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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到我們鎮的墨西哥餐廳吃飯,點了個叫chicken finger,唉,炸得又老又硬,我想,讓偶做一次,恐怕也會比他們做得好,現在剛好有雞胸肉,就幹一次吧。
做法:
一、先把雞胸肉切成條,再加上料酒、胡椒麵、鹽、生粉醃好;
二、用蛋清、烤飯的玉米粉和用來做調料的玉米粉,用電動打蛋器攪拌均勻,稠度是能把漿掛住雞條,用做做餅的玉米粉是為了增加雞條的硬少少;
三、第一次炸用慢火低溫油炸,炸至淺黃色,再將油調高溫,再炸到金黃色,看見冰箱有幾個蘑菇,就用蛋漿裹住蘑菇炸,不錯的。
炸好了的雞條和蘑菇,用蘸茄汁和其他你喜歡的調配上吃。
裏麵的肉不柴,蘑菇很香很嫩,正啊。
最後八一八,我看了個美國的連續劇,戲裏談到某個美國家庭吃checken finger,譯者譯成雞爪,我不太讚成這個譯法,我想應該是炸雞胸肉條,因為在美國餐廳裏的checken finger就是炸雞胸肉,成條狀的,在美國,美國人很少吃雞爪,絕大多數美國人和墨西哥餐廳,無雞爪出售,除了在中國人餐廳,華人餐廳早茶會有。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