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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1874年1月25日出生在巴黎,中學畢業後,在德國海德堡大學肄業。1892至1897年在倫敦學醫,並取得外科醫師資格。1897年發表第一部長篇小說《蘭貝斯的麗莎》。1915年發表長篇小說《人間的枷鎖》。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毛姆赴法國參加戰地急救隊,不久進入英國情報部門,在日內瓦收集敵情;後又出使俄國,勸阻俄國退出戰爭,與臨時政府首腦克倫斯基有過接觸。1916年,毛姆去南太平洋旅行,此後多次到遠東。1920年到中國,寫了遊記《在中國的屏風上》(1922),並以中國為背景寫了一部長篇小說《彩巾》(1925)。以後又去了拉丁美洲與印度。1919年,長篇小說《月亮和六便士》問世。毛姆於1928年定居法國地中海濱。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曾去英、美宣傳聯合抗德,並寫了長篇小說《刀鋒》(1944)。1930年,長篇小說《大吃大喝》出版。1948年以16世紀西班牙為背景的長篇小說《卡塔林納》出版,此外又發表了回憶錄與文藝批評等作品。1954年,英國女王授予其“榮譽侍從”的稱號,他成為皇家文學會的會員。1959年,毛姆作了最後一次遠東之行。1965年12月16日於法國病逝。
當我成為一名醫科大學生後,我進人一個新的世界。我讀了許多醫科書。它們告訴我,人是一架機器,受機械法則的控製,當機器停下來時,人的生命也就終止了。我在醫院裏看到人們死去,驚恐之餘便相信了書本上所說的東西。我自以為是地相信,宗教和上帝的觀念是人類在進化過程中為生存需要而構想出來的,它們在過去——或許現在也是——體現為某種有利於種族生存的價值觀,但那隻能曆史地予以解釋而不能視為真實的存在。我雖自稱是不可知論者,但在心靈深處,卻把上帝看作是有理智的人必須加以拒絕的一種假設。
然而,要是根本就沒有那個把我投人永恒之火的上帝,也根本沒有可以被投人永恒之火的靈魂的話,要是我隻是機械力量的玩物,生存競爭就是它的推動力,那麽我就不明白了,像人們曾經教導過我的善,到底還有沒有意義。我開始讀倫理學。我用心啃完一部部令人生畏的巨著。我最後得出結論:做人的目的不是別的,隻是為了尋求自身的快樂,即使是舍己為人.那也是出於一種幻想,以為自己所要尋求的快樂就是慷慨大方。既然未來是不確定的,及時行樂便是理所當然的常識。我認定,是與非隻是兩個詞,行為準則不過是人們為保護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一種習俗而已。自由的人沒有理由非要遵循它們,除非他覺得它們對他並無大礙。那時流行格言,於是我也把自己的信念寫成一句格言,用以自勉:“想去哪兒就去哪兒,隻是別讓警察盯上。”我到24歲時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學體係。它以兩條原理為基礎,即:物的相對性和人的圓周率。後來我才發現,那第一條原理並不是什麽新發現。另一條也許很深刻,隻是我現在即使絞盡腦汁,大概到死也不會再想得起來它究竟是什麽意思。
有一次我偶然讀到一個小故事,覺得非常有趣。這小故事我是在阿那托爾·法朗士的《文學生涯》的某一卷裏讀到的。那已經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但至今我還記得,故事大致是這樣的:東方有個年輕國王,登基後一心要把他的王國治理好,就把國內的賢士都召來,命令他們去收集全世界的智識慧言,編成冊供他閱讀,這樣他就能成為世上最英明的君王。賢士們遵命而去。過了三十年。他們牽著一隊駱駝回來了,駱駝背上載著五千冊書。他們對國王說,這裏收錄了天下賢士所知道的全部智識慧言。但是,國王正忙於國事,沒時間讀那麽多書,就命令賢士們回去對這些智識慧言加以精選。過了十五年,賢士們回來了,這回他們的駱駝背上隻有五百冊書。他們稟告國王說,從這五百冊書裏就可得知天下全部智慧。但是五百冊還是太多,因王命令他們回去再作精選。又過了十年,賢士們又回來了。這回他們帶來書不過五十冊而已。然而,國王卻老了,他疲憊不堪,就是讀五十冊書的精力也沒有。於是他命令賢士們再一次精選,要在一本書裏為他提供人類智慧的精華,讓他最後能學到他最迫切需要的東西。賢士們奉命而去。又過了五年,他們又回來了。這回他們自己也都成了老年人。他們把那本包含著人類智慧精華的書送到國王手裏。然而,這時候的國王已經奄奄一息,就連這一本書也來不及讀了。
