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滅諦
寂滅、解脫和成就
諸比丘,此是滅諦。
徹底遠離斷除貪欲,舍離,由此得到解脫,無有任何執著。
此是滅諦。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此是滅,我應證。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此是滅,我已證。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如同苦諦和集諦,第三個四聖諦-滅諦同樣有三段敘述。上麵第一段描述了滅諦的本質,第二段解釋了修行者需要做些什麽以達到滅諦,第三段說明了若修行者成功的證悟滅諦後最終的成果或完全成就。
在第一段,當佛陀描述滅諦的本質,他說:“滅諦是徹底遠離斷除貪欲,舍離,由此得到解脫,無有任何執著。”這一滅諦是完全的寂滅,因而以前的兩個四諦-苦諦和集諦將徹底寂滅無餘。在這裏的“徹底遠離斷除貪欲”中的貪欲是主要的苦因之一。這不是任何一般的寂滅,它是寂滅了我們平常人每一天的心相續中充滿的畏怖憂慮和一切的迷妄心。我們以前已經討論過了那些迷妄心。當這些心識狀態在我們的心相續中被斷除之後,那即是寂滅了苦諦和集諦。
在第二段中,“此是滅,我應證。”-滅諦應證。這意思是在事實上徹底的寂滅心相續中的苦諦和集諦。一旦修行人證得寂滅苦諦和集諦,這一寂滅將不會退轉。先前體驗過的苦諦將不會再次體驗。一旦證悟,斷除滅諦是最終的證悟和成果。這是第三段“此是滅,我已證。”的含義。
什麽是滅苦?
當我們探究第三個聖諦-滅諦,有許多提法也許看來很有知識。學習知識的目的是要提高我們的認識,認識到事物實際上是如何運作的,因而培養自己使我們變得更加柔和、關懷和真誠。這樣提醒我們自己總是有益的,光有知識本身是枯燥、無義的。隻有讓心地更加善良並且理解事物的真相以後,我們才能減少那些造成問題和困難的煩惱,而漸漸克製不善心念。
滅諦,正如其名,與斷除有關-它是徹底斷除我們一切的痛苦,通過舍離苦諦。正如經文中的意思,直到舍離苦諦,無有苦諦剩餘,我們將證得自在,等到我們斷除對這個苦海的依賴之後,我們將發現苦海中所謂的快樂實際上別無其它,而是痛苦。
徹底的破除使我們貪取輪回轉生的貪欲,在很深的程度上,是破除我們對真相的妄見。這是經文間接的含義。由於無明,我們被束縛在苦海輪回中。“無明”無時不在錯妄地理解事物的真相本質-即任何事物是相互依賴的,事物實際上無有自性和自在。
為了理解並表達如此細微的見解,不同的佛教傳統,從不同的角度,使用不同的術語。如小乘學者Walpola Rahula使用詞語諸如“完全真相”或“勝義事實”,而大乘學者經常用“空性”或“勝義諦”來表達,盡管它們指的是同一件事,但每一詞語的意味不一樣。由於不同學者的引用,它們之間有細微差別,分析這些差別是有助益的。
Walpola Rahula從小乘佛教的角度聲明“滅諦是脫離於痛苦,脫離於苦諦(dukkha)的持續,是涅槃”。他說:這就是“完全真相”或“最終事實”的本質-即當我們最終解脫於迷妄心,而不是我們進入某些物理狀態。
大乘佛教討論滅諦更加直接清楚。
正如龍樹菩薩所說,真正的了解“解脫”,應該在了解“空性”的基礎上。因為解脫別無其它,而是通過空性見,完全的斷除或寂滅迷妄與苦諦。解脫的概念和空性見密切相關,正如“空性”是可以被求證的,解脫亦是如此。
解脫和空性幾乎是同一件事,而且根據大乘佛教,兩者都可以通過推理來理解。利用我們無比珍貴的工具-智慧,去證得最終解脫我們的心識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