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7月,胡適在美國密歇根大學發表了《民主與極權的衝突》的英文演說。
他在演說中概括了美國政治家馬科斯·伊斯特曼(Max Eastman)對極權主義
二十個特征,並認為不管哪個政權隻要具備這二十個特征中的任何一個特征,
便具有二十分之一的極權主義本質。這二十個特征是:
1. 把狹義的國家主義情緒提高到宗教狂的程度。
2. 由一個軍隊般嚴格約束的政黨來執掌國家政權。
3. 嚴厲取締一切反對政府的意見。
4. 把超然的宗教信仰降低到國家主義的宗教之下。
5. 神化“領袖”,把領袖當作一般信仰的中心。
6. 提倡反理智反知識,諂媚和欺騙無知的民眾,嚴懲誠實的思想。
7. 毀滅書籍,曲解曆史及科學上的真理。
8. 廢除純粹尋求真理的科學與學問。
9. 以武斷代替辯論,由政黨控製新聞。
10. 使人民陷入文化和信息的孤立,對外界的真實情況無從知曉。
11. 由政黨統製一切藝術文化。
12. 破壞政治信義,使用虛偽和偽善的手段蒙蔽人民。
13. 政府有計劃地實施罪惡行為。
14. 鼓勵人民陷害和虐待所謂的“人民公敵”。
15. 恢複野蠻的家族連坐法對待所謂的“人民公敵”。
16. 準備永久的戰爭把人民軍事化。
17. 不擇手段地鼓勵人口增加。
18. 把勞工階級對資本主義的革命到處濫用。
19. 禁止工人的罷工和抗議,摧毀一切勞工運動。
20. 工農商各行各業皆受執政黨領袖統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