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
,女兒的一個同學打電話來,說早上坐公車上學的時候沒買票被查到,結果罰了
173塊錢。我知道後並不感到訝異
,因為坐公車逃票被罰的事情時有聽說,就我知道的今年女兒就有兩個同學被罰了
, 連這個月中旬剛以高票當選的新溫哥華市長羅品信也因為逃票被罰了
173元。
我對政治不感興趣,但這個月是溫哥華市選的日子,每天的電視新聞都會播放候選人競選的消息,其他的候選人我全都不記得,惟獨記得這個最後當選的市長是因為他坐公車逃票被罰款成為每天新聞的頭版頭條。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6月,當時還是省議員的羅品信乘輕軌列車逃了一元錢的票,結果運氣不佳被查到,罰款173元(這裏的輕軌列車上車是不查票的,輕軌公司的工作人員偶爾會例行公事在某站上車查票,不是經常,所以造就了一些愛占小便宜的人逃票行為。規定是逃票者不管票價多少一律罰款173元)。但羅品信接到罰款單後一年多來一直不交納罰款,並表示說因為自己一元錢的錯誤而被罰173元,款額太高拒絕交納罰金。
直到今年尾,羅品信去競選市長,這件事曝光出來,羅品信改口說不交納罰款是為了引起公眾對高交通罰款的注意,但省交通廳長表示質疑,說羅品信競選市長之前並沒有提出這個問題,不少人也認為他是給年輕人樹立了壞榜樣。
1 1月15日是投票日,12日羅品信去交納了一年來多一直拒絕交納的罰款,結果他以絕對高票當選,取代了那位坐在輪椅上的溫哥華市長。
結果出乎我意料,不過仍希望他能在任期的幾年裏為大家做一些好事, 不過心理還是覺得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