我想尋找的也是這麽一本書。一本能使我一勞永逸地解決一切疑問的書。解決了一切疑問,我就可以放手去建立自己的生活模式了。我從古典哲學家讀到現代哲學家,希望在他們那裏能找到我想得到的東西。我發現他們的言論很不一致。對他們著作中的批判部分,我覺得都很有道理,但讀到其中的建設性部分,找雖然說不出有什麽問題,卻總覺得難以使我心服口服。這些哲學家給我的印象是,盡管他們學識淵博、推理嚴密、分類精細,但是他們各自持有這樣那樣的觀點,卻不是因為出於理性的思考,而是由於他們不同的氣質所致。不然的話,我無法理解他們為什麽要這麽長時間地爭論不休,為什麽彼此所見如此不同,差異如此之大。
我好像在哪裏讀到過,費希特曾說,一個人持怎樣的哲學觀點,取決於他是怎樣的人。我讀到這句話後,當時就想,我很可能是在尋找根本沒法找到的東西。於是我就想,既然在哲學上並不存在適合於每個人的普遍真理,而隻有符合個人氣質的真理,那麽我隻好縮小探索範圍,去尋找一個其哲學體係配我胃口的哲學家,一個和我是同一種人的哲學家。他對我的疑問所作的解答一定會使我滿意,因為他的解答正好迎合我的氣質。
有一個時期,我對美國實用主義產生了深厚的興趣。我曾讀過英國名牌大學的教授們寫的哲學著作,從中並沒有得到什麽教益。我嫌他們太紳士氣,不像是很好的哲學家,甚至還有點懷疑,他們是不是因為社交的緣故,害怕傷了同事的感情而不敢大膽作出合乎邏輯的結論。實用主義哲學家卻很有活力。他們生氣勃勃,其中最重要的幾位文筆也很好。他們寫到了我一直沒法想通的那些問題,而且寫得深人淺出。不過,盡管我很希望相信,卻還是不能像他們那樣,相信真理就是我們用來達到實用目的的工具。我認為,作為一切知識基礎的感性資料是客觀存在的,無論對你來說是否有用,它們總是存在著。此外,他們還說,如果我因相信上帝的存在而得到了安慰,那麽上帝對我來說就是存在的。對這種說法,我也覺得不舒服。最後,實用主義再也不能使我感興趣了。
我覺得讀柏格森的書特別有趣,但特別難以讓人信服;對本尼台托•克羅齊,我也覺得不合我意。而在另一方麵,我卻發現伯蘭特•羅素寫的東西不但清晰易懂而且語言優美,讀來使人心曠神怡。我不勝欽慕地讀他的書。我很願意把他當作我所要尋找的向導。他知識廣博而且通情達理。對於人的弱點,他很寬容。但我及時發現,他是一個不太明確方向的向導。他的心智遊移不定。他就像一個建築師,當你要想有一所房子住時,他先勸你用磚頭來造,接著又向你提出種種理由來證明為什麽應該用石頭而不是用磚頭來造;而當你同意應該用石頭來造後,他又提出同樣充足的理由向你證明,唯一可用的材料是鋼筋混凝土。最後,你連頭頂上的一個頂篷也沒有蓋起來。我要尋求的是一個首尾一致而且能自圓其說的哲學體係,就像布拉德萊的那樣,裏麵的每一部分都不可分地連接在一起,意誌與任何一個部分都不能改動,否則整個體係就會分崩離析。伯蘭特•羅素沒能給我這樣的體係。
最後我得出結論,我永遠也不可能找到這麽一本完整而能使我滿意的書,因為這樣的書隻能是我自己的一種表達。於是我大膽妄為地決定,這本書必須由我自己來寫。我找來那些為研究生讀哲學學位所規定的必讀書,一本本地細心研讀。我想這樣至少可以使我自己的寫作有個基礎。我覺得,有了這個基礎。加上我四十年來積累起來的生活知識(因為我產生這個念頭的時候正好四十歲),再加上我準備花幾年時間悉心研究一番哲學名著,我將有能力實現自己的願望,寫出這樣一本書來。我知道,這本書除了對我自己。不會有任何價值,至多是一個喜歡思考的人的靈魂 (因為沒有確切的詞,姑且這麽說) 寫照,說明這個人的生活經驗要比一般職業哲學家豐富一點。我清楚地知道,我在哲學思維方麵是毫無天賦可言的,所以我準備從多方麵收集理論。這些理論不僅要滿足我的心智,而且還要滿足(應該說比我的心智更重要的)我整個的本能感情和那些根深蒂固的偏見——即作為一個人那麽親密無間的一部分的偏見,它們很難和本能區分開來。根據這些理論,我將建立一個對我有效、並且能為我指引生活之路的哲學體係。
但我越讀越覺得這個課題之複雜,也越來越意識到自己的無知。尤其是那些哲學雜誌,更加使我灰心喪氣。我在那裏看到有些題目顯然很重要,而且有長篇論述,但我讀起來卻像處在一片昏暗之中,隻覺得繁瑣而茫然。它們那種論述方式和推理過程、對每個論點的精密論證和可能遇到的反麵意見的陳述、作者對自己初次使用的術語的界定和隨處可見的引經據典,全都在向我證明,哲學——至少是現代哲學——隻是專家們之間的事情,門外漢簡直休想了解其中的奧秘。我要寫這本書,就需要用二十年時間作準備,然後才能開始寫,這樣等我寫完之際,大概也像阿那托爾•法朗士故事中的國王一樣,已經奄奄一息了,而我的這一番辛苦,到那時至少對我來說已不再有什麽用處。
於是,我放棄了這個念頭。
【摘自《毛姆讀書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