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二年(公元1934年),奶奶九歲, 就“嫁”到我家做童養媳。 當時爺爺四歲。 奶奶的父親已被民國政府抽去當兵,不知道是被送到抗日還是“剿共”的戰場上好幾年了,生死未卜, 也杳無音信。 我奶奶的母親,是個小腳女人,既然不知男人是死是活,又養活不了一雙兒女,於是不得不將兒女送人,自己改嫁去了。 奶奶來我家,說是嫁,其實是一點嫁妝也沒帶來的。當時的風俗,童養媳的地位與奴仆差不多。
鄉下的孩子,從小就要幫家裏幹很多活的,何況是童養媳。我曾祖母一共生了八個孩子,活下來的才老五和老六兩個, 即我爺爺和他的哥哥, 我叫“大爺爺”。我曾祖父,是個做殺豬賣肉的生意的,在地方上很有些名望。大概那時候做屠宰的是個技術活,像現在的IT行業一樣的很受人尊重的。曾祖父常常起早貪黑的在外麵做生意,家裏的事全靠我曾祖母。我曾祖母是個纏了腳的小腳女人,行動很不方便,一下子有了我奶奶這個使喚的丫頭,用起來應該很稱心。 我能想象奶奶從小就是日夜勞作。但關於這一段, 奶奶其實給我們講得很少,大概她覺得鄉下人本來就應該如此,勞作幾下算不得什麽。隻記得她說有一次一個叫花子從別處討來一碗煮紅薯,又不要了,走到我家時就留給我曾祖母。 我曾祖母回過頭來就拿那碗煮紅薯給我奶奶吃。奶奶也嫌髒, 記不清她是吃了還是倒掉了。我想我奶奶受過的苦還不隻這些,但她不怎麽跟我們講,大概覺得吃點苦也是應該的。
爺爺與奶奶正式成親,那是十幾年以後,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的事了。是年,爺爺高中畢業,開始在鄉間教書。鄉間的教書先生,很受人尊崇,奶奶雖然是個文盲,妻以夫榮,也過了幾年好日子。不久,我媽媽和我姨媽相繼降生。不巧的是,之後我奶奶生了一場大病,雖然被鄉間的大夫醫好,奶奶卻因此喪失了再生育的能力。那時候,在鄉下,生不出兒子的女人,地位很低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爺爺也動過停妻再娶的念頭。
1957年,毛澤東提出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鼓勵全國人民評議時政。知識分子歡呼雀躍,以為是幾千年不遇的明君出世了,紛紛對政府提出批評建言。正當他們說得高興得時候,毛澤東又果斷出擊,反擊“右派”分子的對黨的猖狂進攻。全國劃成“右派”的,有四十萬之多。我爺爺也在其中,被取消了教職,發配到鄉下務農。斯文的爺爺掃起地來,還不如奶奶。 停妻再娶的念頭,也就不提了。奶奶因禍得福,守住自己的婚姻。爺爺的地位,從天上掉到地下。奶奶並不計較這些,或貧窮,或富足,或疾病,或健康,在爺爺做“右派”的二十一年裏, 奶奶與爺爺相濡以沫,給爺爺一個溫暖的家庭,一個鄉間男人的尊嚴。
我爺爺的那個哥哥,我叫“大爺爺”的,娶的卻是解放軍打西藏打印度那些戰役中很活躍的一位將軍的胞妹,我叫“大奶奶”。大奶奶嫁到我們家時候,將軍還在中國北方與國民黨的政府軍作戰,還沒修成正果呢。將軍參加工農紅軍,打土豪, 分田地, 留在身後的老家倒很殷實, 與我家算是門當戶對了。大奶奶既然有這樣硬氣的娘家作靠山,又一口氣為我大爺爺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後來再攤上一位在朝裏做將軍的哥哥,綜合起來評估, 她大概覺得自己比當右派的我爺爺和童養媳出身的奶奶不知道強到哪裏去了。自然對奶奶不是很客氣,不給她好臉色的。
