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討論苦受的因,諸如“顛倒迷惑”、“貪嗔癡”、“垢染”此類的詞語經常被隨意的替用。但是苦受根子上的因乃是“無明”(癡)。追根究底存在著根本上的迷惑。或用佛教的術語說,根本上的“無明”。眾生不僅迷惑於事物如何的運作,而且對“因”和“果”如何相互關聯迷惑不解。在佛教中,我們談到兩種無明:無明於因果法,尤其是業力;和無明於事物在勝義諦中本質。
第二個無明,無明於事物在勝義諦中本質,指的是我們缺乏理解空性。空性是一個很深廣的話題。我暫時先隻講第一種無明,無明於因果法,我們將審視什麽是無明於因果法?我們是如何對因果法迷惑不解的?通常說來,這種無明可以再細分為兩類:所知無明、俱生無明。
正如其名,所知無明並非我們生來俱有的,而是來自於後天的信仰和受文化環境的影響。我們無時無刻不受周圍環境的影響。它們有時非常有影響力,盡管我們可能沒有意識到,它的影響已悄然作用於我們。有些宗教信仰是正統可靠的。但也有不少通靈巫術、荒謬絕倫的信仰。我們尤其不習慣於質疑已接納的信仰、和我們加入的文化和群體。舉個例子,好運和偶發事件是我們社會中通行的觀念,它與“任一事物的發生皆有其因”的提法相違背。但我們不加質疑的接受了偶發事件這一觀念。另一方麵,我們也不要盲目的接受因果法,僅因為我們剛剛相信了佛教。我們需要審慎的探究事物,把我們自己的修證經驗和內心體悟當作調查材料。當我們麵對信仰問題,這種能評估證據和理性思考的心識是我們最難能可貴的財富。若我們放棄思考、輕易盲從,我們探究事物的過程將會枯燥乏味。
另一簡單的例子來表明我們是如何輕易的接受信條,是現代人極度信任科學的態度。現代科學理論是如此流行,我們通常很願意相信它們,而不管我們是否真的弄得明白。當前的科學觀點認為我們心識中的思想、情感和體驗別無其它,不過是大腦和身體中化學物質反應的結果而已。根據這一信條,當這些化學反應終止的時候,生命也即消停了。一切心識的活動完全依賴於生物器官並不是當前唯一提倡的觀點,但這一觀點似乎處於主導,讓許多人毫不懷疑的接受。我想說,這一類無明,無明於因果法是緣於人們受到後天的信仰或文化影響,並非出於俱生無明。
古老的宗教信仰同樣會造就這類所知無明。許多人相信我們是被上帝創造的。我無意在此發起宗教辯論。但在佛教的因果觀看來,上帝造人並非是真實無繆的。千百年來,眾多教徒出於對上帝的愛,作出了傑出的貢獻來利益無數的人群。盡管如此,上帝造物主的這一信條與佛法中“任一事物的發生皆有其因”的觀念相違背,信奉造物主的人對“事物是如何生成的問題”迷惑不明,這同樣是一種所知無明。
與此相反,俱生無明不是緣於我們的後天環境,而是一切的眾生本來俱有的。即便沒有文化造成我們的迷惑,作為俱生無明的果,眾生仍然會處於無明之中。俱生無明的產生無需經過推理思考,當我們在感知萬事萬物的當下,甚至包括我們在感知自身的存在時,俱生無明自然而然,即時生起,而無需外因。
礙於俱生無明,我們天然存在著某種錯繆地感知事物的傾向。我出生於佛教的家庭中,後來在寺院的學校裏學習。我相信自己有前生前世,是完全出於理智而非迷信。在我的前世之中,過去的“因”和“業果”積累不失,這就是為什麽我現在的人生經曆和其他人略有不同的原因。若是理智的想,我會承認所有這些佛法的教義。但是礙於俱生無明,我心底裏本能的去看待事物是如何發生的,卻並不總是能與佛法之教義完全契合。
舉個例子,當我麵對人生的障難,我自然而然的怪罪他人,那個對我設置障難的“他”理應問責。這種怪罪他人的傾向出於我們的天性,無需後天刻意培養。這就是無明於因果,也是俱生無明中的一種。
痛苦情緒
由於我們根本上的無明,一種焦慮痛苦,無論它是多麽的細微,潛入我們的內心。緣於我們無法如實的感知事物,這種焦慮痛苦轉成貪和嗔。
貪和嗔的生起緣於我們的心識或親近或排斥於周圍事物。這兩種對立的情緒-貪和嗔由此而來。我們要知道在佛法中,貪和嗔比我們通常給予的字麵涵義來得廣泛。當我們平常說到“貪”這個字,我們一般指對人和事粗大的貪取。這裏所用“貪”字含有更加深細的意義。我們的心識錯誤的緣取了事物存在的方式,看待它們都是個體自主的存在著。因而我們本能的感到趨近或者疏遠周圍事物,取決於周圍事物是否擁護或者妨礙到“我”,一個心識自己感覺到的、固有的、一體的“我”。我們會對妨礙到“我執”的事物發出嗔心,反之,對強化“我執”的事物發出貪心。這種貪嗔情緒可以極為微細。下一次,當你走進一間人群濟濟的屋子,觀察你是如何本能的對某些人心懷親近,對另一些人則感到疏遠,即使這是在眨眼的一瞬,你不經意的感到的。
根本與支分的痛苦情緒
貪和嗔可以是根本的痛苦情緒,或者表現為支分形式的痛苦情緒。所謂“支分”是由於它們僅僅在特定的情況下產生。“根本的痛苦情緒”,正如其名,是所有支分的情緒產生的根本的“因”。支分的痛苦情緒包括憍慢心,疑心,和多種誤見。
我們都有情緒,但是有的情緒並非是痛苦的,那麽何時情緒會轉化成為痛苦情緒呢?從佛法的角度來看,由於無明而生起的那些情緒,在它們生起的一刻,當下即攪亂心識。因為存在不同程度上微細的無明,這些從無明中生出的痛苦情緒從粗大到微細程度不等。從微細的無明中產生微細的痛苦情緒,粗大的無明中產生粗大的痛苦情緒。這些微細的情緒是非常難於分辨為痛苦情緒,因而也更難去對治消除。但是,從真實的悲憫和慈愛中產生的情緒並沒有被無明垢染,悲憫和慈愛同樣是情緒,但卻不是痛苦情緒。在某種程度上,我們都懷有悲憫和慈愛。盡管大部分的時候,我們的情緒被迷惑無明的心識所垢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