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應將未來新增的養老保險金向農村傾斜 國家還可采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盧海元的建議 拿出200億元為8億農民建立一個較低水平的養老保障體係
城裏人老了以後有各種各樣的社會保障,不一定需要子女來供養,而在廣大農村地區,養老保險機製還沒有建立健全,農民老了以後隻能依靠兒女來贍養。多一個子女就多了一份力量,就多了一份養老保障,於是很多農民夫婦生了女兒想要兒子,有了一個兒子還想生第二個。盡管很多農民並非不懂得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意義,也明知撫養多個子女會力不從心,卻依然千方百計地多生多養,“多子多福”、“養兒防老”等思想觀念依然深深紮根於他們的頭腦之中。由此可見,如果農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機製不能確立,缺少一係列配套政策的支持,單靠說服教育和處罰性措施不僅無法轉變農民的傳統生育觀念,而且無法從根本上堵住農村超生超育的巨大漏洞。
來源:《人民法院報》 《解決農村計生工作難的破冰之策》 晏揚/文
農民普遍沒有養老保障是農民超生最主要的原因。可以說,我國頭號難題人口問題的根源就在於我國農村養老保險機製沒有建立健全。如果農民能普遍享有養老保障,我國的人口問題也就從根本上得到了解決,就業等諸多困擾政府的難題也都會因此大大緩解。
勞動保障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的《2005年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數據顯示:2005年年末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17487萬人,全年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4041億元。2005年年末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為5442萬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為310億元。照此計算,2005年年末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額僅為城鎮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額的7.7%,農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城鎮參保人數的31%。我國農村人口又比城鎮人口多出數億,那麽在養老保險覆蓋率方麵農村更是遠遠落後於城鎮。農民的收入水平本來就低於城鎮居民的水平,在養老保障方麵農民又遠遠落後於城鎮居民,這也是城鄉差距不斷加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農民的養老金標準和城市居民的養老金標準相差懸殊,投到一個城市居民身上的養老金,可讓幾個或十多個農民得到養老保障。另外,超生問題主要集中在農村,而不是城市。國家在養老保險方麵投給農民一塊錢,國家將來就可以減輕十塊錢、幾十塊錢的負擔,投入產出比要遠遠高於投在城市居民身上。同樣一筆社保金,投向農村的效果明顯要好於投向城市。
綜上所述,從解決人口問題、社保金投向農村的效果明顯要好於投向城市、城鄉養老保障差距過大亟待縮小等多方麵來看,未來新增的養老保險金都應向農村傾斜。建議國家出台政策,要求未來新增的養老保險金的大部分要投向農村。
新疆、青海、寧夏、西藏、內蒙古、甘肅六省生態脆弱且經濟落後,人口增多必然會使六省的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拖累六省的發展。另外,除甘肅以外的五省都是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隻有發展起來才會非常穩定,而人口增多必然會拖累五個少數民族省份的發展,間接影響少數民族地區的穩定。如能優先為上述六省的農民辦理養老保險,則會使六省人口增長速度放緩,這又可遏製六省生態惡化的速度並減輕六省的負擔、加快六省的發展速度,發展速度加快又會使這些少數民族地區更加穩定。
由於目前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仍普遍存在,一些家中隻有女孩、沒有男孩的農民仍想生男孩,絕大多數的超生戶也都屬於這類農民。如果這類農民能優先得到養老保險,他們沒有了後顧之憂就會放棄生兒子的念頭,我國的人口問題也會因此得到很大緩解。另外,如能優先為人口出生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地區的農民辦理養老保險,也有助於緩解人口問題。
綜上所述,無論國家是否采納“未來新增的養老保險金向農村傾斜”的建議,國家都可按照“先六省後其他地區、先女後男、先高出生率地區後低出生率地區”的原則為農民辦理養老保險。國家為農民辦理養老保險可分以下六步走:
第一步,為上述六省家中無男孩的農民辦理養老保險
第二步,為上述六省家中有男孩的農民辦理養老保險
第三步,為人口出生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地區的家中無男孩的農民辦理養老保險
第四步,為人口出生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地區的家中無男孩的農民辦理養老保險
第五步,為人口出生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地區的家中有男孩的農民辦理養老保險
