到海外中文網去看看,這是大多數海華們的音樂口味,不僅如此,在道德層麵等等,也是如此,聽令人吃驚的
不過老崔仍然應該受到批評,這些年來,他啥也沒說嘛。一個藝術家首先應該為自己說話,說自己的話,他在那裏瞎扯什麽社會責任,也許中國藝術家都太早地考慮到了社會責任,所以最終都成不了大氣。
我喜歡你關於“媚雅” “媚酷”和“媚俗”的比較,改天展開寫寫?這是我的two cents:
藝術家和觀眾之間的關係,真的是愛恨交織啊!藝術家創作的出發點是自身,但是藝術品也不能完全隻為藝術家自己而存在。任何人都需要別人的肯定和欣賞,俞伯牙還有鍾子期呢。如果觀眾欣賞的過程中產生共鳴,也是從他們本身出發的。如果藝術家為了被觀眾接受,從自我的表達轉向揣摩和追逐欣賞自己的觀眾的心理,那應該就是你說的媚酷了。如果為了被社會接受或者就是利益而揣摩和追逐盡可能多的大眾的心理,那就是媚俗了吧?那“媚雅”又是怎麽說?
說起草坪樂隊,我認識的一個校園歌手在大學畢業前激動地告訴我他的一首歌賣了六百塊錢。“不是為了錢。。”他反複說。過了不久,他又憤憤地說他的草坪哥們的歌賣了三千:“不是為了錢的多少。”我也知道。不過他們在草地上坐在露濕的書包上唱歌的時候,一堆男男女女圍著他們,真開心啊。
嗬嗬,我知道你也是個長了半邊反骨的同學,你先生大概多一點:)
草坪樂隊這個詞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很貼切啊。你說的“商業化”讓我想起當年在網上跟朋友對於“媚雅”“媚俗”以及“媚酷”的討論,事易人移,讓人感歎。
當年我曾說:一切反叛的終結,如果不是死亡,就一定會與媚俗和金錢同流合汙。現在我覺得:在死亡和媚俗之間,還有一個中間地段,這可以用當年網友所說的“媚酷”來定義,不斷地追求新意,鄙視陳舊和不變,實際上正是推動藝術發展的力量。但是這種力量往往不是來自藝術家,而是來自觀眾。對於藝術家來說,也許隻有媚俗和滅亡的選擇
看來我們這一代都有深夜坐在草坪上喝啤酒暴唱歌的經曆,哈哈!前幾天意外在網上看到華納中國總裁許曉峰關於草坪樂隊的回憶。我們當年認識的草坪歌手很多都成了名。商業化是現在社會不可阻止的洪流。真是對它又愛又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