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替那個考生難過 -遲到撈不著考試夠窩心,連同情她的都被說成是有腐敗思想的影響。
以前看境況倫理學,感到很有道理:評價事物不宜脫離實際所處的環境,否則容易得出可笑的結論。
比方說醫生給晚期癌症病人打止痛針騙他是特效藥,
抽象出來說就是,一,不老實;二,不用心救人,要挨打的啊。
規則減少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衝突,及對受不公平待遇的進行救濟。但它不是萬靈藥,更不淩駕於一切之上。
在不損害他人的前提下,規則毋寧說是排在最後一位的。
重要的是同情心。
那個考生是遲到了,但還沒有損害他人。
想起有個孕婦在公交車上臨盆的事,當時司機把車直接開到了醫院。
幸好我們不在那輛車上,否則她就倒黴了:
1. 按照規章,公交車輛不得隨意更改線路。要改,也得是” 經過小心求證“的;
2. 自己應該知道危險性,為什麽不坐出租車?活該。
實際上,孕婦比那個考生更壞 - 別的乘客也給耽誤了。
順便講幾個境況倫理學的命題:
1. 隻有目的正當,手段才正當。
2. 仁愛的決定是在境況中作出的,而不是由命令所規定的。
3. 愛的反麵不是恨,而是漠不關心,因為即使是恨,也還是把別人當作一個你來看待,而漠不關心則是把別人當作一個東西看待。
”在一定境況中,最仁愛的事情就是正當的,好的事情,那並不是可原諒的壞事,而是確實的好事。“
-約瑟夫 佛雷徹
如果說這件事是” 在思想上反腐敗的一個好例子” 的話,我寧願是這樣的腐敗 -還是譴責那幾個門衛。
當然,人各有誌,不可強求。
我為我有這樣的想法而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