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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萬人國外“打黑工”

(2008-05-18 21:36:17) 下一個

41歲的倪政武是福建省平潭縣農民,2003年初,懷著出國打工致富的美好願望,倪政武東挪西借湊齊了2.8萬元的中介費,在當地中介老板鄭福金的組織下以旅遊的名義來到了馬來西亞。

  出發前鄭福金還和倪政武簽下了一紙協議:包找工作,月工資6000元人民幣。當飛抵馬來西亞後,倪政武不僅無工可打,鄭福金也不見了蹤影,舉目無親的倪政武被迫流落異國他鄉的街頭。不久前,倪政武被遣返回國。像倪政武這樣因“出國勞務”被騙來到馬來西亞的並不是少數,與他同機遣返的120多人,有著大致相同的受騙經曆。

  記者日前在對外勞務大省福建進行調查時了解到,截至2003年底,這個省通過正規渠道在境外就業的隻有4.7萬人,而通過非正規渠道到國外“打工”的勞務人員估計有數十萬人。

  地下中介反而成了“主渠道”

  倪政武至今保留的中介老板鄭福金的名片上清楚寫著:代辦馬來西亞工作準證、學生準證、文萊勞務等。鄭福金向當地農民承諾:保證提供為期2年的工作準證,包找工作,一天工資200元人民幣。而實際上馬來西亞並未對中國普通勞工開放勞務市場。

  在一個多月的調查中,記者反複問像倪政武這樣的出國勞務人員:為什麽要相信地下中介?大多數人的回答是:“不找他們還能找誰?”

  記者多方聯係也沒有找到鄭福金,但一位從事對外勞務中介的人員告訴記者,在福建像鄭福金這樣的中介從業者至少有上萬人。走在福清市、平潭縣、連江縣等一些地方,隨處可見對外勞務的“招工廣告”。在一位當地人的帶領下,記者在福清市漁溪鎮找到了一位對外勞務中介人,他說正在招去馬來西亞的務工者。當著記者的麵,他給福州的“上線”王先生打了個電話,對方馬上傳真過來一張招工廣告。廣告上寫著:招聘去馬來西亞建築工人,每月基本工資1500馬幣(大約等於3000元人民幣),收費2.7萬元,2年合同到期後還可續簽,署名單位是“福建省人才開發中心業務部”。

  記者在福州市福僑大廈六層找到了這家“業務部”,發現門上的招牌卻是“福建省華閩進出口公司勞務分公司國際業務六部”,自稱“王先生”的一名男子接待了記者。當記者要求他出示公司營業執照及相關的業務證明文件時,他卻拿不出來,並急忙鎖門離去。而記者也了解到,所謂的“福建省人才開發中心”根本沒有經過合法的注冊登記。

  福建省金福對外勞務合作有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些地下中介人大都是層層掛靠並形成網絡,他們辦理出國勞務的手法一般有以下幾種:一是一些中介人通過他們的渠道在國外了解到招工信息,並在國內組織好出國勞務人員後,再找一家正規公司“出手續”;二是我國公民因私護照放開後,個人出國旅遊、商務考察越來越方便,一些地下中介人就讓出國勞務人員通過旅遊、商務考察、出國留學的形式出國,然後逾期滯留在國外打黑工。在福建,大量中介人遊走鄉裏,四處張貼廣告,而想出國打工人員一般也更相信本鄉本土的中介人的遊說,這也給中介人留下很大的“市場空間”。

  正規對外勞務市場萎縮

  目前,福建省經過正式批準的對外勞務經營公司有49家,境外就業中介機構有18家,但在地下中介的衝擊下,這些正規公司的業務不斷萎縮,陷入惡性循環的“怪圈”。

  1982年就成立的泉州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是福建省對外勞務業務開展較好的一家公司,1992年前後公司業務達到最高峰,有4000多人在境外務工就業,但現在這個數字還不到1000人。福建省金福對外勞務合作公司總經理謝源也告訴記者,以前公司每年可以派出七八百人到境外就業,但現在一年連一百人都不到。

  為什麽正規公司的業務越來越萎縮呢?首先是出國勞務的中間環節越來越多,層層盤剝下的“中介費”越抬越高。一個出國勞務人員要想“有錢賺”,隻能選擇“逾期不歸”。在這種情況下,管理相對嚴格的合法中介機構就失去了競爭優勢。

  福建省對外勞務合作公司副總經理薛敏德告訴記者,去以色列的出國勞務一般為期2年,按商務部的有關規定,中間環節的費用應在2000至3000美元,但實際上每個中介環節都要狠賺一筆,出國者最後實際要支付約9000美元。在以色列建築工人最低工資每月大約在750美元,扣除生活費用,要幹上約一年半才能掙回出國費用。出國勞務人員不少是靠借高利貸出去的,在經濟壓力下,他們就想方設法出去打黑工、逾期滯留。他們中許多是通過地下中介出去的,因為這樣“更自由”。

  那麽,正規公司不能靠價格優勢來贏得市場嗎?事實上並非這麽簡單,一位正規出國勞務中介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正規公司在國內沒有一個運行成本較低的招工網絡,許多正規公司還要依靠地下中介來組織人員。明明這樣是不允許的,但事實上不少正規中介公司下麵層層掛靠著許多私人中介。

  其次,大量出國勞務人員滯留不歸,給勞務輸入國帶來了不少的社會問題,他們對我國的勞務輸出限製越來越嚴格,正常的勞務輸出“口子”越來越小。這種情況下,想出去的人隻能以旅遊、商務考察等名義出去“打黑工”,形成惡性

  循環。

  此外,正規渠道的勞務輸出在稅收上實行與國內就業完全不同的政策。福建省對外勞務合作公司總經理錢瑞智說,現在一名高級船員在國外的稅後收入可以達到每月1.5萬元人民幣左右,由於這筆錢是由勞務公司代發,就算成了勞務公司的營業收入,除了海員個人在國內要交一次個人收入調節稅外,勞務公司還要再交營業稅和增值稅,這樣扣來扣去,這名高級船員實際每月所得不到1萬元人民幣。

  管理部門“各拉各的車”

  除了地下中介橫行帶來的市場混亂外,福建省一些勞務公司的負責人反映,現在我國的出國勞務處於多頭管理狀態。記者在福建采訪時了解到,現在可以從事出國勞務中介業務的公司就分別由外經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公安部門等多家審批。而涉及到出入境管理的部門更多達7個,分別是公安廳、教育廳、勞動與社會保障廳、外經貿廳、外事辦、旅遊局、工商局等,分管副省長就多達5個之多,形成“誰都管誰都管不好”的局麵,相關從業機構也無所適從。

  此外,在出國勞務管理方麵還存在政策法規的不統一。以出境後滯留不歸為例,現在非法中介通過辦理旅遊簽證或者商務簽證將人“送出去”,出境後再選擇滯留不歸。一旦被遣送回國,最多罰幾百元了事,不足以產生威懾作用。福建省旅遊局的一位同誌告訴記者,目前對持旅遊簽證滯留不歸者的管理,隻在《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中有一條十分含糊的規定:“嚴禁旅遊者在境外滯留不歸,”根本沒有相應的處罰細則。去年福建省由於出國勞務人員大量滯留不歸,省政府專門招集7個部門研究對策,會議開了兩天,也沒有想出很好的辦法。(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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