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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製”不就是要解決職能交叉問題嗎?但不撤消發改委,職能交叉就不可能解決,發改委的職能涉及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方麵麵,幾乎所有方麵都與其他部門重疊或衝突。雖然發改委標榜自己是“宏觀”管理部門,但它實際上卻是“無微不至”,比微觀還微觀
對於“大部製”,從已經實行的國家來看,有幾點是清楚的:
一是這個“大部”,是服務型的,所以它才能那麽大,大得有道理,大得老百姓願意而且高興。美國的農業部有10多萬雇員,商務部有3萬多,2002年美國聯邦政府文職雇員共有269萬人(其中全職242.6萬),州和地方政府雇員1834.9萬人(其中全職1383萬),聯邦政府雇員占總人口的比例不到1%。2002年,在聯邦雇員中,隻有不到10%(18.9萬)在華盛頓地區工作,絕大多數分布在全國及世界各地的管轄區、現場或地方辦事處。而我們中國2003年底,公務員總數是636.9萬人,其中中央機關47.5萬人,占全國人口的比重僅爲0.036%,比美國要低得多。但是,衆所周知,我國可是財政供養人員最多的國家!總數據說超過7千萬。最要命的是,人家的政府機構雇了人,可是爲民衆服務的,而非當官的。美國的內閣閣員充其量20來個人(美國可是惟一的世界超級大國啊,自己的事已經夠多,還得當“世界警察”,人家是怎麽管得過來的?),副部長以下,不過是“雇員”而已。咱們呢?一個處級書記、市長,那都是太上皇啊!幾億、幾十億的投資想怎麽花怎麽花。一個村支書、村主任,也是正經“幹部”,“別拿豆包不當乾糧”。兩相比較,我們就明白“大部”的實質是什麽。
美國大部比中國小部的權力都小
由於議會未通過政府財政預算,導致政府機構關門,在美國並不鮮見。圖為2006年7月美國新澤西州長科爾津宣布政府暫時關閉。
二是這個“大部”,並非權力大得沒邊,恰恰相反,這些“大部”跟中國的那些“小部”相比,權力上都要自歎弗如。因爲這些“大部”都是執行機構,而非決策機構。如美國國會負責國際貿易立法和製定政策,總統及其下屬的商務部都屬國際貿易的執行機構,隻有經國會授權才能製定部分貿易政策。商務部每年近百億美元的預算,也是國會審核撥給他們的,是用於公共服務、地區發展、商務促進等方麵的,而非養官員的。大家應該有印象吧,有一年美國國會遲遲沒有批準政府的財政預算,最後導致衆多聯邦政府機構關門。但關了也就關了,美國人的生活沒受影響,美國經濟也沒受影響。這種事,在我們這裏能夠想象嗎?雖然可能是關了也就關了,中國人照樣活,可能還活得更好,但我們的政府可不會因爲沒錢花而關門。咱們這麽多年不是一直這樣嗎?政府部門的經費什麽時候富裕過?一個部門一年國家財政撥款僅幾千萬,連維持辦公樓的運行都不夠,它本身的實際花銷一年至少幾個億。錢哪來的?不知道。公安部門不也是經費不足嗎?隻好靠罰款解決經費問題。某市公安局要蓋新辦公樓,於是“掃黃打非”一個月,就把工程款籌齊了。這種事情,在那些實行“大部製”的國家都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若實行“大部製”,但卻沒有上、下兩方麵的權力製約,反而使“大部”既有決策權又有執行權,那可真是要完蛋了——還不如“小部”呢!想想那些“大部製”國家反而是“小政府”,而我們政府機構改革搞了30年、好幾輪(1980年代以來都是第六輪了吧),“小政府”呼籲了多少年,可至今還是“小部製”、“大政府”,也是頗爲耐人尋味。
三是“大部製”的人員管理都是雇傭製而非任命製。所以那些“大部”裏的雇員都得好好幹活,得老老實實地給納稅人“老板”當“仆人”,服好務。咱們實行的是任命製,官員級別分明,能到“股級”,股級以下也還套用,連企業也分行政級別。並且還是自上而下的任命製,不論是下級還是納稅人,對“官員”都沒有決定權和製約力,“小部”都不好好服務,“大部”就能好好幹活了嗎?
