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毛居士

人類崇尚強盛,自然崇尚柔弱。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大海姿態最低,最後萬川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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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頂個球 -- ZT (圖)

(2008-04-27 01:04:06) 下一個


《南方周末》 2007-7-19E30 版刊登了林達的文章《憲法的自信來自哪裏?》文章介紹說西北政法大學拆除了一座校園雕塑,那個由憲法模型與地球儀組成的雕塑,被網民譏諷成“憲法頂個球”。林達挖苦西北政法大學此舉為“鴕鳥政策”。並介紹了美國那座自由女神像,經常在媒體上遭遇各式各樣的塗鴉,美國人壓根兒不以為然,原因在於他們的自信,因為自由在美國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不怕誰惡搞。林達還舉例說杜魯門競選總統時,因為提出保護黑人權利的民權法案而遭遇來自南方的詛咒,甚至有南方女服務員把遞給杜魯門的咖啡又收了回去。杜魯門並不在意失去南方種族歧視勢力攻擊以及因此將失去的選票,他說:如果競選總統職位,竟需要犧牲憲法,需要漠視我們在憲法裏寫下的原則,那麽這個總統不值得做。


林達還提及劉少奇,這位國家主席在人身權利遭到暴力侵擾時,拿出一本憲法指望獲得安全保護。林達的評述是中肯的:“在他手裏握著國家主席權力的時候,憲法並沒有保護小民百姓,所以,這時候也就保護不了國家主席,這時憲法是真的一點都不頂用。”其實那部憲法根本就是聾子的耳朵,剛通過的憲法就沒有保護全國人大代表胡風,接著也沒有保護 55 萬右派分子,一個任何法律都沒有的罪名,劉主席在這些踐踏憲法的運動中居功至偉。林達進而評述道:“憲法頂用不頂用,取決於你自己怎麽看憲法。如果你真的要憲法頂用,那麽在國家體製結構中,不應該存在高居於憲法之上的機構和部門,沒有什麽人可以任意解釋憲法,可以按照需要來擺布憲法。”

西北政法大學的草率以及林達對此的評論都給我們以啟發。那所大學以“政法”為標識,應該是以研究並傳授法律知識見長的。校園雕塑裏用棗紅色花崗岩刻製的中國憲法作為基座,上麵支撐一個不鏽鋼製成的地球儀,表意十分粗淺,據說是弘揚“依法治國”精神。

問題在於,中國憲法算不算一部“契約”意義上的憲法?竊以為尚不能算,充其量它隻是一部用現代詞匯組成的“王法”。“契約”不僅在建立之時必須兼顧所有各方利益並獲得平衡,它還不可以含有使任何群體高於法律本身之條款。我們的憲法不具有上述禁忌,它在製定時雖然具有民主形式的討論,但在強大權力的支配下,討論者並不能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誌,即使表達了,也不起作用。尤其滑稽的是,就在劉主席怯懦地拿出憲法主張連他本人也不曾指望的保護之前,毛主席已經強硬地揮舞憲法和黨章,申明他具有一言九鼎的權力。

這樣一部憲法是不可能使“小民百姓”具有任何自信的,因此才會有“憲法頂個球”這樣一語雙關的嘲諷,偏偏舉國“小民百姓”都認同這個嘲諷;而且,西北政法大學那些決定政策的官員們顯然也認同那個嘲諷所包含的真實,隻有這樣,他們才會下令拆除這座雕塑,以免“憲法頂個球”會伴隨這雕塑長久流傳。阿 Q 忌諱別人說任何涉嫌“禿”的字眼,因為他知道自己是個禿子;那些領導們也知道憲法的真實地位,所以不如拆了雕塑,以免授人以柄。

林達文章最後說:“什麽時候我們中國人也這樣對待憲法了,政法學院的一個雕塑,還會如此脆弱嗎?”大約算是他對文章標題的回答,意思是憲法必須至高無上,國家才有希望。我覺得似乎並不完整,因為杜魯門麵對的是美國憲法,那是一部綜合平衡了各群體利益之後的“契約”,並非一統天下的“王法”。隻要憲法不是“契約”,“小民百姓”是不可能有什麽“自信”的。那麽,當務之急理應是製定一部“契約”式憲法,而不是在“王法”麵前人人平等,就像當年在皇上麵前人人平等一樣。

那麽,無論是毛澤東抑或鄧小平,他們都死去多年了。中國有句老話叫做“君子之澤,五世而斬”,權威總是一代不如一代的,君不見秦皇漢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乃至朱明滿清,不管其開國皇帝文功武略多麽牛 B ,都躲不過灰飛煙滅的麽?無數人矚目的十七大尚未召開,就有十七人出來攪局便是一例,九大、十大時有誰敢說半個“不”字?再往後,開到二十大恐怕就會跟台灣開立法會一樣熱鬧。中國如想避開改朝換代之怪圈,聰明的做法隻有實現民主體製,大家商議出一個漸進改良的“契約”出來,共同遵守,唯此方能長治久安,別的辦法都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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