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反駁幾句:也許很爛,但肯定不是最爛的
[TO VIEWER:這篇文章裏有些話可能近於刻薄,但絕不是針對你的。如果看了不舒服的話,請多見諒。]
首先聲明:我不是搞文史哲的專業人員,下麵談的一些感想和觀點或許從專家的角度來看錯誤百出也很可笑。記得王小波好象抱怨過文學就象老太太的尿盆 -挨齜的貨,作為一個門外漢本不應該來齜如此大而化之的話題,隻是看了這篇文章有些話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還有,我比較喜歡一條一條地寫自己的觀點:當然自己也知道這是種很乏味的表達方式,也許是職業病。
1. 多元文化社會和多元文化主義 -我想要談多元文化還是先從區分這兩個概念開始。
1) 多元文化社會 - 並存著不同的甚至是相抵觸的價值判斷標準的某個社會/組織/團體。
2) 多元文化主義 - 按照對原文的理解,是指社會/組織/團體的權力機構有意識地保護不同價值判斷基準的共存,並推進人們對不同價值判斷基準的認識和了解。
多元文化社會並不一定起源於多元文化主義的推進,同時多元文化主義的目的也不是人為地創造一個有千百種價值判斷基準(多元文化) 的社會。
兩者不存在因果關係,所以多元文化社會的問題不應當由多元文化主義來承擔。
現實中,倡導多元文化主義和不倡導多元文化主義的社會,哪一個由多元文化引起的問題更多一些?
2. 多元文化主義的曆史(戰戰兢兢地寫下這幾個字。。。大俠們,手下留情啊) - 確實現今的多元化主義主要由以基督教文明占主體的西方國家來倡導,但是曆史上對多元價值判斷基準的保護和寬容並非僅僅是基督教文明。也許孤陋寡聞或者理解錯誤,至少下列幾個時期的國家和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實行了多元文化主義(具體就不多引用了,免得變成掉書袋子):
1) 基督教創立時的羅馬帝國:各種千奇百怪的多神教(希臘的,埃及的,等等) 和一神教(包括猶太教等等) 並存。當時的皇帝們采取的是即使按現代的基準來看也比較寬鬆的政治和宗教政策。
2) 十字軍東征時的耶路撒冷:其實當時伊斯蘭教和基督教在聖地和平相處修養生息。這一點必須感謝當時在當地占絕對優勢的阿拉伯帝國。我們今天能夠知道古代歐洲文明的輝煌,大部分要歸功於他們。
3) 中國的唐朝初葉:不知道曆史文獻中當時長安和皇帝們對待“洋人”及“洋玩意” 的態度的記載是否體現了一些多元文化主義?
4) 14世紀的意大利:大大小小的獨裁者很多,但很多都是各種文化藝術的保護人和資助者 - 同時往往也是喜怒無常和任性的;米開朗其羅就吃盡了苦頭(好象是給美第奇整的?懶得去查了,反正都沒查,硬傷就硬傷)
有趣的是,上麵所述的幾個國家或政權,在當時所及的範圍內都占有政治上,文化上的(且不說軍事上) 的壓倒性優勢。反過來,如今推行多元文化主義最起勁的國家,在他們的幼年時期好象並非如此。
看A,米勒的早期美國文明史,很驚訝於新英格蘭殖民地時期對女巫的迫害。似乎還是當時哈佛大學的校長(叫什麽什麽考瑟?) 帶頭領著人搞的。。。
當然,我們不能夠說” 你以前也不是多元文化主義,所以你現在搞就是錯了“ - 這叫一棍子打死,於己於人不利,還顯得強詞奪理。
3. 多元文化主義究竟想幹什麽 -我不是倡導者肚子裏的蛔蟲,隻好瞎猜:瞎猜的根據是書籍報刊新聞電視,還有自己的日常所見所感。
1) 多元文化主義的基本想法是:人有權力也必須選擇自己的價值觀;無論選擇的餘地是多麽不完善,有總比沒有要好。
2) 選擇的前提是認知:在接受某種價值判斷基準之前,首先要能夠對這種基準有一個了解,不僅是基準本身,還包括與之相關的,甚至是相背的盡可能多的材料。明了自己的選擇原因及其後果(對社會和對個人) 是選擇的前提。說得極端一點,罪犯也有選擇犯罪和不犯罪的自由,當然必須承擔後果。
3) 多元文化主義想要提供的就是選擇的材料:它不強調某種價值判斷基準是對的,另一種是錯的;它隻告訴你,你所選的將是怎麽樣的一種基準,在這個社會裏別人如何來看待這種基準。某個人可以選擇當塔裏班(有過報道說塔裏班俘虜中有英國人。。。) ,也可以做個世界主義者。反正大家都知道塔裏班是幹什麽的。。。
你不可能放棄選擇 – “什麽都不選” 本身就是一種選擇。選擇是種自由,也是必然的存在。既然非得選不可,那就先讓我知道些什麽吧。
再強調一遍,選擇的自由和前提材料是有限而並非完全正確的:就象我所處的這個國家裏有很多朝鮮人,也有朝鮮學校。但是由於環境的原因,絕大多數人最後都自覺不自覺地放棄了民族的語言和大多數生活習慣,融入了主流文化當中。
沒有辦法的事 - 他們的選擇並不一定是心甘情願的,但知道自己放棄了什麽,會得到什麽,總比不知道世上還有另一種活法要好:
人畢竟不是奶牛或者肉豬,盡管有些人變著法兒想要讓別人變成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