第六步,為人口出生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地區的家中有男孩的農民辦理養老保險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盧海元表示,隻要中央財政拿出200億元,全國就可以為8億農民建立一個較低水平的養老保障體係。國家如能采納盧海元的建議,使8億農民能得到較低水平的養老保障,這也比現在絕大多數的農民沒有養老保障要好得多,屆時我國的頭號難題人口問題也可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近幾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每年都在數千億元,去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就達到了3397億元,200億元在3397億元的支農資金中所占的比重僅為5.89%,國家可從每年數千億元的支農資金中拿出一小部分用在這個惠農措施上。200億元在我國每年數萬億元的財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非常小,如國家不能從支農資金中拿出這筆錢或資金存在缺口,國家還可另撥專款。
希望國家采納盧海元提出的這個利國利民的好建議。
2、解決進城農民住房問題的建議
目前我國進城農民有1億多人,並且還在以每年1千萬的速度遞增。由於收入偏低,目前絕大多數的進城農民都是租房住,能在城裏買房子的進城農民寥寥無幾。進城農民在城裏沒有屬於自己的住房,其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居民。進城農民的收入本來就不多,收入的一部分還要拿去交房租,這也影響了農民增收。
如能解決進城農民的住房問題、使很多進城農民能在城裏買房,將會給國家帶來諸多好處:
(1)可有效刺激經濟增長,導致裝修、家電等多種消費激增,為國家帶來大量稅收和就業崗位
(2)可消化大量的空置住房,有效降低金融風險
(3)進城農民不用再交房租了,“少花就是多掙”,對於進城農民來說,開支減少就相
當於增加了收入
(4)進城農民在城裏有了屬於自己的住房,可使進城農民安居樂業
為解決城市貧困家庭的住房問題,國家推出了經濟適用房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解決進城農民的住房問題,也可采取這樣的措施,針對進城農民專門建一些樓房,這個項目可叫“進城農民安居工程”。國家如能采納這個建議,可製定規定,將購買“進城農民安居工程”的住房的人限定為購買自住住房、在當地居住滿一年的農民。為降低住房的價格,減輕農民的負擔,“進城農民安居工程”的原則應是“保本或微利”。
要使進城農民能買得起“進城農民安居工程”的住房,關鍵的兩個問題是:一是要將“進城農民安居工程”的住房價格控製在合理範圍之內,使住房價格和進城農民收入之比不要過大;另外一方麵就是在住房貸款方麵需要國家給予優惠政策。
解決這兩個關鍵問題,國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國家可采取經濟適用房的做法,讓各地政府對“進城農民安居工程”的建設項目減免稅費,還可盡量降低這類建設項目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以降低住房的價格。為防止房價上漲加重進城農民的負擔,在工程開工前,就須限定住房建成後每平方米的售價。
(2)我在前麵的《進一步優化住房供應結構的建議》的章節中寫道:“一對農民工夫婦需付出17—20年的積蓄才能買到哈爾濱道外區一套建築麵積30平方米的房子。如果再考慮這期間房價上漲、撫養子女、子女上學、看病等因素,則需更長的時間。”住房麵積是決定進城農民能否買得起房子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築麵積3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最接近進城農民的購買能力,國家可將“進城農民安居工程”的戶型建築麵積限定在30—40平方米。
(3)1億多進城農民的住房需求巨大,且這種需求隨著進城農民的不斷增多而不斷增大。為滿足進城農民的巨大需求,就需大量建造“進城農民安居工程”住房。國家可規定,凡新審批、新開工的住房建設,“進城農民安居工程”的住房麵積所占比重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麵積的10%—25%。
(4)很多進城農民和很多城市居民一樣,無法一下子拿出全部的房款。既然城市居民可辦理住房貸款,那麽國家也可準許購買“進城農民安居工程”住房的農民辦理住房貸款。國家如能采納這個建議,還可出台配套措施,對“進城農民安居工程”住房的房貸利率給予優惠。
(5)根據現行房貸政策,中低收入群眾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麵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首付款比例為20%。國家可將“進城農民安居工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降為15%。
福建省出台政策,允許符合當地政策規定收入水平的進城務工人員購買經濟適用房,務工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定年限的,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福建的這一先進經驗也值得在全國推廣。
3、提高農村信息化水平 幫助農民發家致富
在現今的信息時代,我國農村的信息化水平卻還非常低。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的農民都沒有電腦,也不會操作電腦,農民的上網率很低。這不利於農民上網了解農業科技、市場行情等信息,妨礙了農民發家致富。
為提高農村信息化水平、幫助農民發家致富,建議國家搞一個“村村上網”工程,其主要內容為組織農民學習如何使用網絡。
黑龍江有個縣為提高農村信息化水平出台政策,為每個購買電腦的農戶給予一千元的補貼,政策出台後當地很多農戶都買了電腦。建議國家推廣這一做法,對購買電腦的農戶給予一定補貼。