我奶奶這方麵,似乎也沒有忍讓的動機。起碼沒有忍讓的行為。我不知道她們是從我大奶奶一過門就開始吵架的,還是過了幾年或十幾年開始不和的。我隻知道我奶奶與大奶奶的矛盾,隨著時間推移,日漸日深。妯娌之間的不和,也波及到爺爺大爺爺兄弟倆, 和我們 這些作小輩的。
現在回過頭來看,其實爺爺他們兄弟鬩牆,妯娌反目,也還有時代的原因。土改的時候,曾祖父因為擁有十幾畝地被劃成了富農。我爺爺呢,本來好端端的是人民教師,卻又被劃成了右派。“地富反壞右”, 五類專政的對象, 我們家占了兩類。 大爺爺因為分家的早,沒有被曾祖父所株連,得以劃成了中農,屬於黨團結的對象。 黨的政策,完備又細致。將人分成不同的等級, 人性的惡自動就能讓人們彼此鬥來鬥去。不能說大爺爺大奶奶與我爺爺奶奶不和是因為不同階級間的仇恨。 其實他們那樣做多少有點自保的意味, 是想讓外人看出他們正與階級敵人劃清界限哩。當鬥爭成為執政黨的哲學時,百姓也會用仇恨和鬥爭來代替人與人之間正常的親情,代替人與人之間的愛與寬恕,兄弟外禦其侮的應盡之義也顧不得了。
我小的時候,爺爺和大爺爺兩家幾十口人,都住在曾祖父建的前後兩棟房子裏。不僅雞犬之聲相聞,就是做飯的灶台也是一左一右的挨著,根本都沒有地方可以“鬩牆”。 磕磕碰碰的事隔三隔五的地發生。激動地時候,出手打架的情況也發生過。我就是在目睹爺爺與大爺爺兄弟之間的這種莫名奇妙的紛爭中長大的。兩家雖然住在一起,互相看見了就馬上象敵人那樣板著臉。這種情況持續到1979年,我爺爺的右派問題得到改正,政府也恢複了他的教職。爺爺和大爺爺兩家才恢複正常的來往。兄弟畢竟是兄弟,渡盡劫波兄弟在。當然,這種和解不包括我奶奶與大奶奶。
我長大後,1985年就離開我那五十代祖輩住過的小村子。自然常常要回去看父母和爺爺奶奶。 直到2000年我回去,我還是不覺得我奶奶對大奶奶的怨恨有所釋懷。 言談之間,奶奶盡量不提起大奶奶。 就是不得不提起,也用一個我們都能理解而且略帶貶義的詞來代替。 奶奶一生,勤勞節儉,相扶教子,伺奉公婆,憐孤恤貧。在村裏遠近, 很受人愛戴。 人也和氣,很願意幫人。唯有對於大奶奶,她一提起臉就會變色。不經過的人,很難理解奶奶對大奶奶的深仇大恨。
2003年, 奶奶去世了, 終年七十九歲。在那以前,通過我爸爸媽媽傳福音,我爺爺奶奶也信了主。 奶奶去世,我萬裏奔喪,回老家呆了三四天,也見到我大奶奶。大奶奶談起我奶奶,語多惋惜,不舍之情,溢於言表。 一點也不象爭吵了半個多世紀的冤家對頭。 我很吃驚, 就細細詢問我媽媽有關奶奶與大奶奶之間的事, 才知道信主後,奶奶那充滿怨恨的心慢慢軟化,終於有一天兩個老妯娌和好了,結束了半個多世紀的仇怨。我奶奶在病中, 我大奶奶常常串門過來聊天。兩個老人一個在病床上一個在病床前度過了許多時光。
這就好!聖經上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 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11:28-29)。奶奶一生勞苦,過世的時候,心裏柔和謙卑,學會了愛她的仇敵,奶奶一定在主懷裏安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