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堂的房地產博客

達拉斯房地產經紀人(FirstUSA Real Estate),長春市人 Yuntanggao@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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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Client)與顧客(Customer)的區別

(2008-04-30 12:25:54) 下一個
在美國的房地產經紀理論中,關於客戶與顧客的區別描述的較多,下麵就介紹一下這方麵的知識。

(一)什麽是顧客?

    英文中,CUSTOMER,就是顧客的意思,比如我們去商店,超市,飯店等,我們就是顧客,商店的服務員會稱我們為顧客。

    顧客的特點之一是不唯一性,比如你可以到任何一下超市去買東西。在房地產經紀行業也是,一位消費者可以給任何一位經紀人打電話,可以走進任何一家中介公司去谘詢,這種情況下,這位消費者就是顧客-CUSTOMER。

    顧客與商家的關係是中介關係,不是信任與委托的關係,這是從理論上講的。

(二)什麽是客戶?

    英文中,CLIENT,指的是客戶,CLIENT在法律的專業詞是指當事人,委托人的意思,被告或者原告都是律師的客戶,你去找會計師,你就是會計師的客戶。

    客戶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唯一性,比如一旦找了律師,決定委托這位律師,就不可以同時再找其他的律師,同一旦找了一家經紀公司賣房,簽了獨家代理協議,就不可以再找其他的經紀人是一個道理。

      客戶與經紀人的關係是信任委托的關係,不是居間關係,這是核心問題所在。

(三)顧客與客戶的區別

    我們主要從經紀行業的角度來談這些區別:

1 如果消費者隻找一位經紀人為他服務,那麽這位消費者就是經紀人的客戶,反之就是顧客。

2 經紀人要對客戶負責,反過來,客戶對於經紀人有追索權,即一旦經紀人違章,客戶有權力告經紀人。如果是顧客關係,顧客一般沒有追索權,所以在房地產經紀行業不會要求客戶簽訂免責聲明。

3 顧客關係是居間關係,客戶關係是信任委托關係,顧客關係的具體表現形式是多家代理,客戶關係是獨家代理。

4 在國內的房地產經紀理論中,買主和賣主是顧客關係不是客戶關係,因為國內是采用居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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