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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訓

(2013-11-14 13:01:17) 下一個
?上個星期在我們這個有風也不起浪的地方發生了一件讓我很暈的事情。警察在大學校園擊斃了一個十八歲的高中生。

事情的起因是有個十八歲的孩子讓父親給他買煙,遭到父親的拒絕。孩子一生氣把父親的車開走了,父親一生氣打電話報了警。我們這兒也就方圓十幾裏地,警察都不用繞圈子當即就在大學園區的街上發現了被盜車輛。警車上的視頻顯示警察在確認被盜車輛信息之後開警燈喊話叫停,哪知道那孩子不但不停車還加速往園區裏鑽,在警察快要追上他的時候,他突然停車後倒撞向警車然後繼續逃竄,警察們於是跳下車拔出槍朝他射擊,五六聲槍響之後,孩子沒了,一切恢複正常。

我說的關於這裏的正常是可以夜不閉戶,ups的包裹隻需放在你家門口不必簽收,停車加油買東西不用關車窗鎖車門,看不到流浪漢更沒有販毒吸毒的,這裏整個大學園區是禁煙的,包括全市範圍內所有的學生公寓都是禁煙的。偶爾遇到一兩個衣冠不整的,他們也隻是在垃圾堆裏撿可樂瓶然後塞到機器裏換錢,絕對不會上來乞討。從來不會遇到讓你覺得受威脅的人,唯一讓我感到有壓力的人是不請自來的傳教士。周末百分之八九十的本地人都上教堂做禮拜,任何一個教堂的停車場都是滿的,比超市門前車還多。在這裏遺失物品是極小概率事件,我幾次把東西忘在超市商店修車行,不是人家追著把東西送出來就是我返回去人家把東西原封不動還給我。

一個這麽正常的地方,某一天出現了一個稍微有點不正常的孩子,當即被擊斃。記者的報道說孩子的父親隻是想給孩子一個教訓,而現在整個家庭痛不欲生,他們投訴警察行為不當。報道還說確實有警察兩次建議停止追捕,但事態沒有朝那個方向發展。開槍的警察看照片也就二十出頭,事發後第三天相關的委員會確認警察的擊斃行為得當,因為有法律明文指出不當駕駛汽車是具有殺傷力的,所以警察在當時的情況下開槍完全無可指責。

所有人, 孩子的父親,家人,當事的警察和所有的警察,包括我這個與此事無關的人都或多或少的通過此事接受了教訓,除了那個本該受點教訓的孩子。

這個原本讓我覺得安全的地方現在反倒讓我不安起來,不僅是這個城市,而是整個美國。因為隻要生活在美國,防槍之心就不可無!相比之下,防人之心算什麽。人!我都懶得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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