釜底抽薪撤消發改委
說到這裏,約略可以知道,中國式“大部製”,多半南橘北枳。這次機構改革,原有思路不妨做,如大交通部、能源部等照建;但真正有實效的,不如以退爲進,撤消發改委!
中國發改委的招牌從最初“計劃委員會”到後來“發展計劃委員會”再到如今“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管理內容和方式一脈相承。
理由暫列幾條:
第一,撤消發改委,才能從根本上減少職能交叉。此次“大部製”,一個直接目的不是要解決職能交叉問題嗎?但不撤消發改委,職能交叉就不可能解決,因爲它的存在必然導致職能交叉。看看發改委的職能就清楚,它的職能涉及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方麵麵,幾乎所有方麵都與其他部門重疊或衝突。雖然發改委標榜自己是“宏觀”管理部門,但它實際上卻是“無微不至”,比微觀還微觀,典型表現是前幾年弱化審批,可某些管理部門放掉的權卻又被發改委收上去了。如2004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若幹意見,對於某些投資項目實行備案製,但原本由地方政府批的項目到發改委備案後,發改委實際還是變相審批,等於收權,與國家改革的大方向背道而馳,投資者和地方政府怨聲載道。所以在目前情況下,發改委管宏觀、其他部門管中觀或微觀,以避免職能交叉根本做不到,所以隻能撤消。
第二,發改委的存在,使我們國家的經濟管理永遠囿於計劃經濟的管理思路、框架、模式和手段,無法真正轉向市場經濟式的管理。發改委的名稱從最初的“計劃委員會”到後來的“發展計劃委員會”再到如今的“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管理內容和管理方式在實質上一脈相承。若我們以市場經濟的眼光來檢視一下發改委的職能定位,有哪些是政府應該管的?一邊說“不斷推進改革,更新觀念,轉變職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一邊又用完全是計劃經濟的思路和手段來管理經濟,比如用審批項目來控製投資。
《溫家寶變閣》一書由明鏡出版社出版。書名“溫家寶變閣”,不僅是說溫家寶第二屆內閣人事將有變動,“長江後浪推前浪”;更是說,第二屆內閣的整個結構都會大變,“總把新桃換舊符”。(明鏡出版社供稿)
第三,發改委的基本職能,都是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完成或由其他部門替代的。比如其主要職責,如“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麵的情況,參與製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産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産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産業政策、價格政策的執行;製定和調整少數由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製、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保持國際收支平衡”;“研究經濟體製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製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製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製改革”;“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製重要農産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國家儲備;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製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産業工作”;“研究多種所有製經濟的狀況,提出優化所有製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製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宏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擬訂和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製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參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起草和實施”……等等,都可以由國家有關政府部門來完成,或者立法權及部分決策權交給全國人大,而那衆多的研究和規劃製定工作則可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承擔,或可成立新的“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來完成。
而至於那“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産力布局;安排國家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産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安排國家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推進産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産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製定工業行業規劃,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産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産業現代化的宏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等等,有的本就不該管,有的也可由其他部門替代。
以調控之名,行審批之實
所以,撤消發改委,不會對中國經濟産生不好影響,而會有利於建立市場經濟體製,有利於中國經濟的順利健康發展
順便說一句,上述發改委的職能表述,多半都是宏觀的、指導性的,似乎很吻合中國市場化改革的要求;但略微對發改委的管理方式有了解的人都清楚,那些虛的發改委並不感興趣,就象這規劃那規劃,做完就束之高閣了,那裏麵的指標也罷,措施也罷,誰當真?真正著力地方,是那些審批權,是那些資金調配權!以調控之名,行審批之實;以市場之名,行計劃之實——兩頭好處都占了。這也恰是應撤消發改委的原因。
第四,以往機構改革的實踐證明,撤消發改委不會引起某些人擔心的負麵影響。2003年撤消國家經貿委,不也很順利嗎?中國經濟運行更好了。操作也沒有那麽複雜,關鍵是高層的決心。撤消發改委,從國內經濟發展和市場經濟建設來說應是利大於弊,在國際上也會得到更好的回應,能夠展示出新的中國領導人推進改革開放的決心和魄力。
撤消發改委,當然也不是簡單的事情,一篇小文隻是提出觀點而已,不可能說透徹,甚至觀點存在謬誤也說不定。最好的辦法,就是放開讓大家討論吧!相信中國人的智慧,隻要大家一起研究,是可以拿出更好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